4530000HT201801527云南思康亚经贸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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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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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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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合同须加盖甲乙双方骑缝章有效 | ||||||||||||||||||||||||||||||||||||||||||||||
云南省省级政府采购 | ||||||||||||||||||||||||||||||||||||||||||||||
(委托采购) | ||||||||||||||||||||||||||||||||||||||||||||||
合 | ||||||||||||||||||||||||||||||||||||||||||||||
同 | ||||||||||||||||||||||||||||||||||||||||||||||
书 | ||||||||||||||||||||||||||||||||||||||||||||||
签订地点: | ||||||||||||||||||||||||||||||||||||||||||||||
签订日期:201 年 月 日 | ||||||||||||||||||||||||||||||||||||||||||||||
云南省财政厅 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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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 合同自编号:2018012 招标编号:0653-184000002004 |
●本合同须加盖甲乙双方骑缝章有效
云南省省级政府采购
(委托采购)
合
同
书
签订地点:云南省昆明市
签订日期: 2018年 4 月 日
云南省财政厅 制
甲方(采购人公章): | 名 称:云南省肿瘤医院 |
| 地 址:昆明市西山区昆州路519号 |
| 邮 编 :650118 |
| 法定代表人: |
| 委托代理人: |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 经办科室负责人: |
| 电 话:0871-8185733 E-Mail:sbk68185733@163.com |
| 开户银行:中行昆明市金碧支行 |
| 账 号:134001146914 |
| |
乙方(供应商公章): | 名 称:云南思康亚经贸有限公司 |
| 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高新区海源北路658号鼎易天城1幢1105室 |
| 邮 编 : 650000 |
| 法定代表人: |
| 委托代理人: |
| 电 话:0871-68355150 E-Mail: |
|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昆明滇池路支行账号 |
| 账 号:8719063306109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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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方(鉴证方公章): | 名 称: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
| 地 址:昆明市人民西路328号 |
| 邮 编 :650106 |
| 法定代表人: |
| 或委托代理人: |
| 经 办 人: |
| 电 话:0871-65321232 |
|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西市区支行 |
| 账 号:2502016009024543511 |
甲乙双方根据招标编号为0653-184000002004 “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采购结果,经双方协定达成一致,签订以下内容:
一、设备(产品)名称、品牌、型号规格、技术参数和数量、单价、总价:
产品名称 | 型号规格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元) | 总金额 (元) | 产地厂名 | 备注 | |||
超声诊断系统 | ACUSON SC2000 | 套 | 壹 | 3280000.00 | 3280000.00 | 美国西门子医疗系统公司/美国 | | |||
配置: 详见配置清单 | ||||||||||
医疗器械生产企业 许可证号 | | 医疗器械注册证号 | 国食药监械(进)字2014第3232924号 | |||||||
二、设备及安装调试要求
乙方提供的设备必须符合相关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本合同约定;提供的设备必须是全新的、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具有生产厂家质量保证书或合格证明的设备;进口产品还应具有中国有关部门的完备手续;提供设备须满足国家及行业环保要求;保证设备符合国家有关安全防范标准;提供的设备和组成的系统符合报价文件承诺和所签合同规定的技术要求。设备安装调试符合 医疗器械行业 标准,并满足甲方技术要求,乙方负责免费进行设备的安装调试同时完成。
三、备品备件(含易损件)要求及长期供应优惠条件:详见《附件2:备品备件、易损件报价表》。
四、合同总价
(大写)人民币 叁佰贰拾捌万元整
(小写)¥ 3280000.00
以上价格为甲方指定地点统一交货价,包括但不限于运输、仓储、保险、税金、装卸、安装调试、运行、培训、资料等全部费用。
五、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负责合同签订后项目实施的工作, 与乙方确定设备的品名、型号、价格、主要技术规格及售后服务等事宜。
2、负责提供设备和项目安装调试所必须的场地和环境;
3、负责组织成立验收小组对设备和项目进行验收并签署验收报告;
4、按合同规定享有乙方提供的设备服务。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保证按本合同一、二、三、四、五条款负责完成甲方项目,并保证提供的设备是全新(包括零部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具有国家有关部门注册并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进口产品具有国家有关部门完整手续,符合国家有关政策法规规定)和产品出厂标准的设备;设备保修期为(2 )年,终身负责维修;并保证设备在甲方报废前正常运行。具体服务:保修期内,乙方对设备提供全免费保修或免费更换;保修期后,收取成本费维修(自然灾害及人为故意损坏除外);维修人员在收到故障报告后保证(12 )小时内到达现场,并承诺在备用件到达医院后(24)小时内解决。乙方保证在甲方指定地点供应备品备件(含易损件)和配套消耗品;乙方对所提供的设备实行(2 )个月时间定期进行保养(或维护、巡检)制度;
2、保证甲方在合同设备(有配套软件的还包括软件产品)使用期间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的起诉。若发生上述事由,由乙方承担责任,乙方还须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赔偿费、律师费、诉讼费、证据保全费、差旅费等与该事件相关的损失等费用。
3、严格遵守商务谈判中标所承诺的一切规定和条款;
4、参与甲方共同进行设备和项目的验收。
六、以上内容与甲方采购确认和乙方中标承诺情况一致(或中标产品和设备的技术及服务保证甲方正常使用)。
七、技术培训:
乙方向甲方提供 3 天的设备使用人员现场例行免费培训,培训内容包括设备的调试、使用、一般的维修、维护及保养等;食宿自理(各自负责);乙方还将负责甲方 / 人国外培训,费用由乙方负责。
八、甲方在设备使用过程中发生技术质量问题,乙方应提供及时有效的技术支持。并满足《附件3:售后服务承诺》
乙方技术支持电话:13342968808 ,联系人: 蔡韶光。
九、整体项目完成时间(即设备送达甲方指定地点并按规范安装调试完毕时间)为合同签订生效后45日内。
设备交验地点和方式:合同签订后,乙方负责将完整配套的原封设备(含开机必要消耗品)送到甲方指定的地点(云南省肿瘤医院 ),由甲乙双方共同开箱初验,并由乙方按合同规范要求完成安装测试。交货时,乙方随货向甲方交付设备必需的合格证、保修卡,相关资料(如操作手册、使用指南、维修手册、安装调试说明书、服务手册等)及配备的用件、工具等。
十、验收及验收标准
1、 设备验收:设备到达甲方指定地点后甲方统一初验是否符合合同要求;若开箱发现货物的数量、质量、规格等与招标文件及本合同的约定,合同要求不符,甲方有权拒收货物,乙方必须予以更换,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的初验结果不代表甲方对乙方所交付设备质量的完全认可,甲方保留根据相关质量检验机构的检验结果主张权利。
2、项目验收:乙方负责设备安装和调试,完工后,甲方测试是否合格并满足技术要求。
十一、合同价款结算
合同签定后 45 个工作日内货到安装。设备安装运行正常后,乙方对甲方设备使用人员进行培训,并提供仪器操作规程、进口产品须提供《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甲方在收到全额发票三个月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95 % ,5 %的质量保证金设备正常运行贰年后退回乙方。
十二、违约责任:
(一)除发生不可抗力事实外(不可抗力仅指自然灾害、战争、政府行为、突发的社会或政治事件),乙方所交设备与合同标准不相符合的,甲方有权拒收设备,乙方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按本合同项下合同价款的30%由乙方向甲方支付,同时赔偿因设备的质量不合格导致对第三人或甲方的人身财产损害的损失。
(二)若因乙方不按合同约定按时送货到甲方指定地,逾期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贰仟元(¥2000元)的违约金,违约金累计计算,乙方应继续履行合同。如乙方逾期交货时间超过30天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退还已支付货款,并按合同总金额的30%支付违约金。
(三)乙方拒绝向甲方送货,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0%的违约金,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四)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甲方向乙方偿付本合同项下应付未付价款百分之五的违约金;逾期支付合同款将向乙方每日偿付欠款总额万分之一的违约金。
(五)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提供技术支持、技术培训或售后服务,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自行或另行安排人员进行维修,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同时由乙方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30%的违约金。
(六)甲方有权拒付合同总价款以外的任何费用;乙方有权拒绝合同整体范围以外的条件。
(七)如乙方出现除上述(一)至(六)项以外的其他违约行为或违反保证与承诺义务,应按合同总价款的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损失。
十三、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纠纷,应及时向有关管理部门反映,以便相关部门进行协调或处理;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四、本合同其他未尽事宜,按国家《合同法》有关规定处理。
十五、本合同一式七份,甲方六份,乙方一份。
十六、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十七、本合同不可分割之部分:
1、招标文件; 2、中标人投标文件;3、中标通知书;4、合同书附件。
合同附件1
详见投标文件
合同附件2:
备品备件优惠价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材质 | 数量 | 单位 | 单价 (元) | 总价 (元) | 生产 厂家 |
1 | 关节臂按钮 | | | 1 | 个 | ¥6200.00元 | | 美国西门子医疗系统公司 |
2 | 风扇 | | | 1 | 个 | ¥5300.00元 | | 美国西门子医疗系统公司 |
3 | 滤网 | | | 1 | 个 | ¥5000.00元 | | 美国西门子医疗系统公司 |
4 | 控制面板 | | | 1 | 个 | ¥25000.00元 | | 美国西门子医疗系统公司 |
合同附件3:
售后服务承诺、保修期承诺及其他承诺
设备名称 及规格型号 | 超声诊断系统ACUSON SC2000 |
售后服务承诺 | 详见售后承诺书 |
保修期限承诺 | 主机两年免费保修(人为因素除外),详见售后承诺书 |
其它承诺 | 见承诺书 |
备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