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上海市奉贤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8年度职业卫生监督性检测的公开招标公告
微信分享
关注项目
标讯收藏
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认领
立即查看
|
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中星联合咨询有限公司受委托,对上海市奉贤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8年度职业卫生监督性检测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3、其他资质要求:1)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加上海政府采购网的招标报名;2)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上海市奉贤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8年度职业卫生监督性检测 2、招标编号:SHXM-00-20180423-4791(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3、预算编号:18-18-10567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2018年度职业卫生监督性检测等,本项目分4个包件,投标人可任意选择其中一个或多个包件进行报名投标,每个投标人只能中其中一个包件。包件一:2018年度职业卫生监督性检测1 (5万元)包件二:2018年度职业卫生监督性检测2 (5万元)包件三:2018年度职业卫生监督性检测3 (5万元)包件四:2018年度职业卫生监督性检测4 (5万元)(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 5、交付地址:奉贤区。 6、交付日期:合同签订后一年。 7、采购预算金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元(国库资金: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元;自筹资金:0.00元)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福利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8-04-26 09:3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05-04 16:0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复印后加盖公章);2)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如果法人即投标代表人,可提交法定代表人证明(格式自定)(加盖单位公章及法人签章);3)被授权人代表身份证(正反面扫描并加盖单位公章);4)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复印后加盖公章)。 2、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18-04-26 09:30:00至2018-05-04 16:00: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3、获取招标文件其他说明: 请通过网上报名的供应商按以下要求进行现场审核并提交资料(网上报名时上传的所有资料)的原件(查验)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留档),同时领取招标文件:领取地址:上海市奉贤区南桥镇望园南路1588弄A3楼1718室领取时间:带好报名资料的原件于2018-05-04下午13:30-16:00到现场验证并领取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本(文件售后不退)逾期或不按上述规定报名的视为无效,网上报名同样无效。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18-05-21 09:3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18-05-21 09:30:0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www.zfcg.sh.gov.cn 2、开标地点:上海市奉贤区南桥镇望园南路1588弄A3楼1718室。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CA证书和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按照上海市财政局对电子招标的要求自行完成调试)一并出席开标仪式。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中的内容如有疑问,可于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以书面(传真)形式告知招标人要求澄清。招标人可依据投标人要求澄清的问题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均在“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上进行发布,投标人请及时获取相关信息并确认,否则由此产生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如果供应商认为本采购项目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或者技术规格中存在倾向性或排斥性的内容的,可以分别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或者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直接向招标代理机构询问或质疑,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八、联系方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