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鱼标讯 > 合同项目 > 挂设诱捕器防治松墨天牛外包服务

挂设诱捕器防治松墨天牛外包服务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福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福清市林业局
乙方:福州绿盾有害生物防治有限公司
中型企业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181]TYC[GK]2018006的挂设诱捕器防治松墨天牛外包服务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
2、合同标的






包号品目号品目名称商品名称数量金额基本需求
(品牌、型号技术指标等)
交货期售后服务要求采购单位联系人报价单位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1 1-1 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服务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服务 500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合计: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肆拾玖万柒仟元整(¥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10) 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福清市福人路行政服务中心19楼;
4.3交付条件:收虫期次共10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严格按照福建省地方标准《松材线虫病防控技术规程》DB35/T-2014的规定分别对相关项目进行检查验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检查验收不合格的内容进行整改。。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防治费用明细与支付方式 序号 项目名称 单位 数 量 金额 完工期 1 诱捕器挂设 套 500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018年11月 合同总金额(大写):肆拾玖万柒仟元整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元整 ) 合同总价为人民币: 肆拾玖万柒仟元整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元整 ) ,包含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人工、材料、机械设备、运输、作业、技术服务、安全保障、税费及质量自检费等最终提交成果前的一切费用。防治费用共分四次支付,具体如下表 支付期次 支付比例(%) 支付期次说明 1 20 完成诱捕器挂设支付中标金额的20% 2 30 完成二次诱芯更换支付中标金额的30% 3 30 完成四次诱芯更换支付中标金额的30% 4 20 收虫完成通过验收后支付中标金额的20% 乙方公司账户为(开户银行:中国银行福州市仓山支行,帐号:426058361337)。。
8、履约保证金
有,具体如下:。
9、合同有效期
本协议有效期自合同签订日起,至2018年11月30日结束。有效期满,双方再视实际需要,签订新的合作协议,以保证相关条款的延续性。。
10、违约责任
1、 甲方未能按约定向乙方提供相应的工作支持条件或未能按约定支付服务费用,视为甲方违约。出现甲方违约,乙方有权单方终止合作。2、乙方的防治服务未能达到约定效果或没有尽职尽责地实施防治方案,视为乙方违约。出现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作。3、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保证对防治范围内的水源、森林资源等安全,尤其周围人蓄、农作物的安全,否则,由此所引发的一切社会问题,概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一、甲方义务
第一条 根据防治要求,甲方向乙方提供有关林地和病虫害等方面的信息,作为乙方实施防治服务的参考依据。在防治作业期间,协助乙方做好群众工作,使防治工作顺利开展。
第二条 甲方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防治服务费用。
二、乙方义务
第三条 乙方根据甲方划定的松材线虫治理区承包防治服务要求,负责准备相关药剂器械,组织相关人员,对划定防治面积内林地的松材线虫病进行有效的防治,并达到预期防治效果。乙方对施工人员进行统一集中管理,防治过程中施工人员安全责任由乙方负责。
第四条 乙方在实施防治服务时,保证防治活动不会对目标防治区域的林木植被造成危害,不会对防治区域造成污染。
三、甲方权利
第五条 甲方获得乙方提供全面的防治服务,使约定防治区域的松材线虫病得到有效控制,相关森林资源得到有效保护。
第六条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防治过程进行跟踪检查,有权要求乙方对不符合本协议约定的防治行为进行修正,对乙方防治服务的效果进行检查和验收。
四、乙方权利
第七条 乙方根据甲方的防治需要和约定的防治目标,组织相关技术人员,实施防治服务。
第八条 乙方按照向甲方承诺的防治服务承包标准,向甲方收取防治服务费用。
五、工程方案
第九条 乙方将严格按照福建省地方标准《松材线虫病防控技术规程》DB35/T-2014和《2018年度福清市松材线虫病防控总体方案》的要求进行施工作业。
第十条 此次防治项目为500套诱捕器(诱芯)采购及挂设,具体分布详见林业基本图。
第十一条 由于不可抗拒的原因造成不可意料的事故而不能按合同规定完工时,乙方应在事故发生后3天内以书面形式通告甲方,并证明事故的存在。如乙方未能及时告知甲方,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应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 乙方要为施工人员配备必要的劳保用品并办理人身保险。承包期间若发生工伤事故,一切法律、经济责任都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十三条 本协议约定的防治服务合作,不包含林分改造和枯死木处理事宜。
六、检查验收
第十四条 严格按照福建省地方标准《松材线虫病防控技术规程》DB35/T-2014的规定分别对相关项目进行检查验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检查验收不合格的内容进行整改。
七、费用与支付
第十五条 防治费用明细与支付方式
序号 项目名称 单位 数 量 金额 完工期
1 诱捕器挂设 套 500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018年11月
合同总金额(大写):肆拾玖万柒仟元整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元整 )
合同总价为人民币: 肆拾玖万柒仟元整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元整 ) ,包含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人工、材料、机械设备、运输、作业、技术服务、安全保障、税费及质量自检费等最终提交成果前的一切费用。防治费用共分四次支付,具体如下表
支付期次 支付比例(%) 支付期次说明
1 20 完成诱捕器挂设支付中标金额的20%
2 30 完成二次诱芯更换支付中标金额的30%
3 30 完成四次诱芯更换支付中标金额的30%
4 20 收虫完成通过验收后支付中标金额的20%
乙方公司账户为(开户银行:中国银行福州市仓山支行,帐号:426058361337)。
八、违约条款
第十六条 甲方未能按约定向乙方提供相应的工作支持条件或未能按约定支付服务费用,视为甲方违约。出现甲方违约,乙方有权单方终止合作。
第十七条 乙方的防治服务未能达到约定效果或没有尽职尽责地实施防治方案,视为乙方违约。出现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作。
第十八条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保证对防治范围内的水源、森林资源等安全,尤其周围人蓄、农作物的安全,否则,由此所引发的一切社会问题,概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九、合作期限
第十九条 本协议有效期自合同签订日起,至2018年11月30日结束。有效期满,双方再视实际需要,签订新的合作协议,以保证相关条款的延续性。
十、未尽事宜
第二十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后以补充协议或备忘录的形式加以明确。
第二十一条 本协议有效期内发生争议,双方通过友好协商予以解决。
十一、其他
第二十二条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两份,乙方两份,都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四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甲方:福清市林业局乙方:福州绿盾有害生物防治有限公司
住所:福清市福人路三农行政服务中心19楼住所:福州市台江区茶亭街道五一中路132号民航广场2#楼513单元
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洪志勇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洪志勇
联系方法:13509307931
联系方法:15880058058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市仓山支行
账号:账号:426058361337

签订地点:福清
签订日期:2018年04月27日
最新招投标信息
招投标攻略
热门标签
剑鱼标讯APP下载
APP下载地址二维码
扫码下载剑鱼标讯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