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安市]高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移动警务通项目单一来源采购专家论证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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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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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高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移动警务通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该项目拟由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江西有限公司高安市分公司提供原厂软硬件产品技术支持服务。现将有关情况向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从2018年04月26日起至2018年05月03日止。
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满后两个工作日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将意见反馈至高安市采购办(联系电话:0795-5223595,
地址:高安市财政局)和高安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本级(地址:高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联系人:朱世友,联系电话:13607051097)。
附:专家论证意见及专家姓名、工作单位、职称。
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满后两个工作日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将意见反馈至高安市采购办(联系电话:0795-5223595,
地址:高安市财政局)和高安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本级(地址:高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联系人:朱世友,联系电话:13607051097)。
附:专家论证意见及专家姓名、工作单位、职称。
单一来源采购专家论证意见表 | |||||
采购单位 | 高安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本级 | ||||
项目名称 | 高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移动警务通项目 | ||||
项目金额 | 594,000 元 | ||||
专家1论证意见 | 按照江西省公安厅赣公明文[2016]155号文件及宜春市公安局《关于全面推广新一代移动警务应用的通知》,按照单一来源方式尽快启动新一代移动警务终端,确保工作无缝对接,衔接有序,依照采购法相关规定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 ||||
专家姓名 | 周欣 | 职 称 | 工程师 | ||
工作单位 | 宜春金安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 ||||
专家2论证意见 | 依据《关于全面推广新一代移动警务应用的通知》赣公明文[2016]155文件精神,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 ||||
专家姓名 | 李正翔 | 职 称 | 工程师 | ||
工作单位 | 宜春市农业局 | ||||
专家3论证意见 | 根据江西省公安厅赣公明文[2016]155文件《关于全面推广新一代移动警务应用的通知》及市本级2016年警务通采购项目采购方式(单一来源),依照相关规定,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 ||||
专家姓名 | 罗玉刚 | 职 称 | 工程师 | ||
工作单位 | 宜春市袁州区教育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