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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置环卫机械化设备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三明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永安市环卫处
乙方:三明市嘉晟贸易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481]null[GK]2018002的购置环卫机械化设备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
2、合同标的


包号品目号品目名称商品名称数量金额基本需求
(品牌、型号技术指标等)
交货期售后服务要求
1 1-1 垃圾车垃圾车 2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CSC5181ZDJD 中标公示结束后立即交货2台压缩式垃圾对接车 自验收合格之日起壹年免费保修保养
合计: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柒拾壹万柒仟元整(¥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中标公示结束后立即交货2台压缩式垃圾对接车;
4.2交付地点:福建省三明市永安市城东大道6058号;
4.3交付条件:合同签订后 (7) 天内交货。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2台CSC5181ZDJD压缩式垃圾对接车。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一)验收规则 1、验收标准:项目必须按照国家规定标准、规范、制造商产品验收标准、本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相关内容进行验收。 2、验收程序: 验收分出厂检验、施工过程检验及最终验收三个阶段。 1)出厂检验:中标方在设备、材料出厂前,应按产品技术标准规定的检验项目和试验方法进行全面检验。中标方应随同设备出具原产地证书、出厂检验报告及产品质量合格证等,结果必须符合前述条款验收标准的要求。 2)安装施工过程检验: ①设备、材料到达业主现场后,由业主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基本质量和数量的检验(但不作为最终合格的认定),如系进口设备,中标方应同时向业主提供进口整机的报关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检验合格证书,经检验的设备必须能完全达到合同规定的要求。 ②隐蔽工程的验收:涉及隐蔽工程的施工必须经甲方代表及现场监理共同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工序的施工。 ③安装调试过程,中标方应作详细检验的记录。安装调试检验结果应符合制造厂产品标准和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要求,检验记录应真实,其原件必须提供给业主。 3)最终验收:项目完成施工后,由中标方向业主提出最终验收申请,由业主组织进行最终验收。 3、验收规定: 1)验收时,中标人应派有经验和有能力的技术人员及施工人员配合。 2)验收由采购人组织相关职能部门进行,验收合格后中标人可向采购人办理移交手续。3)中标人申报验收前要提供完整、准确的图纸资料、技术资料及相应数据文件。 4)遇到不能按时报验或无法按时完工的特殊情况时(因天气恶劣:大风、雨),中标人应及时通知采购人,经采购人书面确认后方可适当延期;。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设备验收合格后三十日内付货款90%,在满质保期后十五个日内付清10%。。
8、履约保证金
有,具体如下:。
9、合同有效期
自合同签定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
10、违约责任
按《合同法》有关条款执行。。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无。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采购单位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伍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甲方:永安市环卫处乙方:三明市嘉晟贸易有限公司
住所:永安市城东大道6058号住所:
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叶礼辉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法:0598-3632415 联系方法:13859149281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签订地点:福建三明
签订日期:2018年0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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