藁城妇幼保健院污水处理、水源热泵设备及室外工程三标段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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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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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 更正内容为:
1、原公告日期:2018年4月24号 更正公告日期:2018年4月25号
2、原公告内容: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须具备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更正为: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须具备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投标人报名领取文件时须带上(1)、营业执照;(2)、资质证书;(3)、安全生产许可证;(4)、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6)、法人身份证或被授权人身份证;。(注:以上证件报名领取文件时全部带上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复印件与原件不一致的,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