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鱼标讯 > 招标项目 > 乌什县环境保护局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采购项目招标公告(WS-ZFCG-2018-GK-0012号)

乌什县环境保护局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采购项目招标公告(WS-ZFCG-2018-GK-0012号)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WS-ZFCG-2018-GK-0012号)
  受乌什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的委托,乌什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乌什县采购中心)对乌什县环境保护局污染源普查工作政府购买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符合投标资格条件的投标商前来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编号:WS-ZFCG-2018-XJ-0012号
  二、招标项目:乌什县环境保护局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采购项目
  三、项目规模:
  1.检测项目:对乌什县辖区的工业污染源、农业污染源、生活污染源,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移动源及其他产生、排放污染物的设施进行清查普查、入户调查、与普查相关的现场监测、普查资料的建档,数据录入、校核、加工、普查数据最后要经地区局、自治区会审,会审通过后上报环保厅,最后给环保局反馈,编制普查技术成果报告、编制环境质量评估报告、鉴定、验收等工作。普查对象为乌什县范围内所有污染源的单位和个体经营户。
  2.服务期限一年。
  四、监测内容及要求:
  普查对象:乌什县范围内所有污染源的单位和个体经营户。
  范围包括:工业污染源,农业污染源,生活污染源,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移动源及其他产生、排放污染物的设施。
  (一)工业污染源
  1.工业源。
  普查范围:《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中采矿业、制造业以及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的全部工业企业中(包括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各类工业企业,以及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但实际从事工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工业企业), 有废水污染物、废气污染物或工业固体废物产生的所有产业活动单位。
  普查内容:企业基本情况,原辅材料消耗、产品生产情况, 产生污染的设施情况,各类污染物产生、治理、排放和综合利用情况(包括排放口信息、排放方式、排放去向等),各类污染防治设施建设、运行情况等。废水污染物包括: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总磷、石油类、挥发酚、氰化物、汞、镉、铅、铬、砷。废气污染物包括: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氨、汞、镉、铅、铬、砷。工业固体废物包括: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的产生、贮存、处置和综合利用情况;危险废物按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分类调查;工业企业建设和使用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贮存、处置设施(场所)情况。
  2.放射源。
  普查范围:可能伴生天然放射性核素的8类重点行业(煤炭开采和洗选业、黑色金属矿、有色金属矿采选业、非金属矿采选业、开采辅助活动、非金属矿物制品业、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15 个类别(稀土、铌/钽、锆石和氧化锆、锡、铅/锌矿、铜、镍、铁、钒、磷酸盐、煤、铝、钼、金、锗/钛)矿产采选、冶炼和加工产业活动单位。
  普查内容:上述单位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放射性污染物情况。
  3.工业园区(产业园区)
  普查范围:各级政府设立的工业园区(产业园区)及工业集聚区等。
  普查内容:同工业源。
  (二)农业污染源
  普查范围:包括种植业、畜禽养殖业和水产养殖业。
  普查内容:种植业、畜禽养殖业、水产养殖业生产活动情况,秸秆产生、处置和资源化利用情况,化肥、农药和地膜使用情况,纳入登记调查的畜禽养殖企业和养殖户的基本情况、污染治理情况和粪污资源化利用情况。废水污染物包括:氨氮、总氮、总磯,畜禽养殖业和水产养殖业需增加化学需氧量。废气污染物包括:畜禽养殖业氨,种植业氨和挥发性有机物。
  (三)生活污染源
  普查范围:除工业企业生产使用以外所有单位和居民生活使用的锅炉(以下称生活源锅炉),县城、镇区的通过沟、渠、管道等设施向河流、湖泊(含渠道、水库等水域) 等环境水体排放污水的排污口(以下称市政入河(湖、库)排污口),域乡居民能源使用情况,生活污水产生、排放情况。
  普查内容:生活源锅炉基本情况、能源消耗情况、污染治理情况,城乡居民能源使用情况,市政入河(湖、库)排污口分布与排放情况,城乡居民用水排水情况。废水污染物包括: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总磷、五日生化需氧量、动植物油。废气污染物包括: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
  (四)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
  普查范围:包括集中处理处置生活垃圾、危险废物和污水的单位。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处置单位包括生活垃圾填埋场、生活垃圾焚烧厂以及其他处理方式处理生活垃圾和餐厨垃圾的单位。危殓废物集中处理处置单位包括危险废物处置厂和医疗废物处理〈处置)厂,其中危险废物处置厂包括危险废物综合处理〈处置)厂、危险废物焚烧厂、危险废物安全填埋场和危险废物综合利用厂等,医疗废物处理〈处置)厂包括医疗废物焚烧厂、医疗废物高温蒸煮厂、医疗废物化学消毒厂、医疗废物徼波消毒厂等。集中式污水处理单位包括城镇污水处理厂、工业污水集中处理厂和农村集中式污水处理〔处置)设施等。
  普查内容:单位基本情况,设施处理能力、污水或废物处理情况,次生污染物的产生、治理与排放情况。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焚烧设施产生的焚烧残渣和飞灰等产生、存、处置情况。废水污染物.包括: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总磷、五日生化需氧量、动植物油、挥发酚、氰化物、汞、镉、铅、铬、砷。废气污染物包括: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汞、镉、铅、铬、砷。
  (五)移动源
  普查范围:包括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污染源。非道路移动污染源包括飞机、铁路内燃机车和工程机械、农业机械等非道路移动机械。
  普查内容:各类移动源保有量及产排污相关信息,挥发性有机物、氮氧化物、颗粒物排放情况,部分类型移动源二氧化硫排放情况。
  五、项目预算:550,000元;
  六、投标商应具备的资质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能提供符合国家财税法律规定制度要求的发票,在本地区具有固定的营业场所和售后服务队伍。
  3.参加本次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4.开标现场须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以上资料报名时查看原件或公证件,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报名时间:2018年04月14日北京时间10∶00是至04月20日北京时间19∶00时。
  2.报名地点:乌什县政府采购中心(乌什县新城东路行政服务中心二楼采购中心)。
  3.招标文件领取截止时间:2018年4月27日北京时间18∶00时
  4.招标文件领取方式:电子邮件或移动存储设备拷贝。
  八、投标保证金及报名和开标等事项
  投标保证金:10,000元;从即日起,投标商请以企业名义通过电汇、转账或收款方开户行现金缴款单方式将款项缴入我中心保证金账户并将缴款复印件做入投标书内;不允许以个人方式缴纳保证金,不接受网银转账,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缴款原件开标现场查验。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05月4日北京时间11∶30。
  开标时间:2018年05月14日北京时间11∶30。
  开标地点:乌什县新城东路37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一室。
  开户银行:乌什县农行营业部
  账    号:30-440201040006951(投标保证金账号)
  收款单位:乌什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
  九、其他事项
  联 系 人:张文博
  联系电话:0997-5513114
  乌什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8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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