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安市码头镇坑内村2013年土地整理项目的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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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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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投标邀请书
招标编号:NAQH[2018]14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安市码头镇坑内村2013年土地整理项目已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南安市码头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源上级拨款,招标人为南安市码头镇人民政府,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省起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邀请单位如下:
泉州市协辉工程建设有限公司、福建省昌胜园林绿化有限公司、福建省石狮市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泉州市协胜工程建设有限公司、福建省协进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南安市码头镇 ;
2.2. 工程建设规模:工程预算审核价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元 ;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市政公用工程 ;
(2)招标类型: 专业承包 ;
(3)招标范围和内容:南安市码头镇坑内村2013年土地整理项目。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设计图纸的所有内容;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登录即可免费查看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50 个日历天;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一个标段 ;
2.7.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叁 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贰 级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其他资格要求:省外建筑企业参加投标,应按《关于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闽建筑[2015]35号文) 、《关于做好建筑施工企业信息与工程招投标活动衔接的通知》(闽建办筑[2016]8号文),办理入闽登记手续。
投标人须严格执行《福建省建设工程责任主体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实施办法(试行)》(闽建[2016]5号)规定。
3.5.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被邀请的投标人持[单位介绍信(原件)、被介绍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副本)及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于2018年 4月 18日至2018年 4月 27日(上午 09时 00分至 17时 00 分,午休期间除外),到福建省起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等电子版资料,每套招标文件200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
本工程预算审核价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元,设定本工程发包价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元。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招标文件有关规定提供人民币 叁万伍仟 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应于开标当天以现金包封形式递交(投标人自备信封密封后加盖单位公章)。未按规定缴交投标保证金者视为自动弃权。
7、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7.1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7.2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4月28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招标代理机构将在截止时间前30分钟开始接收),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南安市码头镇人民政府三楼会议室。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应随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应当参加开标程序,并现场核验身份。投标人未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开标的,视为自行放弃选取中标候选人资格。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
8、 发布公告:
本次招标公告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安市码头镇人民政府
地 址:南安市,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起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安市江北大道霞东村红绿灯旁十层楼二号梯二楼,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中标候选人公示
以上中标结果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限自2018年5月2日至2018年5月7日。
招标人: (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2018年4月28日
招标编号:NAQH[2018]14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安市码头镇坑内村2013年土地整理项目已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南安市码头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源上级拨款,招标人为南安市码头镇人民政府,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省起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邀请单位如下:
泉州市协辉工程建设有限公司、福建省昌胜园林绿化有限公司、福建省石狮市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泉州市协胜工程建设有限公司、福建省协进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南安市码头镇 ;
2.2. 工程建设规模:工程预算审核价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元 ;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市政公用工程 ;
(2)招标类型: 专业承包 ;
(3)招标范围和内容:南安市码头镇坑内村2013年土地整理项目。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设计图纸的所有内容;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登录即可免费查看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50 个日历天;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一个标段 ;
2.7.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叁 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贰 级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其他资格要求:省外建筑企业参加投标,应按《关于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闽建筑[2015]35号文) 、《关于做好建筑施工企业信息与工程招投标活动衔接的通知》(闽建办筑[2016]8号文),办理入闽登记手续。
投标人须严格执行《福建省建设工程责任主体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实施办法(试行)》(闽建[2016]5号)规定。
3.5.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被邀请的投标人持[单位介绍信(原件)、被介绍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副本)及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于2018年 4月 18日至2018年 4月 27日(上午 09时 00分至 17时 00 分,午休期间除外),到福建省起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等电子版资料,每套招标文件200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
本工程预算审核价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元,设定本工程发包价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元。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招标文件有关规定提供人民币 叁万伍仟 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应于开标当天以现金包封形式递交(投标人自备信封密封后加盖单位公章)。未按规定缴交投标保证金者视为自动弃权。
7、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7.1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7.2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4月28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招标代理机构将在截止时间前30分钟开始接收),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南安市码头镇人民政府三楼会议室。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应随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应当参加开标程序,并现场核验身份。投标人未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开标的,视为自行放弃选取中标候选人资格。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
8、 发布公告:
本次招标公告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安市码头镇人民政府
地 址:南安市,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起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安市江北大道霞东村红绿灯旁十层楼二号梯二楼,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中标候选人公示
工程名称 | 南安市码头镇坑内村2013年土地整理项目 | |||
开标时间 | 2018年4月28日10 时30分 | |||
招标人 | 南安市码头镇人民政府 | |||
地址 | 南安市码头镇坑内村 | 联系电话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
中标人 | 泉州市协辉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 中标价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元 | |
项目负责人 | 尤淑勤 | 证号 | 闽235121362327 | |
被确定为废标的投标人名称及原因: 无 | ||||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杨上华、曾俩前、柯佳玲 |
招标人: (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2018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