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市洱海流域生态环境智慧监管系统(二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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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市洱海流域生态环境智慧监管系统(二期)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大理市洱海流域生态环境智慧监管系统(二期)已经获得相关部门的批准,云南元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大理市生态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委托,对“大理市洱海流域生态环境智慧监管系统(二期)”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竭诚欢迎具有完成该项目能力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采购需求
2.1基本情况
标段 | 标段名称 | 采购预算 (万元) | 项目内容 | 其他 |
第一标段 | 水环境智慧监管系统 | 5179 | 一期软件建成了洱海流域水环境监管系统,现场端硬件建成了污水处理厂、泵站、河道、湖湾水质在线监测系统集成系统41套,获取了现场端的第一手数据传至监管中心。现将在一期的基础上深度开发,主要分为:地表水水质监管系统(入湖河道、湖湾水质、蓝绿藻)、污染源排放监管系统(客栈、面源、污水厂)、饮用水安全监管系统(自来水厂、地下水),固定式水质在线监测站、浮标式水质在线监测系统集成等,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第六章《采购需求》。 | 1.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个工作日(含安装调试)。 3.质保期:验收合格后3年。 注: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
第二标段 | 固体废物综合系统 | 880.8 | 全面建设固体废弃物监管系统,升级生活垃圾收运处理子系统、新建畜禽粪便、医疗废弃物、餐厨垃圾、建筑垃圾、垃圾填埋与沼气发电、污泥监管系统等系统,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第六章《采购需求》。 | 1.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个工作日(含安装调试)。 3.质保期:验收合格后3年。 注: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
第三标段 | 生态环境智慧监管应用综合系统 | 536.056 | 生态环境智慧监管应用综合系统将基于应用整合管控综合平台进行功能拓展及深入开发。二期系统将开发综合监管三维地理信息系统、生态监管法律法规库、完成二期建设的固体废物综合监管系统、综合联动执法系统的集成整合,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第六章《采购需求》。 | 1.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交付使用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含安装调试)。 3.质保期:验收合格后3年。 注: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
第四标段 | 视频综合监管系统 | 535.47 | 视频综合监管系统,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第六章《采购需求》。 | 1.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个工作日(含安装调试)。 3.质保期:验收合格后3年。 注: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
第五标段 | 综合联动执法系统 | 278.41 | 搭建综合联动执法系统基础数据库和综合数据库、现场执法记录系统、执法室装修,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第六章《采购需求》。 | 1.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个工作日(含安装调试)。 3.质保期:验收合格后3年。 注: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
第六标段 | 工程监理 | 100 | 对本项目实施全过程、全方位监理,通过标准化管理实施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成本控制、变更控制、信息管理、合同管理、安全管理、组织协调等工作,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第六章《监理条件及技术要求》。 | 1.监理周期: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缺陷责任期满止。 2.服务地点:项目所在地。 |
第七标段 | 第三方平台测试及认证(国家级) | 200 | 对大理市洱海流域生态环境智慧监管系统(二期)系统(水环境智慧监管系统、固体废物综合系统、生态环境智慧监管应用综合系统、视频综合监管系统)的安全性、功能、易用性进行测评服务,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第六章《服务内容》。 | 1.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交付使用时间:测试机构应在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完成测试或测评,并通过采购人对测试或测评结果验收; 3.质保期:验收合格后3年; |
2.3本项目共分七个标段,投标人可以同时参加七个标段的投标,但最多只能被其中一个标段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3.投标人资格条件
3.1资格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成立,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2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和本项目公告发布以后(含发布当日)由本项目所在地或投标人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3信用查询: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相关要求,投标人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信用查询或下载截图截止时点: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3.4其他要求:无。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4月23日至2018年4月28日(北京时间,下同)凭企业数字证书(CA)登录“大理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投标用户(http://www.dlggzy.cn)”报名,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电子招标文件,格式为*.ZCZBJ)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数字证书(CA)办理请联系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技术支持。
4.2系统内报名成功后到采购代理机构(昆明市万宏路奥斯迪商务中心B座15层前台)购买纸质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纸质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8年4月23日至2018年4月28日(法定节、假日、双休日休息)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在昆明市盘龙区万宏路奥斯迪商务中心B座15层前台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适用于委托代理人报名)、营业执照复印件、开户许可证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00元/份/标段,售后不退。
注意事项:
(1)投标人必须先进行网上报名,步骤:①凭企业数字证书(CA)进入大理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 www.dlggzy.cn),进行网上报名(投标人办理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②网上报名成功后还需要按现场报名要求准备的报名资料进行现场报名;(两种报名方式均需完成才算报名成功。)
(2)①CA数字证书办理窗口:大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报件大厅。CA数字证书办理相关事宜请咨询:0872-2367898(如有疑问可咨询24小时技术支持热线:400-9618-998)
②如果投标投标人之前已经办理过云南CA证书,此次投标只需进入大理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注册登录,无需重复办理CA数字证书(昆明市办理的上海CA不能对接,云南省内其他地区办理的云南CA全省通用)。
(3)各投标人在企业数字证书(CA)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都成功后进入大理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中凭企业数字证书(CA锁)登陆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格式为*.ZCZBJ)未按规定时间及方式报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项目评标采用电子评标,投标人需在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并现场递交刻有电子投标文件的光盘及纸质投标文件(1正1副)(注:纸质投标文件为电子投标文件的打印件,下同),纸质投标文件和电子投标文件不一致的,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5.2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1投标人须登录大理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投标用户(http:// www.dlggzy.cn),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在网上递交的投标文件,无须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5.2.2网上递交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5月17日9时30分前,均可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注:建议投标人上传完成后,将已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重新下载下来,用对应类型的编制工具或标书查看工具进行解密查看,确保上传的文件可以正常解密打开。
5.3现场递交刻录电子投标文件(光盘)和纸质投标文件:
5.3.1现场递交地点:大理市下关万花路东段政务服务大楼4楼大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号开标厅。
5.3.2现场递交时间:2018年5月17日8时30分至9时30分之间。
5.3.3其他要求:刻录投标文件光盘与纸质投标文件及U盘密封在同一密封袋中,使用记号笔在光盘盘面上标注投标人全称,不要粘贴标签。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密封袋拆封完毕,光盘和纸质投标文件及U盘不全,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大理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7.公告期限:
2018年4月23日至2018年4月28日。
8.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 大理市生态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 采购代理机构: | 云南元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地 址: | 大理市行政中心 | 地 址: | 昆明市盘龙区万宏路奥斯迪商务中心B座15层 |
联 系 人: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联 系 人: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电 话: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电 话: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 | 开 户 银 行: | 中国工商银行云南省分行昆明市汇通支行 |
| | 账 号: | 25020380090245791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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