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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省本级财政辽河干流太平河口综合治理工程(二期)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招标代码:04272018040022 建筑工程|2018年省本级财政辽河干流太平河口综合治理工程(二期),按照规定程序已办理了招标备案,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取具有合格资质的法人单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程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2018年省本级财政辽河干流太平河口综合治理工程(二期)
2.招标单位:盘锦监狱水利工程管理处
3.招标内容: 新建平顺护岸330米 。(计划投资:260.78万元)(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4.资金来源:省级投资
5.建设地点: 盘锦市辽河下游太平河闸南侧太平河出口东侧
6.计划工期: 2018年6月6日至2018年7月21日
7.质量要求:合格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1.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质;
2.项目经理为壹级注册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专业);
3.投标人必须纳入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平台,被行政监督部门禁止参加水利工程投标且期限未满的单位,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4.具备由省(市)信用办或相关监督部门备案认可的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B级(含)及以上信用报告(信用辽宁为准);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需持有的证件、资料
1. 投标单位请于2018年5月4日~2018年 5月11日,每日上午8:30~11:00下午 13:30~16:00(节假日休息)携带资质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地址:盘锦市辽东湾新区行政服务中心C区4栋301室、联系电话:0427-8650057)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后由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出具《资格报名确认函》。
2.资格审查及报名时所需持有的证件、资料及要求:
报名时授权人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壹级建造师资格证和注册证(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投标人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以上均为副本)原件和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四、文件发售时间、地点及售价
1.凡资格初审合格的投标者,凭《资格报名确认函》到辽宁建鑫亿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2.发售时间:2018年5月12日至 5月18日,每日8:30-16:00(节假日休息)
3.发售地点: 沈阳市铁西区建设东路35号假日国际大厦A座2110室
4.文件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500.00),售后不退,不邮寄。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2018年5月31日14:00,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办公室(地址:盘锦市辽东湾新区行政服务中心C区4栋一楼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投标保证金:伍万贰仟元整(交至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监督管理办公室,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汇款并注明投标企业名称及项目名称。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七、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平台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盘锦监狱水利工程管理处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建鑫亿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铁西区建设东路35号假日国际大厦A座2110室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监督管理办公室
账户名称: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监督管理办公室
开 户 行:中行盘锦分行营业部
账    号:303873417488
联 系 人:郭女士   
财务室电话:0427-8650032    
2018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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