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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寨县城镇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城镇标定地价服务采购项目中标公示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一、项目相关情况
(一)项目名称:金寨县城镇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城镇标定地价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AHJZCG2018-F0402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18年4月10日
采购日期:2018年5月3日
(二)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安徽地源不动产咨询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中标(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濉溪路1号嘉华中心B座1301室
中标(成交)金额:柒拾陆万壹仟壹佰元整(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元)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内容:主要是对金寨县城区、产业园区及23个乡镇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进行更新评估工作,同时开展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体系及标定地价体系的建设工作等。
(三)评标小组名单:韩延生  黄木易  周吉玉  周建生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四)采购人名称:金寨县国土资源局
地  址:金寨县梅山镇(新城区)江环北路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五)集中采购机构名称:金寨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金寨县梅山镇(新城区)江环北路(金寨县财政局二楼)
项目负责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政府采购监管部门:金寨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余维俊      联系电话:0564-7359096
公告期限: 2018年5月4日至2018年5月7日
若投标供应商认为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金寨县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
二、质疑提出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出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供应商需要修改、补充质疑材料的,应当在质疑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出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附: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http://gks.mof.gov.cn/redianzhuanti/zhengfucaigouguanli/201802/t20180201_2804589.html
 
金寨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8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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