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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3国道金坛段新建工程A2标段照明工程施工项目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一、招标项目情况





1、项目名称: 233国道金坛段新建工程A2标段照明工程施工项目
2、招标编号: CZJT20180503560 备案号: 苏交建备CZJT[2018]0057号
3、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 项目性质 批准文号 批准单位
CZJT20180503560 审批 苏发改基础发【2015】1418号 江苏省发展改革委
4、标段信息:




标段编码 标段名称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限价/元
CZJT20180503560001
A2 2018-05-30 09:30 9477535.43
5、建设地点: 江苏省常州市金坛区
6、专业: 其它 招标种类: 施工
招标内容: 233国道金坛段桩号K16+708.542~K24+963.829范围内的路灯基础、管线、电缆、灯杆、灯具、光源等的安装、调试、试运行等工程的施工以及为实施以上永久工程所必须的临时工程的施工和缺陷修复
计划开工时间: 2018-06-01 计划竣工时间: 2018-10-30

二、联系方式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邹燕衍 0519-88390888 0519-83380008
上午工作时间: 9:00:00-11:00:00 下午工作时间: 13:30:00-17:00:00

三、报名





1、报名开始时间: 2018-05-10 12:00
报名截止时间: 2018-05-16 16:00
节假日: 不休息
2、报名地点: 网上报名 网址: http://218.2.208.144:8094/EBTS/index
3、报名条件
(1)企业条件: 资质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
(2)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业绩条件: 2015年1月1日至今(以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的完工日期为准)完成过合同金额500万元及以上的路灯项目的施工
其它条件: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当日,投标人在江苏交通运输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信用等级评定为A(暂定)或以上级别;
(2)根据《江苏省交通运输项目投标企业财务能力评价指标》的规定,投标人的财务能力综合评价值不小于60分;
(3)投标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以投标人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为准,且不存在苏交监察〔2007〕13号文《关于印发<江苏省交通厅关于限制违反廉政合同的投标人进入交通工程建设市场的若干规定>的通知》中所述行贿行为而处于被禁止进入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市场期限内;
(4)投标人没有正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
(5)投标人没有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
(6)投标人没有正受到责令停产、停业的行政处罚或正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2)项目负责人条件: 资质条件: 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具有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质且持有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业绩条件: 拟投入的项目经理2015年1月1日至今(以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的完工日期为准)担任过合同金额500万元及以上的路灯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不含副职)
其它条件: 拟投入的项目经理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以投标人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为准),且不存在苏交监察〔2007〕13号文《关于印发<江苏省交通厅关于限制违反廉政合同的投标人进入交通工程建设市场的若干规定>的通知》中所述行贿行为而处于被禁止进入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市场期限内
(3)其它要求: (1)项目总工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且持有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2)本项目必须设置专职安全员且需持有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安全员配置数量满足《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25号)文件的要求;
(3)拟投入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专职安全员、委托代理人需出具投标人为其缴纳的从公告发布日期往前推三个月(不含当月)的社保证明;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5)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如出现上述情况,只接受最先报名的公司,其他相关公司的报名不予认可。如报名时未发现,开标时发现的,投标文件均不予接收;评标时发现的,均按废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6)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项目概况: 233 国道金坛段新建工程A2标段起点S240,起点桩号为K16+708.542,项目终点定于老S241上,终点桩号为K24+963.829,本项目全线采用一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80km/h,采用双向六车道一级公路城市断面,两侧设非机动车道,一般路段路基宽度64.5m、40m,交叉口局部路段加宽。
道路照明采用 LED 光源。照明标准断面一:采用 H=12m/12m,P=210W/100W LED灯双挑臂低杆照明,间距约 35m左右,双侧对称布置于侧分带内,灯臂长度2m/2m,灯具仰角 10°;照明标准断面二:采用 H=12m,P=270W LED 灯单挑臂低杆照明,间距约35m 左右,双侧对称布置于土路肩上,灯臂长度 2m,灯具仰角10° 。本项目采用箱式变电站供电,无线“三遥”控制,全夜灯亮灯模式。

四、招标投标文件
招标文件的获取:
时间: 2018-05-10 至 2018-05-16
地点: 江苏大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常州市龙江路高架钟楼大桥东堍常州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四楼)
投标文件的递交:
时间: 2018-05-30
地点: 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评标中心常州分中心开标室(地址:常州市龙江路高架钟楼大桥东堍常州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五楼)
招标文件售价:



标段 售价/元
A2 1000

五、招标单位


招标单位名称: 金坛区交通产业集团
招标单位地址: 金坛区金坛大道618号(金坛区公交公司2楼)
招标代理单位名称: 江苏大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地址: 常州市龙江路高架钟楼大桥东堍常州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四楼

六、监管单位
单位名称: 常州市交通运输局

七、其它说明
本次报名采用网上报名,不接受其他形式的报名。具体报名程序为:
(1)拟报名单位仔细阅读网上公布的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和报名条件;
(2)投标人应进入http://jtyst.jiangsu.gov.cn/网站首页,在“办事服务”左侧“应用服务”点击“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登录交易平台后进行网上报名操作;
(3)网上报名时在联系人信息中请务必留上手机号码,以便联系;
(4)报名投标人通过系统网上报名后,如需核实是否成功报名,请登录进入江苏交通运输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在左侧点击“项目信息管理”,再点击“资审报名查询”,最后点击“检索”,即可核实是否已在网上成功报名;请投标人务必自行检查是否已通过“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成功报名,否则后果自行承担;
(5)未在江苏交通运输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注册建立信用档案,注册程序详见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登录区中的说明。投标人投标报名中若对系统操作有咨询事宜,可联系江苏百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25-58182190;
(6)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的规定,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记录的信息作为对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基本信息、业绩、信誉进行评判的依据。未记录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的从业单位、业绩和从业人员,不作为评标(审)委员会评审依据。投标人需要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否则,亦不予作为评审依据;
(7)本项目报名截止时间为北京时间2018年5月16日16:00时;
(8)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资格后审。若报名申请人数少于3家,则招标人重新发布招标公告。
(9)本次招标的相关文件均在江苏交通运输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公布,请投标人及时关注。因投标人未及时关注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承包人自己承担。

八、文件下载


序号 文件类型 标题 操作
1 招标文件
G233照明投标文件格式 下载
2 资格审查办法或评标办法
G233照明评标办法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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