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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海安县2018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路建设工程2018年海安县大公等资格后审公告[普通项目]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南通市建设工程2018年海安县大公镇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路建设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8年海安县大公镇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路建设工程(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海安县大公镇人民政府 ,招标人为海安县大公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南通永拓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村一事一议资金和村集体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地点:2018年海安县大公镇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路建设工程(贲集村、常河村、马舍村);
 (2)工程规模:详见工程量清单;
  (3)招标范围:海安县大公镇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路建设工程施工;
 (4)计划标段工期:25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人或招标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工日期起算);
 (5)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 
标段
序号
招标内容
建设规模
 
合同
估算价
(万元)
申请人
资质类别及等级
项目
负责人
等级
1
      
2018年海安县大公镇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路建设工程(凌东村、噇口村、贲巷村)
详见工程量清单
125
公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具有公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含临时)建
造师证书
2      
2018年海安县大公镇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路建设工程(贲集村、常河村、马舍村)
详见工程量清单
136
公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具有公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含临时)建
造师证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条件:具有公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含临时)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相应主管部门颁发的)。
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格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审查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7)业绩要求:无;
(8)其他报名条件: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的有效劳动合同、首次公告开始之日前一年内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缴费记录(需提供投标人属地人社部门指定的查询方式,以供备查),若所提供缴费记录起始日至首次公告开始之日不满一年,须同时提供新录用、调入等相应证明材料;投标人承诺函。
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备案时,项目经理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
(9)企业信用评价档案。投标人须持有南通市城乡建设局颁发的《南通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或《南通市建筑业企业(单项投标)信用管理手册》(以下合称为《信用手册》),且《信用手册》未处于在拟投标项目所在地暂停或停止使用状态。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注册建造师的,须将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及执业注册信息录入《信用手册》;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提醒:根据市城乡建设局《南通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南通市建筑业企业信用手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规定,2014 年 7 日 31 日起建筑业企业原持有的《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将停止在南通市区招标平台使用,请市各建筑业企业及时登录南通市建筑市场监管平台,按照《办法》要求到市建设局驻行政审批窗口申领新证,并申请信用核查。
3.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2个标段投标,按开标顺序每家投标单位限中1个标段。
本工程开标顺序为:一标段2018年海安县大公镇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路建设工程(凌东村、噇口村、贲巷村)、二标段2018年海安县大公镇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路建设工程(贲集村、常河村、马舍村),本工程中标顺序:二标段2018年海安县大公镇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路建设工程(贲集村、常河村、马舍村)、一标段2018年海安县大公镇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路建设工程(凌东村、噇口村、贲巷村)。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的集中踏勘。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5月10日到2018年05 月22日前登录南通工程建设网,凭企业CA证书直接下载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25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7 年05月22日09时 00  分
,本工程实行全程电子化,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招投标系统。 投标单位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到评标系统,开标时须携带CA 证书、刻有未加密的投标文件的普通光盘(或 U盘)、携带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投标保证金缴纳回执单复印件至开标现场,本工程不接受远程解密。投标人中标后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复制
正本壹份、 副本肆份 ,同时提供电子投标文件的全套电子文件,用普通光盘或 U刻录送至招标代理单位。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等招标信息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软件技术支持电话:4008503300、新点软件公司徐飞翔:15240580971
7.其他事项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人民币27200.00元整。
8.本工程采用价格单因素综合评估法。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安县大公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南通永拓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海安县大公镇
地  址:海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海安县海安镇镇南路399号
邮  编: 226623
邮  编:226600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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