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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旗县2017年度潘河街道双庄村韦庄自然村推进基础设施项目-结果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社旗县2017年度潘河街道双庄村韦庄自然村推进
基础设施项目中标结果公示
社旗县2017年度潘河街道双庄村韦庄自然村推进基础设施项目开标会议于2017年12月8日上午10:00分(北京时间)在社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厅准时召开。
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社旗县2017年度潘河街道双庄村韦庄自然村推进
基础设施项目
项目编号:SZGC2017058
二、评标结果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认真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如下:
1标段:
第一中标侯选人:河南省百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在社旗县财政评审价的99.9%
项目经理:程帅
注册编号:豫241151573188
第二中标侯选人:河南吉洪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在社旗县财政评审价的99.8%
项目经理:毛川
注册编号:豫241161692999
第三中标侯选人:河南博胜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在社旗县财政评审价的99.7%
项目经理:杨得亮
注册编号:豫241151574386
2标段:
第一中标侯选人:社旗县建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在社旗县财政评审价的99.6%
项目经理:杨丽
注册编号:豫241121333045
第二中标侯选人:社旗县新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在社旗县财政评审价的99.8%
项目经理:张丹荔
注册编号:豫241091018717
第三中标侯选人:南阳市润南园林绿化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在社旗县财政评审价的99.8%
项目经理:魏俊超
注册编号:豫241151581539
3标段:
第一中标侯选人:河南天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在社旗县财政评审价的99.6%
项目经理:姬华超
注册编号:豫241141564475
第二中标侯选人:河南富世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在社旗县财政评审价的99.9%
项目经理:赵岩
注册编号:豫241141563310
第三中标侯选人:河南鸿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在社旗县财政评审价的99.8%
项目经理:马海峰
注册编号:豫241121228013
4标段:
第一中标侯选人:河南军恒建设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在社旗县财政评审价的100%
项目经理:付卫刚
注册编号:豫241141452689
第二中标侯选人:河南非凡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在社旗县财政评审价的100%
项目经理:王晓红
注册编号:豫241141566259
第三中标侯选人:河南杰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在社旗县财政评审价的100%
项目经理:张延敏
注册编号:豫241151579766
5标段:
第一中标侯选人:社旗县赊店镇建筑工程公司
投标报价:在社旗县财政评审价的99.7%
项目经理:刘轲
注册编号:豫241111224815
第二中标侯选人:河南国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在社旗县财政评审价的99.9%
项目经理:朱亮亮
注册编号:豫241151575686
第三中标侯选人:河南昱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在社旗县财政评审价的99.9%
项目经理:于毅
注册编号:豫241141565125
6标段:
第一中标侯选人:河南国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在社旗县财政评审价的99.1%
项目经理:任楠楠
注册编号:豫241151576627
第二中标侯选人:社旗县赊店镇建筑工程公司
投标报价:在社旗县财政评审价的99.9%
项目经理:刘轲
注册编号:豫241111224815
第三中标侯选人:河南昱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在社旗县财政评审价的99.9%
项目经理:于毅
注册编号:豫241141565125
7标段:
第一中标侯选人:社旗县第四建筑公司
投标报价:在社旗县财政评审价的99.6%
项目经理:李书坤
注册编号:豫241091014394
第二中标侯选人:河南富世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在社旗县财政评审价的99.8%
项目经理:赵岩
注册编号:豫241141563310
第三中标侯选人:河南民防建设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在社旗县财政评审价的99.9%
项目经理:徐春欣
注册编号:豫241151569928
三、发布公示的媒介:
本招标项目中标公示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
合网》、《社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社旗县潘河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海纳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亲自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公示期3个工作日。
招 标 人:社旗县潘河街道办事处
代理机构:河南海纳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日 期:二〇一七年十二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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