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县土地矿产储备中心拟申请单一来源采购“嵩明县兰茂大道旁(含兰茂路与环城西路交汇处北侧地块、2座加油站地块)土地收储(服务)项目”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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嵩明县土地矿产储备中心拟申请单一来源采购“嵩明县兰茂大道旁(含兰茂路与环城西路交汇处北侧地块、2座加油站地块)土地收储(服务)项目”的公示
一、采购人、拟采购的项目名称、内容和预算
采购项目名称:嵩明县兰茂大道旁(含兰茂路与环城西路交汇处北侧地块、2座加油站地块)土地收储(服务)项目
采购内容:本项目实施内容为嵩明县兰茂大道旁(含兰茂路与环城西路交汇处北侧地块、2座加油站地块)土地收储(服务)项目范围内的土地征收,不包括储备土地前的前期开发。本项目实施的土地收储的范围为220.85亩。
项目经费预算为:5042.94万元。
二、申请单一来源采购的详细原因、理由及相关说明等
申请理由说明
按照《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加强省级政府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管理的通知》(云财采〔2014〕2号)文件精神,本次采购项目符合单一来源方式申请情形第二条第十一款有关规定,拟通过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完成本项目。
三、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拟定的唯一供应商为:嵩明云储土地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嵩明县嵩阳街道黄龙大街296号
四、论证专家及论证意见
专家论证意见表见附件。
五、公示
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异议方在公示期内将阐明详细理由的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异议函(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依据和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以及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送至我单位,由我单位进行答复。
书面异议函一式两份,请异议方同时送一份至嵩明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备查。
(采购人):嵩明县土地矿产储备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嵩明县秀嵩街112号
(采购单位)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嵩明县财政局
(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单位地址:嵩明县秀嵩街71号
(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联系电话:0871-67921406
嵩明县土地矿产储备中心
2018年5月11日
一、采购人、拟采购的项目名称、内容和预算
采购项目名称:嵩明县兰茂大道旁(含兰茂路与环城西路交汇处北侧地块、2座加油站地块)土地收储(服务)项目
采购内容:本项目实施内容为嵩明县兰茂大道旁(含兰茂路与环城西路交汇处北侧地块、2座加油站地块)土地收储(服务)项目范围内的土地征收,不包括储备土地前的前期开发。本项目实施的土地收储的范围为220.85亩。
项目经费预算为:5042.94万元。
二、申请单一来源采购的详细原因、理由及相关说明等
申请理由说明
按照《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加强省级政府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管理的通知》(云财采〔2014〕2号)文件精神,本次采购项目符合单一来源方式申请情形第二条第十一款有关规定,拟通过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完成本项目。
三、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拟定的唯一供应商为:嵩明云储土地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嵩明县嵩阳街道黄龙大街296号
四、论证专家及论证意见
姓 名 | 工作单位 | 职 称 |
徐万成 | 云南省标准化研究院 | 高工 |
张涛 | 昆明市路灯处 | 高工 |
任彦华 | 云南省城市建设监理 | 高工 |
甘虹 | 云南联都监理公司 | 高工 |
卢艳 | 云南省建工第一建筑有限公司 | 高工 |
五、公示
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异议方在公示期内将阐明详细理由的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异议函(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依据和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以及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送至我单位,由我单位进行答复。
书面异议函一式两份,请异议方同时送一份至嵩明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备查。
(采购人):嵩明县土地矿产储备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嵩明县秀嵩街112号
(采购单位)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嵩明县财政局
(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单位地址:嵩明县秀嵩街71号
(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联系电话:0871-67921406
嵩明县土地矿产储备中心
2018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