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岭工业园至酒埠江镇区道路两侧房屋立面改造和绿化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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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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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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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网岭工业园至酒埠江镇区道路两侧房屋立面改造和绿化项目(本次招标不含绿化项目)已由攸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攸发改审【2017】85号、攸发改招【2018】20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湖南酒埠江旅游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 中五环(湖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网岭工业园至酒埠江镇区道路两侧房屋立面改造和绿化项目(不含绿化项目); 2.2 建设地点:攸县网岭镇和酒埠江镇; 2.3 规模:本工程本工程为网岭工业园至酒埠江镇区道路两侧房屋立面装修装饰改造项目(本次招标不含绿化项目),酒埠江下高速处至镇区道路两侧屋面改造A区(包含建筑、装饰工程)计划投资约2205万元,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具体以财政评审为准)。 2.4 工期要求:18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工程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2.6 保修要求:按国家现行保修要求执行; 2.7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工程量清单包含的所有内容(不含绿化项目); 2.8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5.1项要求。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参股、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工程投标,否则,其投标无效;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7根据株政便函【2017】73号规定:企业注册地在株洲市行政区域范围(含各县市区)以外的,投标报名时需提供由株洲市国家税务局或株洲市税收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具在我市行政区域范围(含各县市区)内的纳税信用情况证明原件。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的“综合评估法(Ⅱ)”。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贰拾万元整(人民币),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报名截止时间,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有意投标者,请从2018年5月11日~2018年5月 17日17时00分止(节假日休息,北京时间,下同)由本项目拟任项目负责人(委托代理人)在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株洲市天元区牛家牌路111号)持以下证件原件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1)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2)营业执照副本;(3)企业施工资质等级证书副本(资质证书提供复印件的应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可通过扫描二维码查询);(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5)项目负责人建筑工程专业壹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及身份证原件;(6)技术负责人的建筑工程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及身份证原件;(7)施工员2人岗位资格证书、质量员1人岗位资格证书、安全员2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及身份证原件;(8)关键岗位人员近半年(2017年11月至2018年4月)内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及身份证原件,能通过互联网查询;(9)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10)入湘施工登记证(仅省外企业);(11)诚信投标承诺书;(12)纳税信用情况证明材料;(13)投标保证金支付凭证原件 ;注:以上资料须同时提供一份加盖了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6.2招标文件售价400元/套,报名时缴纳(售后不退)。 6.3澄清答疑采用书面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由招标代理机构在招标文件所注明的时间地点反馈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8年6月1日09时00分,地点为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株洲市天元区牛家牌路111号)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6.1款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 7.3投标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投标监管网、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上发布。 9.行政监督 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攸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10.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10.1投标人报名前由单位法定代表人携带单位公章在招标人处与招标方签订《诚信投标承诺书》。 10.2根据攸县人民政府攸政函【2017】74号文件要求:一、中标人必须在攸县设立分支机构,并约定由分支机构直接为发包方提供施工服务,与发包方结算工程项目款,由分支机构向发包方开具增值税发票并缴纳相应的税费; 10.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第六十一条,投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行政监督部门应当予以驳回,并依法处理责任人。 10.4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承诺书中增加以下内容:“非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依法投诉,请有关部门不予受理。”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湖南酒埠江旅游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攸县攸州大道与长鸿西路交汇处(原国土资源局) 联 系 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中五环(湖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株洲市天元区庐山路铭逸酒店24楼 联 系 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 0731-28828877 18670877689 邮箱:354800236@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