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一来源公示][单一来源]拟选择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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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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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拟选择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告
采购人 | 咸宁广播电视台 | |||||||||||||||
采购项目名称 | 咸宁广播电视台新媒体中心LED大屏设计变更增补项目 | 预算价 | 8.929万元 | |||||||||||||
联系人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联系方式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
采购人地址 | 湖北省咸宁市咸安区银泉大道206号 | |||||||||||||||
拟选择单一来源供应商名称 | 大族路升(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 |||||||||||||||
采购项目具体内容 | 2017年已通过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了一块P2.5LED显示屏,显示屏宽4.32米,高2.4米,合面积10.368平米,现因工作需要,拟安装在传媒大厦三楼新媒体中心。新安装位置大屏宽度为6.08米,高度为2.4米,合面积14.592平米。需要对原大屏设计进行变更及增补。 | |||||||||||||||
论证专家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以及论证专家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 论证意见综合如下: 原项目《咸宁广播电视台全媒体业务设备及LED屏采购项目(B包LED屏采购)》已完成了招投标程序并确定了供应商“大族路升(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及产品。现因安装地点发生改变,原设备安装已无法满足新场所需要。根据实际需求需扩增大屏面积,本项目为原有项目的变更及增补。为保证与原大屏设备接口等的一致性、兼容性、延续性,因此,需从原供应商处采购。在控制增补项目采购成本的条件下,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专业人员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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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成交价格 | 8.929万元 | |||||||||||||||
其他需要公示的事项 | 本公示期自2018年5月10日起至2018年5月17日17:30,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请于2018年5月17日17:30前以书面形式向咸宁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或采购人反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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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咸宁广播电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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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湖北赤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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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发布日期:2018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