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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乐县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工程施工(含设备购置与安装)及监理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南乐县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工程施工(含设备购置与安装)及监理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南乐县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工程经乐发改【2017】103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南乐县城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申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含设备购置与安装)、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南乐县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工程;
2.2、项目编号:SXZBPY2018-0301
2.3、建设地点:南乐县产业集聚区;
2.4、资金来源:自筹;
2.5、总投资额:总投资约8900万元;
2.6、工期:施工标段:450日历天,监理标段:施工工期及缺陷责任保修期;
2.7、质量要求:合格;
2.8、主要建设内容:工程规模为2万吨/日污水处理厂,敷设污水管网2公里以及配套设施建设等;
2.9、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本项目共划分二个标段
施工(含设备购置与安装)标段: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的全部内容;
监理标段:本项目施工阶段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工程监理。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施工(含设备购置与安装)标段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带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2、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贰级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资格,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中级及以上职称,且与本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以社保部门出具的缴纳证明或真实有效的网上可查询方式为准),并无正在施工和正在承接的工程项目,企业应出具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3、技术负责人要求: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为本单位员工,与本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以社保部门出具的缴纳证明或真实有效的网上可查询方式为准)。
4、项目管理人员要求:拟派管理人员必须有相关专业施工员、质检员或质量员、安全员(安全员C证)、材料员、造价员或预算员,持证上岗,以上人员为本单位员工,且与本企业签订了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以社保部门出具的缴纳证明或真实有效的网上可查询方式为准);
5、2014年1月1日(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企业承担过的类似工程施工业绩(2万吨及以上/日污水处理厂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中标公示网上截图及查询网址)不少于1项,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施工能力;
6、2015年度、2016年度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要求企业近2年有盈利,无亏损情况,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7、投标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包含以上人员的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县级及以上人民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出具告知函的时间须在报名期间内有效);
8、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9、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监理标段:
1、投标人须为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法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2、拟派项目总监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中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与本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以社保部门出具的缴纳证明或真实有效的网上可查询方式为准),且在本项目投标及施工期间,不得有其他在建项目。
3、2014年1月1日以来企业完成污水处理厂建设规模2万吨及以上监理业绩不少于1项(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中标公示网上截图及查询网址);
4、企业2015年度、2016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财务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投标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包含以上人员的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县级及以上人民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出具告知函的时间须在报名期间内有效);
6、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7、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招标文件获取:
4.1报名时间:2018年5月15日至2018年5月21日(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 12:00 时,下午 15:00时至 17:30时报名。
4.2报名地点:濮阳市中原路与振兴路交叉口向西100米路北阳光大厦负一楼
4.3招标文件获取:现场报名完成的投标人可直接下载招标文件。已有数字证书的投标单位可直接登录濮阳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系统下载招标文件;未有数字证书的投标单位可登录“濮阳市建设工程交易网—招标投标—招标投标指南”查询办理数字证书流程。
4.4请完成投标报名的投标申请人于2018年5月16日至5月22日(北京时间)登录濮阳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系统 (http://ztb.pyjsgc.com)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4.5其他材料:包括补充文件、澄清答疑等材料,请投标申请人自行在《濮阳市建设工程交易网》上查阅。
4.6未现场报名确认不得参与投标。
五、报名携带的资料:
报名时法人或其授权委托人需提供:
(1)法人持身份证或被授权委托人持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2)“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中要求的所有证明材料。
注:所提交的资料,需提供2套按“资格要求”顺序用A4纸复印并左侧胶装成册,封面上注明所报项目名称、公司名称并逐页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否则拒收)。报名时需提交所有有关资料原件(不包括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可选择不携带证书原件但需提供上述资格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及“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中查询的企业相关信息的打印页),经核查无误后原件退回,报名资料与其开标时标书所附相关资料必须一致,报名结束后报名资料不予更换,否则视为废标。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濮阳市阳光大厦三楼开标室
6.2递交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8年6月12日上午9时00分(北京时间)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施工(含设备购置与安装)标段:捌拾万元,监理标段:贰万元;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公司基本帐户汇入指定的帐户内,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过期不到账的按无效标处理。
投标保证金递交形式:转账或电汇(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汇入指定账户内)
户   名: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管理专用户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濮阳阳光大厦分理处(谢东小区支行)
银行账号:4100 1510 8340 5250 0586 银行行号:105502000357。
保证金分配:投标人在完成转账后,登录《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管理系统》http://ccb.pyjsgc.com,选择对应的项目完成保证金分配。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保证金在银行之间划转所需要的时间,以确保其在截止时间之前到达指定账户,未完成保证金分配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濮阳市建设工程交易网》、《濮阳市建设网》、《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公开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乐县城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地址:南乐县仓颉路延伸段安济公路南侧
招标代理:河南申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393-5568088/18037521218 邮箱:sxgspy@163.com
地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金水东路49号3号楼C座20层395号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招标单位
2018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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