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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海丰县地方税务局电子文档管理系统配套设备采购项目询价采购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海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受 广东省海丰县地方税务局 的委托,拟对 电子文档管理系统配套设备采购项目 进行询价,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将优先确定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自主创新产品、节能产品、环保产品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采购项目编号:441521-201804-700006-0016
二、采购项目名称:电子文档管理系统配套设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500,200
四、采购数量:1批
五、项目内容及需求: (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本项目询件文件
六、供应商资格:
 
1. 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由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至少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书》或基本开户银行针对我中心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2017年7月至今三个月以上(含三个月)的完税证明 、2017年7月至今三个月以上(含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2)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具有本项目经营范围的厂家或经销商。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4. 根据汕尾市人民检察院(汕检发预字[2017]1号文)规定,必须对本项目报名供应商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查询时间在供应商报名结束后,供应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由本中心向海丰县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请,查询年限为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前十年内,查询结果中有行贿犯罪记录的,由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在七个工作日内作出取消其参与本次活动资格。
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要求,对参加登记报名的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行信用信息查询,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取消其参与本次参与的资格。由本中心统一查询。
报名:提交以下材料到我中心现场报名(不接受其他方式的报名):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机构代码证书、税务登记证等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或已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以上原件供核查。)
2.属于被委托人来办理的,须提供法人代表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供核查及复印件)
3. 提供由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至少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书》或基本开户银行针对我中心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2017年7月份至今三个月以上(含三个月)的完税证明 、2017年7月至今三个月以上(含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以上材料复印件,其中如是提交银行资信证明和投标担保函的,原件附入响应文件里。)
4.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原件;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函原件;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声明函原件。(参照采购文件第九章格式,并加盖公章)
注:以上复印件都须加盖公章。以上报名材料均各另备一份附入响应文件(其中上述第2条免附入);被委托代表来参加现场开标会议的必须在响应文件里附入法人代表委托授权书;如是提交银行资信证明和投标担保函的,原件附入响应文件里。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8 年05 月17 日 至 2018 年 05 月 21 日 期间(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海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详细地址: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人民政府大院内)购买谈判(磋商、询价)文件,谈判(磋商、询价)文件每套售价 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提交谈判(磋商、询价)文件截止时间:2018 年05 月24 日14 时30 分
九、提交谈判(磋商、询价)文件地点: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人民政府大院内海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评标(2室)
十、谈判(磋商、询价)时间:2018 年05 月24 日14 时30 分
十一、谈判(磋商、询价)地点:(详细地址) 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人民政府大院内海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评标(2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 (3个工作日)自2018 年 05 月 17 日 至 2018 年 05 月 21 日 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王少美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二)采购代理机构 :海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人民政府大院内
联系人:颜哲军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传真:登录即可免费查看邮编:516400
(三)采购人:广东省海丰县地方税务局地址: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红城大道西地税大楼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传真:登录即可免费查看邮编:516400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竞争性谈判(磋商)文件/询价通知书:竞争性谈判(磋商)文件/询价通知书
 
发布人:海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发布时间:2018年0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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