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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涵江区南环路提升泵站工程房建市政_简易评标法招标公告(网上投标)(施工)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本招标项目莆田市涵江区南环路提升泵站工程(项目名称)已由莆田市涵江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涵发改[2018]5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莆田市闽新水处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招标人为莆田市闽新水处理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中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莆田市涵江区三江口镇;
2.2  工程建设规模:建筑面积:配套用房面积100.04㎡,提升泵房地下面积167.86㎡,地上面积65.95㎡;配套用房地上1层,檐口高度4.4米,首层层高4.5米;提升泵房地下1层,地上1层,檐口高度5.6米,首层层高5.7米;总投资约585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莆田市涵江区南环路提升泵站工程--配套用房、提升泵房基础、土方、土建、装饰及水电安装(按施工图纸,不列入招标范围的详见预算编制说明);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高度 50 米以下的工业、民用建筑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单项工程合同额<3000万元;建筑物层数<5层 ;;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本工程不设置类似工程业绩;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登录即可免费查看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21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1标段;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房屋建筑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其余详见招标文件部分。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5月17日 08:00:00至2018年5月31日 17:00:00通过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网(http://www.ptfwzx.gov.cn)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江苏国泰新点软件公司的新点系统(V7.4.2.05)(如有更新以最新版本为准)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到投标截止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拾壹万圆整(¥110000元)。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莆田市工程交易中心预缴、保函、保险、现金形式缴纳或者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等招标文件规定的形式;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0项规定。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网(www.ptfwzx.gov.cn/fwzx/)和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莆田市闽新水处理有限公司
地址:莆田市荔城区荔园南路666号,邮编:351100
电子邮箱:/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传真:/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中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莆田市城厢区荔城中大道国资大厦603,邮编:351100
电子邮箱:/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传真:/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莆田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网址:http://www.ptfwzx.gov.cn:8082/pthy
联系电话:0594-2221219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莆田市涵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莆田市涵江区国欢东路
联系电话:0594-3280219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
地址:莆田市城厢区荔城中大道与东园西路交汇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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