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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尚公馆建设项目(三期至五期)工程勘察、设计单位选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公告内容
    
品尚公馆建设项目(三期至五期)工程勘察、设计单位选择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TY20180103-KCSJZB03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品尚公馆建设项目(三期至五期)工程勘察、设计单位选择,已由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 长高发改字【2012】9号文件 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长春奥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批准建设。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规模:本次招标的总建筑面积约103024.74平方米;包含三期工程建筑面积约40263.18平方米,四期工程建筑面积约20868.92平方米,五期工程建筑面积约41892.64平方米。
2.2 标段划分:2个标段
2.3招标内容:1标段,为品尚公馆建设项目(三期至五期)工程提供勘察服务;2标段,为品尚公馆建设项目(三期至五期)工程提供设计服务。
2.4招标范围:1标段,完成长春奥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品尚公馆建设项目(三期至五期)工程的全部勘察工作;2标段完成长春奥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品尚公馆建设项目(三期至五期)工程的全部设计工作;包含但不局限于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项目投资概(预)算书编制;针对施工图审查意见的修改、设计变更及本项目建设过程中至验收结束各阶段涉及到的全部设计服务等合同范围内的全部工作。
2.5项目地点:长春高新区南区,硅谷大街东南,超越大街以西。
2.6 计划投资:约 18544.32 万元。
2.7 服务周期:1标段,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0日内完成;2标段,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内完成(具体单项工程时间节点按照招标人实际进度要求)。
2.8 质量标准: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1标段投标申请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岩土工程勘察专业资质甲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完成该项目的能力。
2标段投标申请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资质甲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完成该项目的能力。
3.2 项目负责人要求:
1标段投标申请人须拟派1名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证;2标段投标申请人须拟派1名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3.3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4 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埠企业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详见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吉建管〔2016〕1号文件)。
3.6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 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8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每个投标人仅能派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3.9投标人均可就上述任意标段进行投标,允许兼投兼中。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年 01月31日至 2018年 02月 06 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休息),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1:00 时,下午 13:30 时至 16: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春市高新区硅谷大街创客大厦B座932室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被授权人须携带下列证件及资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鲜章)的复印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项目负责人的注册证书;
 (4)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每个投标单位只能授权1人办理投标报名及招投标相关事宜,整个过程不得随意更换授权人)。
4.2 招标文件每个标段售价 1000 元/套,售后不退。
4.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应按照有关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时间:2018年03月06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长春高新区锦湖大路1357号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三楼开标室;
5.3 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格后审资料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5.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5 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建设信息网》、《东亚经贸新闻报》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奥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高新区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公司:山东天宇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高新区硅谷大街创客大厦B座9楼
联 系 人:雷先生
电    话:0431—89684319
监督部门: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发布日期:2018-01-31 15:14:06.0
 
"吉林省建设信息网" http://zb.jljsw.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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