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北湖新城吾悦广场项目A地块建设项目工程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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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北湖新城吾悦广场项目A地块建设项目工程设计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20180003-ZB003-F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北湖新城吾悦广场项目A地块建设项目工程设计已由长春新区发展改革与信息化局以长新发改字[2018]36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春新城万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长春新城万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长春北湖新城吾悦广场项目A地块建设项目工程设计。 2.2工程概况:长春北湖新城吾悦广场项目A地块,商业用地;占地面积4752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43525平方米; 2.3建设地点:长春市北远达大街与应化新路交叉口 ; 2.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5标段划分:独立标段。 2.6 招标范围:为长春北湖新城吾悦广场项目A地块建设项目的建筑工程等内容提供设计服务,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纸设计;建筑工程、室外配套工程(但不含由行业部门专项设计的内容)。 2.7 设计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75日内完成所有设计工作,并向招标人提交全部成果文件。 2.8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设计的相关规范和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资质或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附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或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政务网站的企业资质资格信息公示页截图;近三年(2015-2017)内完成过至少一项类似设计业绩,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资格。 3.3 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行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详见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吉建管〔2016〕1号文件)。 3.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 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8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每个投标人仅能派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被授权人须为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提供该企业为员工缴纳的近期连续至少三个月及以上的社会保险证明(应包括2017年10月至2017年12月,若企业初始缴纳社会保险日期在2017年10月至2017年12月之间的,应提供初始日期至2017年12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且网上可查;须体现以下内容:缴纳保险单位名称、人员姓名、社会保障号或身份证号、险种、缴费期限等。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年 02月09日至 2018 年 02月14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休息),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1:00 时,下午 13:00 时至 16: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春市高新区硅谷大街创客大厦8楼820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被授权人需持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1)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或与资质证书副本(有二维码的)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另附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或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政务网站的企业资质资格信息公示页截图; (3)项目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证书; (4)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每个投标单位只能授权1人办理投标报名及招投标相关事宜,整个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5)被授权人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5.2 招标文件售价: 800 元,售后不退。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应按照有关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时间:2018年3月5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龙翔广场东南角)应化新路卓扬北湖湾15号楼104开标室; 6.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吉林省建设信息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新城万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高科技中心B区525-A室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苏世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高新区硅谷大街创客大厦8楼820室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监督部门: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2018年2月9日 |
发布日期:2018-02-09 10:38:5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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