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雁新城江霞安置小区景观工程
微信分享
关注项目
标讯收藏
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认领
立即查看
|
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来雁新城江霞安置小区景观工程已由衡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衡发改投[2014]03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招标人为衡阳市湘江流域治理来雁新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衡阳旭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来雁新城江霞安置小区景观工程 2.2 建设地点:来雁新城江霞安置小区; 2.3 建设规模:来雁新城江霞安置小区,规划总用地84963m2,其中城市道路用地面积22143m2,建设净用地面积80465.32m2;安置项目总建筑面积237731.68m2,主要建设内容为:集体经济用面积为61311.74m2,住宅面积为202373m2,社区用房面积1201m2,地下室为25320m2;架空层为1487.68m2。住宅共19栋,安置户数为1646户。 2.4 工期要求:365日历天,以开工令日期开始计算。(本项目分两期进行施工,第二期施工在两到三年后进行) 2.5 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2.6 保修要求:按建设部80号令规定保修; 2.7 招标范围:来雁新城江霞安置小区景观工程,包含花架、岗亭的建筑装饰;小区内市政道路、绿化、铺装、景观及水电安装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2.8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9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建厅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有效期内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 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项目负责人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3.4 拟任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和大专及以上学历,无在建项目; 3.5本项目现场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按照湘建建[2015]57号文件规定的最低配备共5人(即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市政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市政质量员1人),且系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近六个月(2017年7月-2017年12月)社保缴纳证明和社保网上查询方式及密码],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在购买招标文件后不得擅自变更,如确需变更,须经招标人同意并报项目招标投标监管机构备案。 3.6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7近五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以投标人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自公告之日起出具的行贿档案纪录查询证明为准(包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 3.8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以及其他形式有资产关联关系的投标人,均不得在本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招标人限接受报名时间在前的投标人 4.评标办法及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贰拾万元整 ,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8年3月 1日上午09时00分(以到账为准)。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窗口办理CA认证后,从2018年2月 9日至2018年2月14日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休息)在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engyang.gov.cn/)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与书面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网上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招标文件费用。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6.2凡资料不全、投标人与其证照不符、超过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将被拒绝。 6.3招标文件400元/套,工程量清单及图纸600元/套,售后不退。 6.4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布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engyang.gov.cn/)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 2018 年 3 月1日09时 00 分,地点为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衡洲大道湘桂村蒸德大厦) 。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6.1款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 7.3 投标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bidding.hunan.gov.cn)和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engyang.gov.cn/)上同时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衡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0734-8249005 。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衡阳市湘江流域治理来雁新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衡阳市石鼓区合江路112号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衡阳旭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衡阳市华新开发区解放大道19号今朝大厦21楼 联 系 人:唐女士、邱女士 电 话:0734-8898260、8530489 行政监督:衡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