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鱼标讯 > 验收项目 > 4530000HT201800397云南云纳兴商贸有限公司

4530000HT201800397云南云纳兴商贸有限公司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合同编号:4530000HT201800397 合同自编号: 招标编号:

●本合同须加盖甲乙双方骑缝章有效
云南省省级政府采购
(委托采购)



签订地点: 云南省昆明市
签订日期:201 年  月 日
云南省财政厅 制

甲方(采购人公章)名 称: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
地 址:
邮 编: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项目(技术)负责人:
电 话:
乙方(供应商公章)名 称:云南云纳兴商贸有限公司
地 址:
邮 编: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开 户 银行:
账 号:
丙方(鉴证方公章)名 称:云南云创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邮 编: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经 办 人:
电 话:
开 户 银行:
账 号:


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设备采购合同
 
甲方: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
乙方: 云南云纳兴商贸有限公司
丙方:云南云创招标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根据项目编号为0848-1741ZC205134“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 有创呼吸机采购  项目”的竞争性磋商采购结果,经双方协定达成一致,签订以下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条  甲方向乙方采购的产品、总价及付款方式
1.1产品清单及价格(此表须与招标文件一致)
序号
设备名称
品牌
设备型号
产地
注册证号
生产厂家
数量
单价(万元)
金额(万元)
1
有创呼吸机
美敦力柯惠
PB840
爱尔兰
国械注进20143545696
美敦力柯惠
2台
34.75
69.5
总价格(大写):陆拾玖万伍仟元整                     小写:¥695000.00
交货价格:以上价格为中国昆明到达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甲方指定地点交货价RMB(DDP)包括一切运费、保险及税费、报关手续费,并包含吊装、安装、调试、培训等全部费用。
1.2、付款方式:
    设备安装验收合格后三个月内,乙方根据合同开具全额发票,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款的90%(即人民币大写:陆拾贰万伍仟伍佰元整)。一年后,设备运行正常,由乙方书面申请,甲方确认后向乙方支付合同款的10%(即人民币大写:陆万玖仟伍佰元整)。
 
第二条  交货时间、地点及范围
2.1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10个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   。若延期交货,乙方每天应向甲方缴纳延期额的千分千分之一作为罚金。因不可抗拒力所导致的交货、服务及付款延迟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条文处理。
2.2交货地点:送货上门到甲方指定的地点。
2.3交货范围:合同约定的主机以及附件清单上所有产品(含随机资料、软件等)以及配套附属设备(按招投标文件要求执行并满足甲方需要)。
2.4随机资料包括原产地证明、合格证、保修卡等相关资料(如操作手册、使用指南、维修手册、安装调试说明书、服务手册等)及配备的用件、工具等。
   第三条  安装调试要求
设备安装、调试必须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并满足甲方技术要求,乙方负责免费进行设备的安装调试(不另计费)。
 
第四条    验收及验收标准
4.1 设备验收:设备到达甲方指定地点后,甲乙双方根据合同及其附件进行开箱、清点所有货品。符合后由乙方负责进行设备的安装和调试,安装调试完毕后,由甲方测试是否合格并满足技术要求。若开箱、清点发现货品不相符合的,乙方必须更换。更换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4.2 实质性操作验收:乙方将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后,甲方在使用过程中检验设备是否正常运作
或使用。
4.3 一般性项目由甲方组成验收小组进行项目验收。大型或复杂的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的质量检测机构参与验收,验收方成员应在验收书上签字。
第五条 保修条款
5.1乙方提供的货物须为正规渠道销售的全新的合格货物,且没有任何质量瑕疵。
5.2主机免费保修期为安装验收合格之日起 24 个月(以安装验收单上注明日期为起始保修日期),配件免费保修期为 12 个月。
5.3本项目的安装、培训及售后服务保修等事项,请乙方根据双方约定以附件方式附在本合同后。
5.4下例情况不属保修范围:
(1).不可抗力引起的损害;
(2).用户电力系统故障(如接地不良、电压超过规定范围等)引起的损坏;
(3).用户私自维修引起的损坏;
(4).用户自行造成的机械损坏(用户正常使用除外);
(5).其它不属于供应商负担的保修事宜。
    第六条  配套设备、消耗品要求及长期供应优惠条件
乙方严格按照招投标文件执行。乙方同时承诺:乙方向甲方提供的配套设备、消耗品不高于市场同类产品的价格。
    第七条  备品备件(含易损件)要求及长期供应优惠条件
乙方严格按照招投标文件执行。乙方同时承诺: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备品备件(含易损件)不高于市场同类产品的价格。
    第八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8.1 甲方负责提供设备安装、培训所需的场地。
8.2 甲方负责组织操作人员、设备科工程师及乙方人员,进行设备的安装、调试、培训及移交工作。
8.3 甲方负责按甲方的工作程序,组织设备试用后的验收工作。
8.4 甲方负责在设备验收合格及全部相关手续办妥后,按本合同所约定的付款程序付款并依本合同约定享有乙方提供的售后服务。
    第九条  乙方责任
9.1乙方保证按本合同条款负责完成供货和其他义务,并保证提供的设备是全新原装(包括零部件)、符合招投标文件规定、具有国家有关部门注册证明并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进口设备具有国家有关部门完整手续)和产品出厂标准的设备;乙方对所提供的设备全部实行三包;设备及主要部件的免费保修期详见5.2,自设备交付甲方且正常运行之日起算,终身负责维修;并保证设备在甲方报废前正常运行。具体服务:保修期内,乙方对设备提供全免费保修或免费更换(自然灾害及人为故意损坏除外);保修期后,优惠收取成本费维修;乙方提供现场维修,维修人员在甲方发出故障通知后 2 小时内作出响应, 48 小时内派原厂认证合格专业工程师到达甲方进行现场维修, 72  小时内不能排除故障时,在 5个工作日内保证修复,若在 5个工作日内不能修复的,免费无条件提供相同型号设备给用户使用,待原设备修复正常使用后换回。同时,保证购买时软件为最新版本,已有软件乙方提供终身免费升级服务,对用户无条件开放维护密码;乙方保证在甲方指定地点供应备品备件(含易损件)和配套消耗品;乙方对其所提供的设备实行每三个月定期随访一次。
9.2 乙方确保所供进口设备的电源及电源插头,符合中国要求、能够满足甲方使用需要。乙方向甲方提供中文操作说明书。
9.3 乙方保证:甲方在设备及配件(有配套软件的还包括软件产品)使用期间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的起诉。
9.4 乙方严格遵守投标、技术澄清、商务谈判、中标所承诺的一切规定和条款。
9.5 参与甲方共同进行设备验收。      
         
    第十条  技术培训
乙方向甲方提供 不少于1 天的设备现场例行免费培训,直至使用人员及工程师能完全掌握使用方法,独立完成操作为止。培训内容包括设备的调试、使用、一般的维修、维护及保养等;食宿自理(各自负责)。
    第十一条  甲方在设备使用过程中发生技术或质量问题,乙方应提供及时有效的技术支持。乙方的24小时免费技术支持电话: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2.1如乙方所交设备(含选购件)或安装调试与合同标准不相符合,则甲方有权拒收设备(含选购件)、解除本合同、拒付本合同项下的价款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乙方应按合同总价款的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12.2在设备(含选购件)验收后的质保期内,乙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者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并按本合同约定以及甲方要求承担维修义务,由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若因此导致甲方不能正常使用设备(含选购件),甲方有权退货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乙方应返还甲方已支付的全部款项、按合同总价款的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一切损失。
12.3除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不可抗力事件仅指自然灾害、战争)外,如乙方逾期交货或安装调试逾期,则每逾期一天,乙方按合同总价的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30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乙方应返还甲方已支付的全部款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30%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12.4保修期内,如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提供保修服务,则甲方有权没收质保金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乙方应按合同总价款的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12.5如乙方出现除上述13.1—13.4以外的其他违约行为或违反保证与承诺义务,应按合同总价款的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12.6如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设备,应按合同总价款的百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以作为对乙方的损失赔偿。
12.7由于不可抗力(不可抗力仅指自然灾害、战争)所导致的违约,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范围,可部分或全部免除违约方的违约责任,但违约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5日内提供符合法律规定的证明文件,否则应赔偿对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第十三条  合同生效
乙方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并取得甲方的签章后,合同才正式生效。
第十四条  甲方有权拒付合同价以外的任何费用;乙方有权拒绝合同整体范围以外的条件。
    第十五条  因本合同发生纠纷,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第十六条  下列文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有与本合同不一致之处,以本合同为准。
1、甲方招标文件;
2、乙方投标文件;
3、中标通知书;
4、投标文件及澄清。
    第十七条  本合同自三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八条  本合同一式捌份,甲方执四份,乙方执一份,丙方(鉴证方)执一份,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备案一份,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最新招投标信息
招投标攻略
热门标签
剑鱼标讯APP下载
APP下载地址二维码
扫码下载剑鱼标讯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