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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达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荔浦县救灾大米采购(GXDHGLZB20180130)招标文件更改及延期开标公告[更正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广西达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荔浦县救灾大米采购(GXDHGLZB20180130)招标文件更改及延期开标公告[更正公告]
访问次数:发布时间:2018-02-0717:16:08
各竞标人:
一、采购项目名称:荔浦县救灾大米采购
二、采购项目编号:GXDHGLZB20180130
三、首次公告时间:2018年01月30日
四、信息公告发布媒体:http://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gxzfcg.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zfcg.guilin.gov.cn(桂林市政府采购网)、http://ggzy.guilin.cn(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五、更改内容:
1、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三章货物采购需求项目要求及技术需求中增加一项:“★竞标时必须提供样品一袋(规格≥1㎏/袋)。”   
2、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三章货物采购需求其他要求增加:“样品:(1)样品的要求:样品质量必须符合响应文件的承诺且不低于采购需求的要求。(2)样品递交方式:随响应文件一同递交,以邮寄方式(包括平邮、快递、货运物流)递交样品的将被拒绝接收,且后果自负。(3)样品递交截止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4)样品递交地点:同响应文件递交地点。(5)样品清退时间:成交供应商的样品由采购人封存,作为交货验收的依据;未成交的供应商自接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样品通知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不领回样品的,采购代理机构对其样品不承担保管义务,采购代理机构对其样品有权进行处置。(6)样品在评标过程中如有破损,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3、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三章货物采购需求交付使用期:2018年02月13日前交货并送货到位,现更改为:“2018年02月25日前交货并送货到位”。
4、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延期,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请各竞标人及时关注信息公告发布媒体上的通知。
请各竞标人按以上更改执行,其余内容不变。
六、本次投标联系事项:
 1.采购人名称:荔浦县民政局
       地址:荔浦县滨江路6号
       联系人及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广西达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桂林市七星区穿山东路11号樱特莱庄园111栋蓝天园36号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荔浦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电话:0773-7233366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达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02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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