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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丰县2017年第二批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土地治理项目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清丰县2017年第二批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土地治理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清丰县2017年第二批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土地治理项目由濮财农开【2017】21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清丰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一、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清丰县2017年第二批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土地治理项目;
2、建设地点:清丰县巩营乡;
3、投资金额:约1162万元;
4、资金来源:省、市财政资金;
5、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6、工  期:180日历天/标段;
7、质量要求:合格;
8、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七个标段:
第一标段:水利工程;
第二标段:水利工程;
第三标段:电力工程;
第四标段:田间道路硬化工程;
第五标段:田间道路硬化工程;
第六标段:林业工程;
第七标段:监理标。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所有投标人须具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良好的财务状况,良好的社会信誉及类似工程业绩(网上查询到的),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技术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1、第一至五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第一至二标段投标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第三标段投标人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承装、承修、承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第四、五标段投标人须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以上5个标段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派项目经理需具有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无在建工程(评标时评委进行网上查询),企业应出具无在建工程承诺书,且与本企业签订了劳动合同;
(3)拟派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与本企业签订了劳动合同;
(4)五大员:施工员、材料员、安全员、质检员、预算员(造价员)具有相关专业的岗位证书或资格证书,且与本企业签订了劳动合同。
第六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有效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包含园林绿化;
(2)2015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以来企业具有类似业绩。
第七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企业同时具备水利水电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公路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2)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具有相关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
2.2、财务要求:投标单位需提供近两年(2015、2016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
2.3、信誉要求:信誉良好,无不良行为记录,进行网上查询。查询规定:近一年内(截止开标时间前365天内),在行政主管部门网站上无不良行为记录的通报(行政主管部门网站指信用中国 网站,包括正在清丰县建设工程交易网上公示的有不良行为记录的投标单位),网上下载截图并接受核查,查有不良行为记录的按无效标处理。
2.4、业绩要求:2015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以来企业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监理)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从市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公开网站上下载一份与中标通知书一致的中标公示截图、施工(监理)合同和竣工验收证书,评标时评委进行网上查询,查询不到按废标处理)。
2.5、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要求:企业工商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出具时间须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报名截止之日)。
2.6、其他要求:
1、项目经理应无在建项目。
2、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必须为公司本单位人员,具有劳务合同。
3、劳务合同须提供加盖劳动部门鉴证章的通用标准合同文本。
4、投标单位最多可对两个标段进行报名,但只能为其中一个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无条件放弃其他标段的中标资格(按标段顺序取前舍后)。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
6、本项目所缴纳的全部税金必须在清丰县缴纳。
三、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招标文件售价
1、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8年 2 月 8 日至2018年 2 月 14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
2、招标文件费用:500元/份,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四、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清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清丰县政通大道279号工商银行二楼)。
五、报名须知
1、本次招标采用不记公司名称报名,报名时不审查资格,采取资格后审。
2、投标人须将能证明其具备本公告“二、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资料复印件(复印件逐页加盖公章)密封在一个封套内,加贴密封条,密封条上及封套封口处必须加盖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印章。
(1)以上复印件必须与其投标时递交的原件及投标文件中所附的证件复印件一致,否则按无效标处理(投标文件中所附资料及开标时提供的原件资料可比报名时提交的报名资料多,但不可少)。
(2)须有加盖单位公章的报名函(格式自制)。报名函要求说明报名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投标单位资质、拟投标段、授权委托人姓名(授权委托人必须为公司本单位人员)等内容。
3、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持有效身份证并携带按本公告第“五、报名须知第2条”要求的密封材料进行报名。
4、购买招标文件、澄清答疑领取及招标控制价:通知将发布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濮阳市建设工程交易网》上,请投标人查阅,并按通知时间进行领取,因未及时查阅而无法按时领取者后果自负。
5、提交的资料未按本公告要求密封的不接受其报名。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时间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8年3月6日10 时00分整(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濮阳市阳光大厦5楼开标室(濮阳市振兴路与中原路交叉口)。
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七、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第一至二标段:叁万元人民币/标段;第三至五标段:肆万元人民币/标段,第六标段:叁仟元人民币;第七标段:贰仟元人民币;
2、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汇入指定账户内(指定账户如下),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不到账的按无效标处理。
户名: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管理专用户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濮阳阳光大厦分理处(谢东小区支行)
银行账号:41001510834052500586
行号:105502000357
3、保证金分配:投标人在完成转账后,登录《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管理系统》http://ccb.pyjsgc.com,选择对应的项目完成保证金分配。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濮阳市建设工程交易网》上同时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清丰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人地址:清丰县朝阳路财政局院内
招标代理机构:中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地址:郑州市地润路18号建业总部港D座512
本次招标公告的解释权归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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