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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新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长春新区国资委人才公寓家具、家电采购项目其它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受长春新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长春新区国资委人才公寓家具、家电采购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长春新区国资委人才公寓家具、家电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CEITCL-JL-CZHW-180140
项目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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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长春新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采购单位地址:长春市龙湖大路579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南关区平泉路1017号
 
一、采购项目内容
招标公告(二次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CEITCL-JL-CZHW-18014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新区国资委人才公寓家具、家电采购项目已由相关主管部门批准招标,项目资金来源:财政资金,采购人为长春新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采购代理机构为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于2018年1月31日至2018年2月7日发布了招标公告,第一包、第二包报名不足三家,现发布二次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新区国资委人才公寓家具、家电采购项目;
2.2分包:第一包:家具采购,采购预算55.8万元;
         第二包:家电采购,采购预算27.6万元;
2.3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4供货地点:长春新区兴华园D区(采购人指定地点);
2.5招标范围:公寓家具、家电采购;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合格标准。
3.合格的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具有相关经营范围;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记录;
3.2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书面告知函;
3.3提供截止到2017年12月30日止对于近期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的公示证明(打印彩页加盖投标单位鲜章);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2月9日至2018年2月2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5时30分 (北京时间,下同),到长春市生态大街与和美路交汇处中懋天地写字间(8号楼)11层1111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需持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本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开户许可证、被授权人身份证、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书面告知函、“信用中国”网站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网络截图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包,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3月12日9时30分,地点为长春市生态大街与和美路交汇处中懋天地写字间11层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市政府采购网、长春新区政务网上发布。
 
二、开标时间:2018年03月12日 09:30
 
三、其它补充事宜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83.4 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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