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北经济开发区江苏工业园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施工(EPC)总承包二期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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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认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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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的规定,贵州盘北经济开发区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人名称)的盘北经济开发区江苏工业园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施工(EPC)总承包二期招标
S5200000000012903001 已于
2018年02月06日 11时00分
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评标,根据评标委员会出具的评标报告,现公示下列内容:
中标候选人 | 中标人资质 | 中标价(元) | 中标工期 | 项目负责人 | 项目负责人资质 | 注册(职称)证号 | 企业业绩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贵州亚茂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湘潭市规划建筑设计院,贵州首钢国际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545 | 李尚举 | 二级建造师 | 黔257121214907 | -- | -- |
河南得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湖北佳境建筑设计有限公司,贵州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545 | 冯海光 | 二级建造师 | 豫241161689353 | -- | -- |
河南炳焱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苏州市建筑勘察院有限责任公司,贵阳市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545 | 龚继伟 | 二级建造师 | 豫建安B(2015)1703448 | -- | -- |
【其他需要公示内容】:
中标公示 | |||||||
工程项目名称 | 盘北经济开发区江苏工业园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施工(EPC)总承包二期招标 | ||||||
招 标 人 | 贵州盘北经济开发区投资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 | 四川名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开标时间 | 2018年2月6日11时00分 | ||||||
开标地点 | 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贵州亚茂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
技术分 | 32.86 | ||||||
商务分 | 58.00 | ||||||
总 分 | 90.86 | ||||||
项目负责人 | 李尚举 | ||||||
报 价(%) | 施工:土石方下浮5%,市政道路下浮0%,钢结构厂房下浮0%,房屋建筑下浮0%,绿化下浮0%:勘察:登录即可免费查看元/米;设计:厂房:11元/平方米;道路:6.4元/米,场地:0.96元/平方米;房建:20元/平方米;车库:50元/平方米;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河南得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技术分 | 14.21 | ||||||
商务分 | 48.00 | ||||||
总 分 | 62.21 | ||||||
项目负责人 | 冯海光 | ||||||
报 价(%) | 施工:土石方下浮5%,市政道路下浮0%,钢结构厂房下浮0%,房屋建筑下浮0%,绿化下浮0%:勘察:登录即可免费查看元/米;设计:厂房:11元/平方米;道路:6.4元/米,场地:0.96元/平方米;房建:20元/平方米;车库:50元/平方米;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河南炳焱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技术分 | 14.20 | ||||||
商务分 | 48 | ||||||
总 分 | 62.20 | ||||||
项目负责人 | 龚继伟 | ||||||
报 价(%) | 施工:土石方下浮5%,市政道路下浮0%,钢结构厂房下浮0%,房屋建筑下浮0%,绿化下浮0%:勘察:登录即可免费查看元/米;设计:厂房:11元/平方米;道路:6.4元/米,场地:0.96元/平方米;房建:20元/平方米;车库:50元/平方米; | ||||||
公 示 期 | 2018年2月9日 | 至 | 2018年2月13日 | ||||
公示说明 |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 ||||||
中标结果公示至2018年2月13日,在公示期内,对上述中标情况持有异议的请向(行业行政监督部门名称:盘北经济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电话:15519512037 )投诉。
重要提示: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 (七部委11号令) 第七条要求: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三)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