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榭镇孟溪路(一期)综合整治改造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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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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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报建编号:
施工工程规模描述
施工资质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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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其以上 |
以上施工资质要求,投标人只要符合任何一条,但同一条中的多项资质要求需同时满足。 |
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1:00 时,下午 13:00 时至 16:00 时。
2、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以书面署名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署名形式向招标人提出。
需提供材料(如有):
(2)网上报名凭证原件(需加盖报名单位公章);
(3)发布招标公告之日起至报名截止时间止之间打印的《投标人信用评分表》打印件并加盖企业公章(在沪建筑业企业可登录上海市建设市场信息平台企业诚信手册系统,自行生成和打印企业信用评分表);
(4)委托代理人的《投标人员情况表》(通过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www.shjjw.gov.cn查询、打印)(需加盖报名单位公章);
(5)委托代理人需提供注册建造师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委托代理人需为拟派项目负责人本人)
1、筛选条件:①投标人的信用:根据上海市城乡建设和管理委员会发布的计算机信用评价体系计分,分值需大于等于70.3分;②行政处罚:近两年在工程建设活动中受到行政处罚不得超过 0项;(近两年指2016年2月1日至2018年2月1日);③行贿犯罪记录要求:无;④投标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投标人名单:无。
2、授权委托人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材料”前来报名,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的,不发售招标文件。符合上述筛选条件的为入围投标人,招标人发售招标文件,不符合上述筛选条件的,不发售招标文件。
3、经筛选入围的投标人少于15人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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