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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宁县三峰公园(景区)二期、三期工程EPC项目的中标结果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天和[厦]招(EPC)字2018-018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寿宁县三峰公园(景区)二期、三期工程EPC项目已由寿宁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寿发改投资[2016]41号、寿发改审批[2018]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寿宁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银行贷款、县财政配套和社会捐资组成,招标人为寿宁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厦门天和项目管理投资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寿宁县中心城区鳌阳镇内;
2.2建设规模:
2.2.1二、三期工程规划建设内容:
(1)西入口广场,主要建设内容:入口广场、登山步道、生态停车场等;
(2)南入口广场,主要建设内容:入口广场、生态停车场、五里亭及古道修复、登山步道;
(3)梦龙书院区,主要建设内容:梦龙书院(洞宫书画院、品茗轩)景观水系、附属设施、连廊、风情商业街、院区附属配套工程。
(4)虎头山防空洞周边景观提升工程,主要建设内容:虎头山战地防空洞洞口周边景观改造提升、拆建黄山相公庙管理用房。
(5)环公园慢行绿道,主要建设内容:骑行及慢行绿道,连接市政道路,其中含桥梁、骑行驿站、观景平台及休息区。
(6)灯光夜景工程;
(7)流芳园,主要建设内容:主体建筑、流芳碑、连廊等景观小品、景观水系、附属设施等。
(8)公园综合管网工程,主要建设内容:给水设施及给水管道、污水处理设施及排水管道、变压器、配电主干线、低压电缆、弱电电缆;
(9)核心区域、重点区域绿化景观提升工程。
2.2.2 二、三期工程费用约3.2亿元(含暂列金、工程建设其他费用等)。
2.3计划工期:计划总工期1825日历天。
2.4招标范围:
寿宁县三峰公园(景区)二期、三期工程EPC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及工程施工任务,包括但不仅限于:
(1)勘察:工程地质勘察(初勘及详勘)、岩土工程设计;
(2)设计: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工程总体规划方案及设计任务书内全部内容的方案设计(含估算)、方案设计优化、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后续设计施工服务及相关技术咨询服务;
(3)施工;
(4)竣工验收及为保证竣工交付使用而进行必要的准备等工作。
(5)采购:工程所有材料设备的采购和保管(甲供材料设备除外)。
(6)负责本项目所涉及的工程的相关手续,并承担所发生的工程费用及办理审批手续所产生的所有费用,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
(7)其他:按相关规定需由中标人完成的检测工作及相关方案论证,并承担相关费用;配合招标人办理工程建设项目必须履行的各类审批、核准或备案手续等。
(8)中标人必须负责与分包工程的其他分承包人及材料供应商的联系、配合、服务、协调和管理,并提供施工条件、相关设施、安全管理及统筹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资料管理等直至完成政府质监部门竣工备案验收。
(9)若甲供材料设备进场,中标人须无偿配合招标人并提供施工条件和相关设施。
2.5质量要求:(1)勘察满足设计要求;(2)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设计规范要求。(3)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所有成员单位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一方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括园林绿化或园林景观工程等相关内容。
3.2本招标项目要求申请人同时具备下述资质条件:
(1)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一方具备以下资质之一的勘察单位:
①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②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
非我省注册的勘察单位参加投标的,应在我省设有与承担招标项目相适应的土工实验室和技术人员,以保证勘察结果的真实、准确和可靠。未在我省设立土工实验室的省外勘察单位,在与我省具有通过计量认证土工实验室的勘察单位签订了不低于二年期限的合作协议之后,方可参加投标(并提供合作协议待查);
(2)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一方具备以下资质之一的设计单位:
①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和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桥梁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和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的设计单位;
(3)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一方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总负责人:必须具有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及以上注册或者临时执业建造师,己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应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一方派出。
3.4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2人(房建类及市政类项目各1人),房建类项目设计负责人应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市政类项目设计负责人应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道路或桥梁专业)。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设计任务单位的本单位在岗职工。
3.5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含牵头人)家数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自愿组成联合体,由设计单位作为牵头人;自愿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应当分别具备承担招标相应项目的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后,不得再单独以自己名义,或者与另外的机构组成联合体参加本次投标。
3.6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7业绩
3.7.1近5年内(2013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投标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一方)完成单项项目投资金额(即工程造价)不低于人民币0.5亿元的园林景观或公园等类似设计业绩。(此项需提供设计合同原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3.7. 2近5年内(2013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投标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一方)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EPC(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业绩。(此项需提供施工合同及中标通知书原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3.8根据闽检会[2004]10号、闽检会[2006]7号和宁检会[2010]3号等文件精神,投标企业单位和法人代表不得有行贿行为,经检察机关查询有行贿记录,按无效投标处理,投标文件资格正本中须附上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若为联合体,联合体成员均要按以上要求提供,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月18日9时00分00秒至2018年1月22日17时30分30秒,通过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ndggzy.gov.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或利用已经激活的CA登陆http://www.ndggzy.gov.cn:8090/ndhy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招标人不另行出售纸质招标文件。
友情提示:关于CA证书办理如有疑问请咨询400-933-9515、13275029812,电子标书制作等相关事项,如有疑问请咨询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4008503300、0593-2250236。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包括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U盘(或光盘)及纸质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络递交方式,投标文件U盘(或光盘)及纸质投标文件采用现场递交方式),现场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2月9日9时00分(北京时间)。网络提交平台为:宁德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http://www.ndggzy.gov.cn:8090/ndhy)。正常情况下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出现网络通信、供电、系统或软件故障等特殊情况,需要启用备用纸质版投标文件及投标文件(U盘或光盘)进行开、评标的,须由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系统服务商提供系统故障书面证明,再由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报相关部门共同决定是否启用纸质投标文件或投标文件(U盘或光盘)进行开、评标。投标人应保证网络递交与纸质投标文件及投标文件(U盘或光盘)数据的一致性,如因数据不一致造成投标文件无效的,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备注:1)投标文件(U盘或光盘)的内容是:非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与加密的投标文件一起生成的)。2)纸质投标文件格式和装订、包封、密封和标识详见招标文件。
5.2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登录宁德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http://www.ndggzy.gov.cn:8090/ndhy)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对已投递的电子投标文件撤回、编辑再投递。交易平台以最后一份投递成功的电子投标文件信息为准。逾期递交的或未递交到指定网址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投标人应在投标代理机构开启解密后规定时限内(60分钟)使用与生成电子投标文件的同一把CA锁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解密时(因投标人CA锁等问题导致的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其相应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电子投标文件以网络最后上传的一份为准。请企业务必提前做好投标工作,以免因操作失误或其他问题造成自身损失。业务咨询或故障处理请致电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联系电话:4008503300。
5.3. 现场递交: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含电子投标文件备份U盘(或光盘)1份), 地点为寿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寿宁县鳌阳镇胜利街128号旧政府一层)厦门天和项目管理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现场递交: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则为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到场核验登记。若为法定代表人到场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身份证复印件,并出示身份证原件核验;若委托代理人到场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并出示身份证原件核验。复印件均须加盖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公章。否则投标文件不予接收。并提交一份备用电子投标文件(与上传至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交易平台的内容相同,用U盘(或光盘)刻录,并用信封密封并加盖公章),并同时提交一套纸质投标文件。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招标人将拒收其纸质投标文件,且对应的电子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
5.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于递交截止时间前45分钟开始接收投标文件。
6.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80万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可按以下方式任选其一;
①应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招标公告中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
②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已按闽建筑[2014]33号文规定缴存年度投标保证金的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的投标人,或已按宁建筑【2015】34号文规定缴存年度投标保证金的缴存企业的投标人,应出具在资格审查文件中提供使用期限内的《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或《宁德市建设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③银行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形式。
注: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将银行保函、保险凭证的原件单独提交给招标人,否则视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
7.本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fjggfw.gov.cn/)、宁德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http://www.ndggzy.gov.cn:8090/ndhy)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寿宁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地址: 寿宁县胜利街127号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天和项目管理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湖里区高崎南五路222号之3(航空商务广场2号楼)1118室 ;邮编:352100
电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寿宁县支行;
帐户名称:寿宁县行政服务中心;
帐号:35001687507052508744
联系人:王先生;联系电话:0593-5580667
(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需在转账或电汇凭证上注明所投招标编号)。
 
招投标监督机构:寿宁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建管股
地址:寿宁县胜利街335号
电话:0593-2173306
      
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名称:寿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寿宁县鳌阳镇胜利街128号旧政府一层
联系电话:0593-5580667;
寿宁县三峰公园(景区)二期、三期工程EPC项目补充通知(一)
 
招标编号:天和[厦]招(EPC)字2018-018号
 
一、由于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fjggfw.gov.cn/)系统不稳定,为避免问题被遗漏,本项目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提交方式如通过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fjggfw.gov.cn/)提问的,均须再通过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ndggzy.gov.cn)提问。
    二、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增加客服电话:4009280095。
 
 
 
                                招标人:寿宁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天和项目管理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1月18日
 
 
 
寿宁县三峰公园(景区)二期、三期工程EPC项目补充通知(二)
电子平台 承包人建议书封面.doc
电子平台 承包人实施方案封面.doc
 
招标编号:天和[厦]招(EPC)字2018-018号
一、关于招标文件第13页第6.2条款投标人EPC业绩的疑问:
招标文件原文:6.2、近5年内(2013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投标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一方)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EPC(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业绩。(此项需提供施工合同及中标通知书原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请问: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EPC(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业绩若为联合体承接业绩,投标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一方)为联合体业绩一方是否符合本条款要求?
回复:满足要求。
二、关于招标文件第22页第9.4条款第(7)条款的疑问:
招标文件原文:(7)所有招标文件中关于投标单位需要提交纸质标书文件的内容,一律增加也须提供电子标书文件;纸质标书涉及需要提供的复印件,电子标书一律提供原件扫描件;所有扫描件,一律以主体库的验证通过的材料为准,不再提供原件备查。
请问:本条款中“所有的扫描件”是否包括《社保证明资料》、《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等资料扫描件?
回复:包括。
三、关于招标文件第22页第10条款电子招投标的疑问:
招标文件原文:电子招标投标  √否
请问:本项目是否采用电子招投标,若采用电子招投标,本条款描述是否有误,是否需提供纸质版投标文件?
回复:招标文件第22页第10条款修改为:电子招标投标  √是,但仍需提供纸质资料。
四、关于招标文件第31页第3.5.1条款“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证明资料的疑问:
招标文件原文:3.5.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及其年检合格的证明材料、资质证书副本等材料的复印件。
请问:投标人营业执照及其年检合格的证明材料、资质证书副本等材料的复印件已在资格审查文件“三、投标人有关资质证明材料”中提供,在“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是否可不再重复提供?
回复: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
五、关于招标文件第34页第4.1.1.6条款投标文件展示图份数的疑问:
招标文件原文:4.1.1.6 递交投标文件需提供五个密封袋:①资格审查文件(资格文件),一份正本四份副本;②商务文件,一份正本四份副本;③承包人建议书:一份正本五份副本;④承包人实施方案,一份正本五份副本;⑤展示图,一份。
请问:根据招标文件第17页3.7.4条款规定,展示图副本1份,而本条款规定展示图投标文件总共一份,不分正副本,请明确展示图的具体份数?
回复:本项目展示图只要求提供1份,不区分正副本。
六、关于招标文件第118-129页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文件)格式目录编号与正文编号不一致的疑问:
请问:招标文件第118-129页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文件)格式目录标题编号与后续提供的格式编号不一致,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是否需要将目录标题标号与正文标题编号修改为一致,以确保目录内容与正文内容的一致性?
回复:可以。
七、关于招标文件第130-150页投标文件(商务文件)格式正文内容的疑问:
请问:招标文件第130-150页投标文件(商务文件)格式正文内容与商务文件目录不一致,且多数内容与资格审查文件内容重复,是否有误?同时,招标文件第139页“近年财务状况表”招标文件未明确具体年份要求,是否不需提供“近年财务状况表”相应证明资料?
回复:按投标文件(商务文件)格式正文内容调整目录,并按招标文件内容提供资料。
“近年财务状况表”按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自行考虑是否提交。
八、关于招标文件第149页投标文件(商务文件)格式内容的疑问:
请问:招标文件第149页投标文件(商务文件)格式“评分标准对照情况点对点应答表”所填写的内容是否包括招标文件第46-50页“评标办法前附表”里面的所有“评分因素”的内容?
回复:“评分标准对照情况点对点应答表”所填写的内容可只填写:资信业绩情况和其他因素的相关信息。
九、关于纸质版投标文件的疑问:
请问:投标人所提交的纸质版投标文件是采用新点软件生成的加盖电子章的投标文件打印件,还是直接采用投标人编制的无加盖电子章的投标文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回复:采用投标人编制的无加盖电子章的投标文件在相应的盖章地方盖章。
十、关于招标文件第49页2.2.4条款中投标人企业季度信用(总评分)的疑问:
请问:是否需要投标人提供相应网络查询结果的截图做为评标依据?
回复:需要投标人提供相应网络查询结果的截图。
十一、关于招标文件第5页3.5条款中牵头人的疑问:
招标文件原文:3.5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含牵头人)家数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自愿组成联合体,由设计单位作为牵头人;
建议:从本项目招标文件评分标准看出,鼓励福建省建筑龙头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省建筑龙头企业都是我省综合实力较强的企业,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和施工管理水平,且设计单位的合同额在本项目合同的占比仅2-3%,项目设计图提交后,日常组织和协调主要为施工问题。为确保本项目顺利实施,建议由具有较强项目建设管理水平的施工方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十二、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岩土工程勘察)乙级是否也满足条件
要求申请人同时具备:勘察甲级或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且设计综合甲级或建筑甲级、市政甲级、风景园林甲级,且市政总承包一级、建筑总承包一级,联合体不超过家。经查,福建省内设计综合甲级无;市政甲级、建筑甲级、风景园林甲级同时具备勘察甲级或勘察(岩土专业)乙级就一家,施工企业带勘察就中建海峡一家,明显存在排斥省内企业,为省外企业量身定制嫌疑,排斥省内潜在投标人
 
回复: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岩土工程勘察)属于岩土工程(分项)专业资质,不符合条件。
  十三、本项目招标第三章评标办法2.24第3条年投标人完成单项项目投资金额不低于0.5亿元的园林景观或公园等项目施工项目的,每具有1个得1分,本项目满分3分”。施工业绩只要求, 1、中标通知书, 2、施工合同,请问没有“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报告备案表”怎能证明是 “完成”呢?请招标人明确。业绩项和3项有何区别?累计加分,操作明显,有违〈招标法〉规定。
环公园绿道估算严重偏低《寿宁县三峰公园(景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二期工程总估算表,环公园绿道5.8km,估算仅622<万元。根据图上展线,环公园绿道总长7.3km,其中桥梁13座,桥梁全长2.61km,仅桥梁工程造价约8000万元,路基段工程造价约3500万元,环公园绿道工程建安费合计约11500万元。
回复:1、本项目相关业绩要求中“完成”均改为“承接过”,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证明资料即可。
   2、 《寿宁县三峰公园(景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仅供投标人参考。
十四:招标文件1.4.1条,没有依据,能否取消。请招标人明确
该条款有失公平,二期部分设计成果的沿用或不用,应由招标人决定,而不是由中标人决定。建议改为:
若原设计单位只完成方案设计,原设计单位应提供批复的方案设计成果给中标人,设计费按方案设计的比例计算;
若原设计单位完成了初步设计,原设计单位应提供批复的初步设计成果给中标人,设计费按初步设计的比例计算;
若原设计单位完成了施工图设计,原设计单位应提供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成果给中标人,并提供后续服务、承担设计责任。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十五、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5“(4)二期部分建设项目已于2017年5月完成设计招标,该部分的设计费用为269万元,本次招标项目中标人沿用或不用原中标单位设计成果由中标人自行决定,但需承担支付原有的设计费用,上述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投标人应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中标后招标人不予另行支付。二期设计项目,招标人已支付26.9万元给原设计中标人,中标人应于招标人支付第一笔进度款时,将该费用支付给招标人”不合理。
 
根据《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第十条“招标代理服务费用应由招标人支付,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与投标人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按照规定,招标代理费通常由招标人支付。招标代理公司为接业务,才违违法与招标人串通公告由中标人支付。建议删除该条款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十六、删除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文件)附表6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到位承诺书。
 十七、本项目按相关设计要求,投标人可根据项目情况,结合当地人文、地理、历史、文化、习俗等,并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作为基础要求进行设计,招标人不再另行提供项目设计任务书。
十八、《承包人建议书》和《承包人实施方案》电子标封面按随本答疑提供的电子标封面上传。
 
 
 
 
 
 招标人:寿宁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天和项目管理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1月24日
 
 
寿宁县三峰公园(景区)二期、三期工程EPC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天和[厦]招(EPC)字2018-018号 
本工程于2018年 2月9日9:00时在寿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开标,由评标委员会评审并经招标人确认定标,现将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1、招标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招标人:寿宁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地址: 寿宁县胜利街127号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招标项目名称及方式
招标项目名称:寿宁县三峰公园(景区)二期、三期工程EPC项目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3、中标候选人及其报价
中标候选人: 中北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与广西建工集团联合建设有限公司联合体
中标价:
(1)勘察费: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发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规定的收费标准下浮40%计算,最终金额以寿宁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核结果为准。
(2)设计费: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发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规定的收费标准下浮30%计算,相关系数如下:工程调整系数:1.1;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1.15;附加调整系:1.0;概预算系数1.1;最终金额以寿宁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核结果为准。
(3)建安费:按经寿宁县财政评审中心或审计部门的造价下浮 9.07%。
项目负责人姓名:黄锡景;一级注册编号:桂145101103421;
工期:1825日历天。
质量:按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标准完成 
4、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及原因:
江苏山水环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杭州市市政工程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投标人提供的勘察资质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投标人资质条件第2(1)条款的规定,根据第三章评标办法2.1.2资格评审标准中资质等级要求,资格审查不通过。
5、业绩及规模指标
序号
项目名称
规模指标
1
西安绕城高速(六村堡立交-河池寨立交)段景观提升工程设计
约4.3亿元
2
玉林市南流江玉东湖水利工程-北驳岸水利疏浚绿化建设(园博园段)Ⅰ标工程(暂命名)施工
76385705.47元
3
沿黄观光路景观绿化提升项目合阳北段
约5000万元
4
广西中国-东盟青年产业园新型城镇化建设(Ⅰ期)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工程总承包
66348.68万元
5
马山县城区合作扶贫移民工程项目-勘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
58561.18万元
6、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2018年2 月 11 日~2018年 2 月14 日。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寿宁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天和项目管理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2018年 2 月 11 日
寿宁县三峰公园(景区)二期、三期工程EPC项目中标结果公示
            招标编号:天和[厦]招(EPC)字2018-018号 
本工程于2018年 2月9日9:00时在寿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开标,由评标委员会评审并经招标人确认定标,现将中标结果公示如下:
1、招标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招标人:寿宁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地址: 寿宁县胜利街127号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招标项目名称及方式
招标项目名称:寿宁县三峰公园(景区)二期、三期工程EPC项目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3、中标人及其报价
中标人: 中北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与广西建工集团联合建设有限公司联合体
中标价:
(1)勘察费: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发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规定的收费标准下浮40%计算,最终金额以寿宁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核结果为准。
(2)设计费: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发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规定的收费标准下浮30%计算,相关系数如下:工程调整系数:1.1;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1.15;附加调整系:1.0;概预算系数1.1;最终金额以寿宁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核结果为准。
(3)建安费:按经寿宁县财政评审中心或审计部门的造价下浮 9.07%。
项目负责人姓名:黄锡景;一级注册编号:桂145101103421;
工期:1825日历天。
质量:按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标准完成 
4、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郑敬宝,谢钦地,徐世宁,李焕长,罗丽萍,吴长福,陈敦道
5、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2018年 2 月 23 日~2018年 3  月 5  日。
 
 
招标人:寿宁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天和项目管理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2018年  2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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