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遂宁市射洪县粮食局2017年粮食产后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粮食烘干中心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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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认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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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采购项目名称 | 四川省遂宁市射洪县粮食局2017年粮食产后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粮食烘干中心建设项目 | ||
采购项目编号 | 5109222018000083 |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 | ||
行政区划 | 四川省遂宁市射洪县 | ||
公告发布时间 | 2018-03-02 17:27 | ||
采 购 人 | 四川省遂宁市射洪县粮食局 | ||
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 | 地址:射洪县太和镇太和大道中段160号,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四川新众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地址:四川省遂宁市射洪县太和镇明珠街1幢,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17744293811 | ||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电话:17744293811 | ||
项目包个数 | 1 | ||
各包描述 | 附件 | ||
供应商参加磋商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和应当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本项目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前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 ||
获取磋商文件开始时间 | 2018-03-05 09:00 | ||
获取磋商文件结束时间 | 2018-03-09 18:00 | ||
获取磋商文件发售方式 | 现场发售 | ||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 | 四川新众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射洪县太和镇明珠街1幢) | ||
磋商文件售价(元) | 400 | ||
磋商文件发售及供应商报名地点 | 四川新众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射洪县太和镇明珠街1幢) | ||
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 2018-03-15 14:00 | ||
响应文件递交结束时间 | 2018-03-15 14:30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四川新众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射洪县太和镇明珠街1幢)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18-03-15 14:3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四川新众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射洪县太和镇明珠街1幢) | ||
供应商交纳磋商保证金的金额和缴纳方式 | 金 额:壹万元整。 交款方式:磋商保证金以公司基本帐户电汇、转帐等形式交纳。1、银行柜台转帐2、银行电汇3、网上银行转帐。 收款单位:四川新众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射洪县支行。 银行账号:5105 0167 7108 0000 0396。 交款截止时间:2018年3月14日16时止(磋商保证金的交纳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
预算金额(元)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
采购品目名称 | |||
行业划分 | E499 | ||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一、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监狱企业证明》原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 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或者扣分 对记入诚信档案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直接从总分中扣除5分。 2.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就自己的诚信情况在响应文件中进行承诺。 | ||
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 | 详见磋商文件 | ||
其它补充事宜 | |||
备注 | |||
PPP项目标识 | 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