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楚雄州国家税务局2018年01月份扫描仪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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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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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集中采购电子验收单 |
上级单位:国家税务总局 | 合同编号: |
采购单位:云南省楚雄州国家税务局 | 验收单号:HAD201803020936582 |
行政区域:云南 | 发票编号: |
供货单位:眉山市彭山区苏宁云商销售有限公司 |
采购项目:云南省楚雄州国家税务局2018年01月份扫描仪采购项目 |
产品类别 | 产品品牌 | 产品型号 | 单价(元) | 折扣(%) | 成交单价(元) | 数量 | 小计(元) |
---|---|---|---|---|---|---|---|
扫描仪 | 爱普生 | DS-520 | 3,899.00 | 1.5 | 3,840.52 | 1 | 3,840.52 |
合计: 3,840.52元 大写金额:叁仟捌佰肆拾元伍角贰分 |
注意事项: | |
1、 | 本验收单作为采购单位报销入帐凭证,由供应商填写相关信息后,通过电子合同系统自动生成、打印,经供需双方签署、盖章后生效。每一个验收单在系统中都会生成与合同编号对应的“唯一”编号。 |
2、 | 各单位的审计、财务人员可以登陆中央政府采购网(http://www.zycg.gov.cn)点击页面左方中间“核对验收单真伪”图标,输入验收单号及金额 ,核查本验收单的真实性。 |
3、 | 如果采购单位所在的行政区域与实际地址不符,则本验收单无效。 |
4、 | 请各级财务人员在付款验证时认真审核,发现问题和错误信息,及时向采购中心反馈。 |
采购单位(盖章):云南省楚雄州国家税务局 | 供货单位(盖章):眉山市彭山区苏宁云商销售有限公司 |
联系人(签字):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联 系 人(签字):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联系电话:******** |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单位地址: | 单位地址: |
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集中采购电子验收单 |
上级单位:国家税务总局 | 合同编号: |
采购单位:云南省楚雄州国家税务局 | 验收单号:HAD201803020936582 |
行政区域:云南 | 发票编号: |
供货单位:眉山市彭山区苏宁云商销售有限公司 |
采购项目:云南省楚雄州国家税务局2018年01月份扫描仪采购项目 |
产品类别 | 产品品牌 | 产品型号 | 单价(元) | 折扣(%) | 成交单价(元) | 数量 | 小计(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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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描仪 | 爱普生 | DS-520 | 3,899.00 | 1.5 | 3,840.52 | 1 | 3,840.52 |
合计: 3,840.52元 大写金额:叁仟捌佰肆拾元伍角贰分 |
注意事项: | |
1、 | 本验收单作为采购单位报销入帐凭证,由供应商填写相关信息后,通过电子合同系统自动生成、打印,经供需双方签署、盖章后生效。每一个验收单在系统中都会生成与合同编号对应的“唯一”编号。 |
2、 | 各单位的审计、财务人员可以登陆中央政府采购网(http://www.zycg.gov.cn)点击页面左方中间“核对验收单真伪”图标,输入验收单号及金额 ,核查本验收单的真实性。 |
3、 | 如果采购单位所在的行政区域与实际地址不符,则本验收单无效。 |
4、 | 请各级财务人员在付款验证时认真审核,发现问题和错误信息,及时向采购中心反馈。 |
采购单位(盖章):云南省楚雄州国家税务局 | 供货单位(盖章):眉山市彭山区苏宁云商销售有限公司 |
联系人(签字):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联 系 人(签字):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联系电话:******** |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单位地址: | 单位地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