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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家镇东3号地块棚户区改造项目(万龙银河城三期)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公告内容
    
兰家镇东3号地块棚户区改造项目
(万龙银河城三期)二标段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WLZXR201802-00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兰家镇东3号地块棚户区改造项目(万龙银河城三期)已由长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长发改委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长春市广茂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以上项目的三个标段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本项目共分三个标段
2.1工程名称: 兰家镇东3号地块棚户区改造项目(万龙银河城三期)二标段。
2.2地点: 长春市宽城区甲五路以南,乙二路以西。
2.3规模:一标段:建筑面积约:60875.25m2;二标段:建筑面积约:67478.13m2;三标段:建筑面积约:69930.82m2;
2.4招标内容及招标范围:施工总承包(详见本工程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全部内容)。
2.5 计划工期要求:计划开工日期为:2018年3月29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19年12月31日。
2.6 施工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本次投标单位资质应符合资质承包工程范围及省市相关文件规定的要求,须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和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近三年内(2015年-2017年)至少有一项类似工程业绩(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政务网站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 建筑工程 专业 二 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无在建工程(各投标单位可对多个标段进行投标可兼投兼中,项目人员班子可兼投不可兼中)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按照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吉建管〔2016〕1号文件的相关规定执行。
3.5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 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吉建管〔2014〕35号)文件要求,对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3月1日至 2018 年3 月 7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长春市有形建筑市场(长春市政务中心A区三楼建设工程报名窗口)报名。
报名时须持以下证件及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对于投标人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依据“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规范招标文件部分条款设置等问题的通知“吉建招[2016]5号文”的规定: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效力等同)
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4.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考核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5.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每家投标单位只能授权1人办理投标报名及招标投标相关事宜,且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应持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
报名后被授权人持以上所有报名材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及报名合格证明到长春市万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长春市南关区文昌路55号国际大厦11楼)购买文件。
4.2 招标文件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招标单位和招标代理机构严格遵守《价格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对招标文件的收费应限于补偿印刷、邮寄的成本支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合理确定招标文件收费标准,不得有违规收费行为。招标文件每份20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500元/套,退还时返还押金。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8年3月23日13:30,地点:长春市政务中心三楼二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建设信息网、长春市建设工程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长春市广茂源房地产开发有        招标代理机构: 长春市万力工程
            限公司                                  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长春市宽城区北亚泰大街1899号   地    址:长春市南关区文昌路55号院国
耀江五月花苑小区29栋104号房          际大厦11楼  
邮    编:   130000                        邮    编: 130000    
联 系 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 系 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长春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处
 
 
 
发布日期:2018-03-01 14:26:23.0
 
"吉林省建设信息网" http://zb.jljsw.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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