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汉滨区红旗小学部室设备设施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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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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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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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内容 |
陕西北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汉滨区红旗小学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汉滨区红旗小学部室设备设施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名称:汉滨区红旗小学部室设备设施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BFZB2018-02-01 三、采购单位名称:汉滨区红旗小学 单位地址: 安康市汉滨区兴家仓22号 联 系 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13991522770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北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安市南二环西段154号易和蓝钻24楼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029-88221368 五、采购内容及要求:科学活动室设备、心理辅导室设备、卫生保健室设备、走廊文化建设等。 项目用途:校园文化建设 项目性质:公用经费 采购预算:¥65.12万元 六、供应商资质要求: 供应商除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国、地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企业出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2.磋商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磋商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的,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及授权代表本单位证明(磋商截止前三个月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或劳动合同); 3.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注:购买磋商文件时请携带加盖公章的单位介绍信和身份证复印件。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磋商文件):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5.《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 八、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8年2月26日至2017年3月5日9:00-12:00,13:00-17:00(节假日除外); 地点:安康市汉滨区政务服务中心(安康市汉滨区大桥路国贸大厦二楼); 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九、竞争性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十、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和地点: 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18年3月13日下午14:00时; 磋商时间:2018年3月13日下午14:00时; 磋商地点:安康市汉滨区政务服务中心(汉滨区大桥路国贸大厦二楼)开标3室。 十一、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采购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名称:陕西北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行西安二环世纪星支行 帐 号:1024 0176 8430 陕西北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2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