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诏安县梅岭镇玄钟村村路硬化工程邀请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福建泰亨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省天瑞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福建继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编号:亿达漳招[2018]010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诏安县梅岭镇玄钟村村路硬化工程经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诏安县梅岭镇玄钟村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源业主自筹及上级补助,招标人为诏安县梅岭镇玄钟村村民委员会,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亿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诏安县梅岭镇玄钟村;
2.2. 工程建设规模:诏安县梅岭镇玄钟村村路硬化工程总投资约为24万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诏安县梅岭镇玄钟村村路硬化工程预算审核价为230581.47元(具体以招标人所提供的施工图纸、工程审核书、编制说明及有关答疑纪要等材料为准);
2.4.本次招标工程的工程预算审核价为:诏安县梅岭镇玄钟村村路硬化工程预算审核价为230581.47元。K值=10%,发包价为207008.73元(计算方式附后);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40日历天;
2.6.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叁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并具有《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若为临时建造师,应符合闽建筑【2013】41号文以及闽建筑函[2014]6号文的规定并提供相应材料),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
3.6. 其他资格要求:福建省外的投标人已按闽建筑[2015]35号文要求实行了信息登记(提供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的相应信息系统登记的网页截图或相关证明资料)。
3.7.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8.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3.9.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发展改革委[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档案查询的通知》规定,投标人必须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且无行贿犯罪记录(其查询结果告知函内容应在有效期内)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购买时间:2018 年 2 月 26 日至2018年 3  月  4 日上午8:00-12:00时,下午14:00-17:30时(节假日除外)
4.2.地址:漳州市诏安县康华路南100号
4.3.联系人: 沈女士,电话:13850570548。
4.4.招标文件每份200元,售后不退,如需邮寄,邮费自理。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K=10%)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8年3月12日下午15:00时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肆仟元整(¥4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以现金方式在开标现场当场提交(用信封密封好,并盖上投标单位公章)
未中标的投标单位保证金当场退还,中标单位的保证金在签订完施工合同后7天内退还。
7. 开标时间及地点
7.1.开标时间:定于北京时间2018年3月12日 下午15:00时;
7.2.提交地点:诏安县梅岭镇招投标监管服务中心
7.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参选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网站上发布: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漳州招标采购网 (http://www.zzbidding.com)、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网(http://www.zzjs.gov.cn)等网站。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诏安县梅岭镇玄钟村村民委员会
地址:诏安县梅岭镇玄钟村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亿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龙文区明发广场2栋3梯909-910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传真:0596-8626000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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