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鱼标讯 > 成交项目 > 采购项目编号:YZCC(2018)2号采购项目编号:YZCC(2018)2号荥经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2018年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承接主体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YZCC(2018)2号采购项目编号:YZCC(2018)2号荥经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2018年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承接主体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索 引 号 008882036/2018-00561 主题分类 招标与采购
发布机构 县政府办 发文日期 2018-02-26 09:44:57
名  称 采购项目编号:YZCC(2018)2号 采购项目编号:YZCC(2018)2号 荥经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2018年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承接主体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文  号 主 题 词
采购项目编号:YZCC(2018)2号
荥经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2018年城中村
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承接主体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中国·四川(荥经)
荥经县政府采购中心
                                        共同编制
荥经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
2018年2月
 
 
目  录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邀请···················································· 5
第二章  竞争性磋商须知····················································· 7
第三章  供应商、产品及服务的资格条件和应提供的证明材料 13
第四章  采购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采购需求)·················· 14
第五章  价格构成和报价要求············································· 17
第六章:磋商程序····························································· 17
第七章  评审程序、方法、标准和成交、评审纪律··············· 18
第八章  响应文件编制要求················································ 21
第九章  质疑投诉····························································· 22
第十章  响应文件相关文书格式········································· 23
第十一章 合同草案条款····················································· 44
第十二章   采购项目履约验收标准和要求·························· 48
 
供应商竞争性磋商须知表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1
采购人
项目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采购人地址 :荥经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
2
采购代理机构
 
名  称:荥经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政务中心7楼,小西街,中医院背后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
采购预算
(实质性要求)
采购预算:142210万元;
超过采购预算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4
最高限价
(实质性要求)
最高限价:142210万元;
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5
参加磋商供应商来源
公开征集供应商 
6
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
考察现场、标前答疑会
  本项目不举行标前答疑会
8
供应商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时间
报名成功并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
9
构成磋商文件的其他文件
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书及有关补充通知为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10
竞争性磋商采购有效期
响应文件开启之日后90天
11
磋商保证金
金    额:50万元(磋商保证金收取额不能超过采购项目预算金额的2%)。
交款方式:银行转帐或电汇方式交款(必须为报名时供应商的基本账户转入,不接受以现金及个人名义汇款交纳的投标保证金)。
收款单位:荥经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 户 行:农行荥经县支行。
银行账号:2254 2101 0400 10598。
交款截止时间:2018年3月6日下午5:00(磋商保证金的交纳以荥经县政府采购中心到账时间为准)。
12
磋商响应文件份数
正本1份;副本6份。
13
履约保证金
成交供应商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合同签订之前向采购人交纳履约保证金,中标人通过其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或提供经采购人认可的担保保函方式向采购人缴纳。(详细见合同条款)
14
磋商文件编制及咨询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15
低于成本价不正当
竞争预防措施
(实质性要求)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
16
小微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或者扣分(实质性要求)
一、小微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标。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
3、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投标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投标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2%的价格扣除。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规定的扶持政策。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或者扣分
1、对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10%的报价加成、以加成后报价作为该供应商报价评标,且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因其失信行为进行报价加成惩戒后报价超过政府采购预算的,其投标文件按照无效处理。
2、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就自己的诚信情况在投标文件中进行承诺。
17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
现场递交磋商响应文件(含样品)参加磋商的代表须为参加磋商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授权代表,并在供应商签到表上签字确认。
18
供应商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技术指标、参数,资质要求,评分办法以及其他采购需求提出的询问和质疑
向采购单位提出,并由采购单位按相关规定作出答复。
提出质疑时间:报名成功并获取采购文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
19
对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的询问和质疑
受理单位:荥经县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地址:政务中心7楼,小西街,中医院背后
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时间: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
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时间:为成交结果公告发布次日后七个工作日内。
注:采购单位无正当理由不按照依法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或者在评标委员会依法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以外确定中标供应商项目的质疑由采购单位受理。
20
投诉
投诉受理单位: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荥经县财政局。
联 系 人:郑女士
联系电话:0835-7625024
联系地址:荥经县财政局
邮政编码:625200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供应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21
评审情况公告
所有供应商磋商(响应)文件资格性、符合性审查情况、采用综合评分法时的总得分情况、评审结果等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
 
 
 
 
22
成交通知书领取
采购结果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后,请成交供应商凭单位介绍信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清晰复印件到荥经县政府采购中心领取成交通知书。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3
政府采购合同
公告备案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将政府采购合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向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邀请
 
荥经县政府采购中心受采购单位的委托,拟以竞争性磋商方式对荥经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2018年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承接主体政府购买服务项目进行采购,欢迎贵单位前来参与采购。
一、参加竞争性磋商供应商征集来源:
本次竞争性磋商采取公开征集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与的方式进行 。        
二、采购项目编号:YZCC(2018)2号
三、招标项目名称荥经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2018年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承接主体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四、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方式:
1、磋商文件自2018年2月26日至2018年3月2日上午9:00- 12:00,下午2:30- 5: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四川政府采购网(www.sczfcg.com)该项目采购公告的附件中下载,或者在荥经县政府采购中心(政务中心7楼,小西街,中医院背后) 拷贝(投标人自带U盘)
2、本项目磋商文件免费获取。
3、获取磋商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单位介绍信;
(2)被介绍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清晰复印件。
说明:报名时必须提供上述所有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鲜章)并留存招标代理机构作为备案资料,未带齐上述资料的不予报名。
五、有效报名资格确定
1、报名资格不能转让。
2、报名时投标单位名称和招标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及包号与现场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单位名称和招标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及包号必须一致,不一致的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3、未到荥经县政府采购中心现场报名的,为无效报名。
六、供应商签到及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018年3月9日09:00(北京时间)。
七、供应商签到及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荥经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和荥经县政府采购中心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八、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8年3月9日上午9:00(北京时间)在磋商地点开启。
九、磋商地点: 荥经县政府采购中心(政务中心5楼,小西街,中医院背后)。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荥经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
邮    编: 625200
联 系 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采购代理机构:
开户银行:农行荥经县支行
账    号:2254 2101 0400 10598
通讯地址: 荥经县政府采购中心(政务中心7楼,小西街,中医院背后)
邮    编:625200
联 系 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传    真:0835-7625769
 
 
2018年2月24日
 
第二章  竞争性磋商须知
一、总则
1.适用范围
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邀请中所叙述的货物和服务采购。
2. 有关定义
2.1 “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2.2 “采购代理机构” 系指根据采购人的委托依法办理招标事宜的采购机构。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是荥经县政府采购中心(简称“采购中心”)。
2.3 “竞争性磋商采购单位”系指“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统称。
2.4 “供应商”系指报名成功拟参加和竞争性磋商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及相应服务的供应商。
3.竞争性磋商方式
3.1由采购代理单位组织有关专家和采购人代表组成的磋商小组全体向单一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分别进行磋商。
3.2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 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4. 参与竞争性磋商供应商数量规定
4.1报名供应商 不少于3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4.2参加报价供应商不少于3家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5.磋商保证金
5.1供应商必须以人民币为计量单位提交磋商文件规定数额的磋商保证金,并作为其报价的一部分。联合体磋商的,可以由联合体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磋商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5.2未按磋商文件要求在规定时间前交纳规定数额磋商保证金的响应文件无效。
5.3商所交纳的磋商保证金不计利息。
5.4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合同签订生效并按规定交纳了履约保证金后五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注:①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保证金延迟退还,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相应责任;②供应商因涉嫌违法违规,按照规定应当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有关部门处理认定违法违规行为期间不计入退还保证金期限内。)
5.5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退还磋商保证金:
(一)在磋商文件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二)在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之前放弃成交候选资格的;
(三)成交后放弃、不领取或者不接收成交通知书的;
(四)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未能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五)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未能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的;
(六)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七)报价有效期内,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6.磋商有效期
本项目响应文件有效期为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90天。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必须载明响应文件有效期,响应文件中载明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可以长于磋商文件规定的期限,但不得短于磋商文件规定的期限。否则,其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
7. 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
7.1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处理。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检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选择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其他投标无效。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多家投标人提供的部分或所有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视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本采购项目核心产品为:无。
7.2提供相同制造厂商不同品牌产品处理。制造厂商有二个以上品牌,制造厂商与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同时参加投标,投标产品为不同品牌的,制造厂商投标产品所属品牌为该品牌的有效投标人,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制造厂商有二个以上品牌,只有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参加投标,投标产品为不同品牌的,所投品牌产品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检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选择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7.3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参加资格预审,但只能由供应商确定其中一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后续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7.4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标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7.5 利害关系代理人处理。2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代理人,否则,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1 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参与磋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磋商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人规定的特定条件。
8.2 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磋商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协议连同响应文件一并提交采购代理单位。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磋商,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磋商。
8.3 联合体应当确定其中一个单位为磋商的全权代表,负责参加磋商的一切事务,并承担磋商及履约中应承担的全部责任与义务。
8.4 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8.5 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2%的价格扣除。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规定的扶持政策。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8.6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9.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清单
9.1.列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平板式微型计算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压缩机,空调机组,专用制冷、空调设备,镇流器,空调机,电热水器,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电视设备,视频监控设备,便器,水嘴等品目为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非清单内产品不能参与投标。采购列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台式计算机产品,其产品性能参数必须与当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附件2一致,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9.2.采购人需购买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范围,但在招标文件发布之日前最新一期节能清单中无对应细化分类或节能清单中的产品确实无法满足工作需要的,允许在节能清单之外采购。
9.3.凡与招标文件发布之日前最新一期环保标志产品清单附件2性能参数不一致的台式计算机,不得作为环保产品享受优先采购政策及加分。
10.进口产品采购
采购进口产品必须具有相关审批手续,否则只能用国内产品报价;磋商文件中明确规定可以采购进口产品的,若因信息不对称等原因, 国内产品的质量、技术和服务均能满足需求,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可以参与竞争。
11. 知识产权
11.1参加谈判的产品,必须是合法生产厂家生产的合格产品,产品涉及到第三方知识产权的,必须是已依法获得了该知识产权,不得存在侵犯知识产权的问题。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提供产品的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11.2 若投标产品为需要安装软件才能正常工作的,供应商必须提供正版软件安装使用,不得安装使用盗版软件。
11.3 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11.4供应商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响应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
11.5如采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响应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二、磋商文件构成 
磋商文件是供应商准备磋商和参加磋商的依据,同时也是评标的重要依据。本项目磋商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1)磋商邀请;
(2)磋商须知;
(3)供应商及产品、服务的资格条件要求及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相关证明材料;
(4)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
(5)采购项目价格构成及报价要求;
(6)响应文件编制要求
(7)磋商程序
 (8) 评审程序、评审办法和成交
(9) 质疑投诉
(10) 响应文件相关文书格式
 (11)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
(12)采购项目履约验收标准和要求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三、磋商文件的发布和修改
1.磋商文件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2.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3.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5日前,以信函、电子邮件、网站公告提示等其中至少一种书面方式通知所有报名成功的供应商(需要纸质文件的供应商自行到荥经县政府采购中心项目负责人处领取),同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和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更正公告,不足5日的,应当顺延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
    4.在首次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变更首次提交响应文件时间。
                                                 
四、付款
以最后签订的合同为准。
五、履约保证金
1.成交供应商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合同签订之前向采购人交纳履约保证金,中标人通过其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或提供经采购人认可的担保保函方式向采购人缴纳。(详细见合同条款)
                          
2.合同履行完毕,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质量验收合格,购买方签署《质量验收合格证明书》,采购中心在收到《质量验收合格证明书》及收据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履约保证金。如成交供应商提供的货物质量验收不合格或未按照规定履行合同,采购中心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成交供应商将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六、合同履行及验收
1.中标人与采购人应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2.货物(设备)按照采购合同中规定的试用期满后无质量问题,采购人与供应商应签署《质量验收合格证明书》。
3.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对招标货物的技术、标准、质量等有特殊要求的,所供货物必须满足。
4. 合同分包
4.1 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人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这种要求应当在合同签订之前征得采购人同意,并且分包供应商履行的分包项目的品牌、规格型号及技术要求等,必须与中标的一致。
分包履行合同的部分应当为采购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不属于中标人的主要合同义务。
4.2 采购合同实行分包履行的,中标人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
4.3 中小企业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规定的政策获取政府采购合同后,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企业。
5.合同转包
本采购项目严禁中标人将任何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包。本项目所称转包,是指中标人将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并退出现有政府采购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受让人(即第三人)成为政府采购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
中标人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三章  供应商、产品及服务的资格条件和应提供的证明材料
一、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产品、服务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供应商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参加磋商供应商、货物、服务应当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1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加盖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1.2 2016或2017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提供承诺函;
1.3提供项目所在地或供应商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供应商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材料;
1.4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1.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并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
2、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投标人提供2017或2018年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或者承诺函(格式5)。
3、投标人的资格声明(格式4)
4、投标承诺函原件(格式6)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6、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9)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代表为非法定代表人时提供);
7、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复印件。
 
注:1.以上证明材料复印件必须加盖供应商公章(鲜章),证明材料不齐或未按规定加盖鲜章为无效投标。
2.以上资料各提供一份,必须装订成册。封面上注明“资格性响应文件”、供应商名称、采购项目编号、拟参加项目的名称和分包号(如有分包)。
 
第四章  采购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采购需求)
(一)项目技术规格
1、项目名称:荥经县2018年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承接主体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2、项目选址:六合乡古城村棚户区片区、古城保护老旧棚户区片区
 3、项目概况:本项目共涉及六合乡古城村棚户区片区、古城保护老旧棚户区片区1500户(4608人),棚改拆迁房屋面积约23.91万m2,全部为集体土地上的改造。采用货币补偿安置方式。        
4、项目预算金额:142210.00万元
5、项目计划期限:20年
6、购买服务内容:
5.1中标人(承接主体)与采购人(购买主体)签订《政府购买服务合同》。
5.2中标人(承接主体)根据采购人(购买主体)要求为本项目的投融资主体,即项目业主。由承接主体负责方案制定,项目资金拨付、项目资金筹措与验收工作,做好项目实施全过程的合同管理和组织协调工作,做好项目的周期控制、风险控制确保各项目标的实现。
5.3本项目预算金额142210.00万元,分20年支付,如下表所示:
                             支付计划表  单位:万元
年度
政府购买服务合同款
合同款合计
拨付方式
项目总投资
承接主体期间费用
项目资本金
项目资本金外建设资金分摊
财务费用
管理服务费用(含合理利润)
第1年
8360.00


295.00
8655.00
财政资金拨付
第2年
7000.00
4000.00
3900.00
295.00
15195.00
财政资金拨付
第3年
6000.00
4000.00
3800.00
295.00
14095.00
财政资金拨付
第4年

4000.00
3800.00
295.00
8095.00
财政资金拨付
第5年

4000.00
3300.00
295.00
7595.00
财政资金拨付
第6年

4000.00
3200.00
295.00
7495.00
财政资金拨付
第7年

4000.00
3100.00
295.00
7395.00
财政资金拨付
第8年

4000.00
2700.00
295.00
6995.00
财政资金拨付
第9年

4000.00
2500.00
295.00
6795.00
财政资金拨付
第10年

4000.00
2200.00
295.00
6495.00
财政资金拨付
第11年

4000.00
2200.00
295.00
6495.00
财政资金拨付
第12年

4000.00
1800.00
295.00
6095.00
财政资金拨付
第13年

4000.00
1500.00
295.00
5795.00
财政资金拨付
第14年

4000.00
1300.00
295.00
5595.00
财政资金拨付
第15年

4000.00
1100.00
295.00
5395.00
财政资金拨付
第16年

4000.00
900.00
295.00
5195.00
财政资金拨付
第17年

4000.00
700.00
295.00
4995.00
财政资金拨付
第18年

4000.00
600.00
295.00
4895.00
财政资金拨付
第19年

4000.00
250.00
295.00
4545.00
财政资金拨付
第20年

4000.00
100.00
295.00
4395.00
财政资金拨付
合计
21360.00
76000.00
38950.00
5900.00
142210.00

(二)项目要求
1、项目名称:荥经县2018年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承接主体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2、项目建设期:一年
3、项目实施所遵循的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依据
3.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3.2、《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3.3、《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列;
3.4、《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列;
3.5、 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条列、制度等。
 
 
第五章  价格构成和报价要求
 
1.货物类价格分值为30%-60%,服务类价格分值为10%-30%;
2.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100
项目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最后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
3.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3.1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
3.2政府购买服务的项目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
 
第六章:磋商程序
1.供应商签到并递交响应文件,磋商小组依据响应文件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
2.采购代理机构当场宣布通过和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名单,同时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其未通过的原因。
3.采购代理机构组织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抽签确定磋商顺序。
4. 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按抽签顺序分别进行磋商。
5.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6.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情况调整轮次。
7.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评分。
8.磋商小组按顺序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并出具磋商报告。
 
第七章  评审程序、方法、标准和成交、评审纪律
一、评审方法、程序和标准
磋商小组按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四川省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实施办法》、《四川省政府采购评审工作规程(修订)》(川财采[2016]53号)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履行职责和义务,不得违法评审、违反评审工作纪律。
1.磋商小组需对磋商文件进行确认,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对供应商响应文件进行审查,审查范围不能超过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中的要求。
2.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 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货物或者服务采购项目,或者达到招标规模标准的政府采购工程,磋商小组应当由5人以上单数组成。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磋商采购项目,评审专家中应当包含1名法律专家。
 2.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审方法。评审采用百分制,磋商小组各成员分别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
3.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100项目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最后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
4.磋商小组成员应独立评审,评审报告应当由评审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人,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5.排在前面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磋商小组可以取消该供应商的成交候选资格,按顺序由排在后面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递补,以此类推。
6.磋商小组发现磋商文件表述不明确或需要说明的事项,可提请采购代理单位书面解释说明。发现磋商文件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可以拒绝评标,并向采购代理单位书面说明情况。
7.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磋商组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磋商组成员签字)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书面澄清。供应商应当书面澄清,并加盖公章或签字确认(投标人为法人的,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否则无效。有效的澄清材料,是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应当具备响应文件基本符合磋商文件书要求、不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不实质改变响应文件的内容、不影响供应商公平竞争、不导致响应文件从不响应磋商文件变为响应磋商文件的条件。
8.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9. 告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评审过程中发现的供应商的违法违规行为
10.本项目综合评分标准:
序号
评标
因素及权重
分值(分)
评分标准
说明
1
项目
报价30%
30分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报价分按以下公式计算: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100。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投标人应当提供小微以及残疾人福利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证明材料
2
项目服务
方案40%
40分
前期服务工作方案(差1分、一般8分、好15分);服务工作计划时间安排(差1分、一般8分、好15分);服务工作质量保障措施(差1分、一般5分、好10分)。

3
综合实力28%
服务 能力(一)
18分
供应商在项目所在地注册登记,得10分;组建项目管理机构得8分。
以营业执照为准,提供原件备查。
服务能力(二)
10分
供应商和项目所在地市级行政区域内签订涉及棚户区改造项目政府购买服务合同。有1个合同得5分,有2个以上合同得10分。
以相关合同为准,提供原件备查。
4
投标文件规范性2%
2分
投标文件制作规范,没有细微偏差情形的得2分;有一项细微偏差扣0.5分,直至该项分值扣完为止。

 
二、成交
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2名以上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本项目由采购人授权评审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三、成交结果公告
1.所有供应商响应文件资格性、符合性审查情况、评审结果、成交供应商名单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www.sczfcg.com)上采购结果公告栏中公布,采购中心同时发出“成交通知书”;
2. 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后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将政府采购合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向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四、评标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
(一)遵行《政府采购法》第十二条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及财政部关于回避的规定。
(二)评标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招标采购单位统一保管。
(三)评标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系的,应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
(四)评标过程中,不得干预或者影响正常评标工作,不得发表倾向性、引导性意见,不得修改或细化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程序、评标方法、评标因素和评标标准,不得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和解释,不得征询采购人代表的意见,不得协商评分,不得违反规定的评标格式评分和撰写评标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标意见签字确认。
(五)在评标过程中和评标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标资料,除因规定的义务外,不得向外界透露评标内容。
(六)服从评标现场招标采购单位的现场秩序管理,接受评标现场监督人员的合法监督。
(七)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供应商,不得收受供应商及有关业务单位和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组织单位的请托。
 
 
第八章  响应文件编制要求
一、响应文件总体要求
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供应商拟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
二、响应文件编制
1.资格性响应文件:
1.1.内容见第三章 “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及应当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
1.2.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应该作出的其他应答和承诺。
2.技术、服务响应文件:
2.1内容见第四章“采购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采购需求)”供应商按磋商文件要求进行应答,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应该作出的其他应答和承诺。
2.2.按磋商文件 “附件”格式要求提供的其他技术和商务响应文件,未规定格式的供应商可自行制作。
3.报价文件:按规定载明响应价格。
供应商编制的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资格性响应文件和技术、服务性响应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
1.资格性响应文件:内容见第三章 “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及应当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应该作出的其他应答和承诺。
2.技术、服务响应文件:
2.1.内容见第四章“采购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采购需求)”供应商按磋商文件要求进行应答。
2.2.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应该作出的其他应答和承诺。
2.按磋商文件 “附件”格式要求提供的其他技术和商务响应文件。
3.报价响应文件:按规定载明响应价格。
三、响应文件的密封和递交
1.资格性响应文件和技术、服务性响应文件、报价文件分别装订成册,并分别封装于密封袋内,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磋商地点。在规定的报名签到截止时间前由各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代表递交,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应当拒收。
2.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四、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响应文件,但必须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2.供应商的修改书或撤回通知书,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盖单位印章。修改书应按进行密封和标注,并在密封袋上标注“修改”字样。
                                                                                         
第九章   质疑投诉
1.本项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受理审查工作的通知》的规定办理(详细规定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法律法规模块查询)。
2.根据《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及荥经县政府采购中心与采购人签订的委托代理协议,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中有关技术指标、参数和资质要求、以及其他采购需求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询问或质疑,由采购人按规定作出答复;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书面形式向荥经县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询问或质疑,由荥经县政府采购中心负责按规定作出答复。
 
第十章     响应文件相关文书格式
  
格式1
竞 商 函
 
致:荥经县政府采购中心
根据贵方(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YZCC(  )  号),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   (姓名和职务)     全权代表供应商      (供应商全称)参加贵方组织的有关采购活动,并提交下述文件。
一、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6份;
二、用于开标唱标的“开标一览表”1份、电子文档1份
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
1.我方同意在竞争性磋商须知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起遵循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并在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并有可能成交。
1.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
3.我方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承担完成合同的责任和义务。
4.我方已详细审核竞争性磋商文件。
 5.如果在响应文件有效期内撤回响应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我方的磋商保证金可被贵方全部不予退还。
6.同意应贵方要求提供与本磋商采购有关的任何数据或资料。
7.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
8.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
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
 
与本磋商采购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帐    号: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日期:     年    月    日
 
 
 
 
 
 
 
 
 
 
 
 
  正本或副本 
格式2投标文件封面格式
 
响  应  文  件
(资格性响应文件/技术服务性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投标人(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格式3开标一览表封面格式
 
响  应  文  件
(开标一览表)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投标人(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格式4投标人的资格声明
投标人的资格声明
致:荥经县政府采购中心
______________(公司名称)作为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号)的投标人,现郑重承诺:
1、本公司具备合格投标人的一切条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本公司完全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包括:(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供应商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公司完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第十九条(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投标人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之相关规定。
3、本公司不属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中的限定要求。 也未参与本招标项目前期咨询论证,不属于禁止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
如违反以上承诺,本公司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私章):
日    期:
格式5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函
 
 
       年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函
 
致: 荥经县政府采购中心
     我单位现参与          项目(招标编号:          ),并作出如下承诺:
     我单位      年依法缴纳税收和员工社会保险,随时接受采购人的检查验证。如违反上述承诺,我单位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接受处罚,并通过媒体予以公布。
     特此承诺。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格式6投标承诺函
承诺函
荥经县政府采购中心:
 
我公司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和本项目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二、完全接受和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已经在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前依法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同时又参加投标以求侥幸中标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
三、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
四、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不存在和其他供应商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行为。
五、我单位有( )没有( ) 《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文件)和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失信行为。
六、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能够给予我公司带来优惠、好处的任何材料资料和技术、服务、商务等响应承诺情况都是真实的、有效的、合法的。
七、我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有( )没有( )行贿犯罪记录。
八、如本项目评标过程中需要提供样品,则我公司提供的样品即为中标后将要提供的中标产品,我公司对提供样品的性能和质量负责,因样品存在缺陷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导致未能中标的,我公司愿意承担相应不利后果。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公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追究法律责任。
   注:本承诺书内容必须全部做出明确应答,如无应答或应答含混,即视为存在未应答事项事实,评审组可按相关规定扣分或作无效投标处理。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日    期:XXXX年XXXX月XXXX日。
格式7
 
项目要求响应表
 
 
序号
名称
磋商文件要求
响应情况


1









N




说明:1.响应情况包括采购项目各项要求的响应情况;
           2.全部或大部分复制磋商文件要求将被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日期:年    月    日
    
 
 
 
 
 
 
 
 
 
格式8
 
 
  特别声明
 
内容包括:供应商认为磋商项目及要求存在不完善或不清楚的地方,可提出自己的意见及解决方案。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日期:年    月    日
    
 
格式9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致: 荥经县政府采购中心
 
     __________________(投标人全称)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授权委托_____________为我的代理人,参加贵单位组织的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的投标。代理人在本次招标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的一切有关事宜,我公司均予承认,所产生的法律后果均由我单位承担。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本授权书自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附: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说明:1)上述证明文件在投标文件中附有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时才能生效。2)投标文件均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投标文件中可不提供该附件的内容。
 
 
 
 
 
格式10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网址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财务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级

其中
项目经理

营业执照号

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员

账号

技工

经营范围

备注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格式11开标一览表
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
 荥经县2018年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承接主体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
 YZCC(2018)     号
投标报价
人民币大写:            万元(人民币小写:      万元)




 
注:1.本表内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2.最终报价保留到个位数。
3.“开标一览表”为多页的,每页均需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供应商法人印章,否则视为无效投标处理。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格式12
分项报价明细表(适用于服务项目)
 
 序号
服务内容
明细
单项价格(单位:万元)
备注
1




2




3












































   总    价(万元)


注:1、投标人必须按“分项报价明细表”的格式详细报出投标总价的各个组成部分的报价,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2、“分项报价明细表”各分项报价合计应当与“开标一览表”报价合计相等。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投标日期:XXXX年XXXX月XXXX日
 
 
 
 
 
 
格式13
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年份
用户名称
项目名称
完成时间
合同金额
完成项目质量
   备注




































































































注:以上业绩需提供有关书面证明材料。“合同金额”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完成项目质量”需提供合同验收合格或用户单位书面证明材料。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日期:
格式14项目服务方案
 
项目服务方案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具体内容由投标人根据项目要求具体自行编写,但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前期服务工作方案;
2、服务工作计划时间安排;
3、服务工作质量保障措施;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格式15
质量验收合格证明书
 
荥经县政府采购中心:
 YZCC   [20  ]    号采购项目已履行完毕(合同编号:       ),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经             
(使用单位名称)使用运行了    天,未发现重大质量问题。同意将该供应商交纳的履约保证金¥     元(大写人民币:   拾   万   千   佰    拾    元)予以退还。
 
收款单位:
开 户 行:
账    号:
 
采购单位:             (盖章)
采购单位验收人员签字:
供应商:               (盖章)
供应商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注:此表由供应商退履约保证金时提供。
 
 
 
 
 
 
 
 
 
投标保证金退款凭条
 
荥经县政府采购中心:
请贵中心在评标结束后,在投标有效期内将我公司交纳的本项目投标保证金       元退还我公司;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编号荥政采招YZCC【2018】                     _______号;退还的投标保证金请汇至:
收 款 人:                       (公章)
开 户 行:                      
银行帐号: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                       (签名)
 
年  月   日
特别说明:此凭条准备一份原件与开标一览表密封在一起,一并递交招标方,以便招标方在招标结束后退还投标保证金使用,(此条与标书的完整性无关),同时提供一个一份投标保证金回单或存入凭证附在此凭条后!!!!
我中心地址:荥经县政府采购中心(政务中心7楼,小西街,中医院背后),邮编:625200,电话:0835-7625769
 
 
 
 
 
 
 
 
 
 
 
 
 
 
 
 
 
 
 
 
 
履约保证金退款凭据
荥经县政府采购中心:
我公司参与投标的:
1、项目:
2、招标编号:
履约保证金缴款金额为:_________(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
履约保证金缴款账户为:(只对公账户)
账户名称:
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            (签名)
                                                                                               
                                              ( 盖 章)
      年   月    日
特别说明:
1、此凭条加盖鲜章后,请业主单位签章确认退还。
2、退还履约保证金时,请附缴保证金时的银行转帐凭据复印件。
3、我中心地址:荥经县政府采购中心(政务中心7楼,小西街,中医院背后),邮编:625200,电话:0835-7625769
 
 
 
 
 
 
 
 
 
验收结算证明书
 
                采购编号:
荥经县政府采购中心:
兹证明YZCC(2018)  号采购合同履行完毕,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经          验收合适,按照合同约定,请将货  %款金额为   元(大写人民币         元)支付给           。质保期满后支付剩余   %的余款。
 
收款单位:
开户银行:
账  号:
 
 
采购单位:(签字、盖章)
 
供应商:(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质保金退还申请
 
            :
我公司于    年   月   日向贵单位签订   项目合同,合同编号       号,合同金额为   
    (人民币大写:          )。该项目已过1年质保期,货物无质量及售后问题。按合同约定,贵单位应退还质保金(合同总金额的5%)      元(人民大写:    
             元正),转入公司以下账号为谢!
 
公司开户名:                 
开户行全称:                 
公司账号: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购货单位:(签字、盖章)
 
 
 
第十一章 合同草案条款
政府购买服务合同主要条款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为保证项目的服务质量,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合同:
第一条  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荥经县2018年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承接主体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2、项目选址:六合乡古城村棚户区片区、古城保护老旧棚户区片区
3、项目概况:本项目共涉及六合乡古城村棚户区片区、古城保护老旧棚户区片区1500户(4608人),棚改拆迁房屋面积约23.91万m2,全部为集体土地上的改造。采用货币补偿安置方式。
4、项目计划期限:20年
第二条  购买服务内容及要求
1、中标人(承接主体)根据采购人(购买主体)要求为本项目的投融资主体,即项目业主。积极筹措项目资金,保证项目保质如期完成;
2、乙方应遵守法律法规,开展方案制定,项目资金拨付、项目资金筹措与验收工作。
3、做好项目实施全过程的合同管理和组织协调工作,做好项目的周期控制、风险控制确保各项目标的实现。
第三条  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为20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满,购买项目服务后续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第四条  购买服务资金及支付方式
1、中标合同价款:           
2、支付方式:按原项目投资计划及政府购买服务支付计划比例分20年支付,实际金额以审计为准。
第五条 购买服务项目的管理及风险承担
项目的管理及风险按现行管理体制和相关规定执行。
第六条  项目绩效评估
乙方承接服务项目后,由甲方组织相关部门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全程跟踪和监督。项目完成后,甲方协同相关部门对项目的工作绩效等进行评估并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
第七条  履约保证金
1、乙方交纳人民币     万元作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按项目形象进度分4次退还乙方。
2、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的一部分及用于补偿甲方因乙方不能履行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
第八条  双方权利
(一)甲方权利
甲方有权对项目进行稽查,对违规行为予以纠正。
(二)乙方权利
1、乙方拥有按本合同的规定要求甲方按时足额拨付购买资金的权利。
2、乙方有权以本合同项下的各种权益作保证,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融资。
第九条  双方义务
(一)甲方义务
1、甲方应依法协调本项目前期有关工作。
2、甲方应协调财政部门依法将购买服务资金纳入县财政年度预算。
3、甲方应按购买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服务资金。
4、甲方应在本合同有效期任意时间内就乙方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决定的一切事宜给予书面答复。
(二)乙方义务
1、乙方在履行本合同义务期间,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2、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按本合同如实报告项目进展情况,按时、按标准完成项目任务。如乙方未能在合同期内完成全部项目的服务内容,合同结束后,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3、乙方以本次购买服务对外融资,按照国家和金融机构关于项目资本金管理的相关制度履行出资义务,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管理制度,并接受甲方监督。
第十条 双方的陈述和保证
(一)甲方的陈述和保证
甲方向乙方做出如下陈述和保证,并维持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始终有效:
1、本合同已获得所有必需的授权或批准,签订和履行本合同不违反政府要求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与应承担的其他合同或合同项下的义务均无抵触。
2、提供的与本合同签订及履行相关的所有文件和资料都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的,不存在虚假记载、重大遗漏或误导性陈述。
3、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乙方确定的服务收入专户及时、足额的支付服务购买资金。
4、鉴于甲方购买服务的资金来源主要是既有财政预算,因此甲方购买服务期间,乙方取得的收入所产生的税收,在甲方政策许可范围内给予乙方税收减免的政策优惠。
(二)乙方的陈述和保证
乙方向甲方做出如下陈述和保证,并维护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始终有效。
1、乙方提供的与本合同签订及履行相关的所有文件和资料是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的,不存在虚假记载、重大遗漏或导性陈述。
2、乙方因本次购买服务进行融资,需在融资银行或融资银行指定的其他银行开设购买服务收入专户,实行专户管理,并接受融资银行的监管。
3、在合同履行期间,如乙方发生分立、合并、重组,并保证权利义务的承继方继续履行本合同,本合同不会因此而导致提前终止或解除。
第十一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及终止
本合同中的任一条款被确认为非法、无效,本合同的其他条款的效力不受影响。
甲乙双方承诺,未经乙方以本合同融资的债权人的书面同意,不对本合同进行变更、解除、撤销、终止。本合同因解除或履行完毕而终止。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履行相关义务、承诺的,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当依法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的责任,因违约给对方造成实际损失的,违约方应赔偿相应的损失。
第十三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  其他事项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订。
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捌份,甲方、乙方各执肆份,每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                    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
签字:                                    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第十二章   采购项目履约验收标准和要求
    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应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招标文件的服务要求、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承诺以及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成交供应商凭《质量验收合格证明书》和成交供应商开具的加盖财务章的收据到荥经县政府采购中心计划财务室办理履约保证金的退付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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