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安市湾坞镇第二中心幼儿园装修工程的中标候选人公示
微信分享
关注项目
标讯收藏
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认领
立即查看
|
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福安市湾坞镇第二中心幼儿园装修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福安市发展和改革局文件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福安市发展和改革局文件 安发改【2012】200号及安发改【2013】194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福安市湾坞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源 地方财政 ,招标人为 福安市湾坞镇人民政府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泉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福安市湾坞镇 ;
2.2. 工程建设规模: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元 ;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 专业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 福安市湾坞镇第二中心幼儿园装修工程,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招标图纸为依据 ;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本工程招标控制价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元 ;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小型装饰装修工程:<100万元 ;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 元;(暂列金额: 30000.00 元,专业工程暂估价: 0.00 元,甲供材料费: 0.00元,/)
填写日程安排 操作记录 打印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90 个日历天,定额工期 0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无 ;
2.7. 质量要求: 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验收标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二 级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二 级 建筑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0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 / 。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02-05 08:30:00 至 2018-02-09 17:30:00 通过 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电子招标投标平台 ( http://fjjsztb.4008705191.cn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及网址)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简易评标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2018-02-05 08:30:00 至 2018-
02-27 09:00:00 。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10000.00 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银行保函,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年度投标保证金 。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电子招标投标平台 ( http://fjjsztb.4008705191.cn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和福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faggzyjyzx.com) 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福安市湾坞镇人民政府
地址: 福安市湾坞镇 ,邮编: 355000
电子邮箱: 168195503@qq.com
电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传真: /
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泉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福安市城南街道金鼎观湖1号楼807 ,邮编: 355000
电子邮箱: 1152211055@qq.com
电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传真: /
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 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
工程电子招标投标平台
网址: http://fjjsztb.4008705191.cn
联系电话: 4008705191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福安市住建局
地址: 福建省宁德市福安市新华中路 2号
联系电话: 0593-2130317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 福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 福安市棠兴路806号(游乐场附近)市民服务中心大楼7层
联系电话: 0593-2130368
中 标 候 选 人 公 示
招标工程项目编号: 闽泉宏宁【2017】招第029号
本工程于2018年2月27日上午09时00分在福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由评标委员会评审并经招标人确认定标,现将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1、招标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福安市湾坞镇人民政府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招标项目名称及方式
项目名称:福安市湾坞镇第二中心幼儿园装修工程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3、中标人及其中标金额
中标人名称:福建鑫昌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张生映 闽235121363560
中标价:¥登录即可免费查看元
4、审查不合格或被确定为无效标、废标的投标人名称及原因、理由与依据:福建省大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代表球号:49号; 违背评审标准4.1.9条.未提供项目技术负责人为本企业在岗证明。
5、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评标专家: 陈志伟(主任)、杨微佳、陈林冬、阮品红、褚晓龙
公示期:2018年 2 月 28 日至 2018年 3 月 3 日
6、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安市湾坞镇人民政府
办公地址: 福安市湾坞镇
邮政编码: 355000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传真或电子邮件: / 联系人: 熊峰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泉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福安市城南街道金鼎观湖1号楼807
邮政编码: 355000 联系电话: 18959320700
传真或电子邮件: / 联系人: 刘女士
公示期内,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以书面的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异议的内容应当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令第11号)第七条的规定,具体规范异议、投诉和处理行为详见(闽建筑[2012]14号)文。
招投标监督机构:福安市住建局
日期: 2018年2月27日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福安市湾坞镇第二中心幼儿园装修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福安市发展和改革局文件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福安市发展和改革局文件 安发改【2012】200号及安发改【2013】194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福安市湾坞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源 地方财政 ,招标人为 福安市湾坞镇人民政府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泉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福安市湾坞镇 ;
2.2. 工程建设规模: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元 ;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 专业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 福安市湾坞镇第二中心幼儿园装修工程,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招标图纸为依据 ;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本工程招标控制价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元 ;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小型装饰装修工程:<100万元 ;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 元;(暂列金额: 30000.00 元,专业工程暂估价: 0.00 元,甲供材料费: 0.00元,/)
填写日程安排 操作记录 打印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90 个日历天,定额工期 0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无 ;
2.7. 质量要求: 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验收标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二 级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二 级 建筑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0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 / 。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02-05 08:30:00 至 2018-02-09 17:30:00 通过 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电子招标投标平台 ( http://fjjsztb.4008705191.cn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及网址)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简易评标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2018-02-05 08:30:00 至 2018-
02-27 09:00:00 。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10000.00 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银行保函,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年度投标保证金 。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电子招标投标平台 ( http://fjjsztb.4008705191.cn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和福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faggzyjyzx.com) 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福安市湾坞镇人民政府
地址: 福安市湾坞镇 ,邮编: 355000
电子邮箱: 168195503@qq.com
电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传真: /
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泉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福安市城南街道金鼎观湖1号楼807 ,邮编: 355000
电子邮箱: 1152211055@qq.com
电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传真: /
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 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
工程电子招标投标平台
网址: http://fjjsztb.4008705191.cn
联系电话: 4008705191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福安市住建局
地址: 福建省宁德市福安市新华中路 2号
联系电话: 0593-2130317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 福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 福安市棠兴路806号(游乐场附近)市民服务中心大楼7层
联系电话: 0593-2130368
中 标 候 选 人 公 示
招标工程项目编号: 闽泉宏宁【2017】招第029号
本工程于2018年2月27日上午09时00分在福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由评标委员会评审并经招标人确认定标,现将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1、招标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福安市湾坞镇人民政府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招标项目名称及方式
项目名称:福安市湾坞镇第二中心幼儿园装修工程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3、中标人及其中标金额
中标人名称:福建鑫昌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张生映 闽235121363560
中标价:¥登录即可免费查看元
4、审查不合格或被确定为无效标、废标的投标人名称及原因、理由与依据:福建省大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代表球号:49号; 违背评审标准4.1.9条.未提供项目技术负责人为本企业在岗证明。
5、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评标专家: 陈志伟(主任)、杨微佳、陈林冬、阮品红、褚晓龙
公示期:2018年 2 月 28 日至 2018年 3 月 3 日
6、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安市湾坞镇人民政府
办公地址: 福安市湾坞镇
邮政编码: 355000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传真或电子邮件: / 联系人: 熊峰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泉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福安市城南街道金鼎观湖1号楼807
邮政编码: 355000 联系电话: 18959320700
传真或电子邮件: / 联系人: 刘女士
公示期内,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以书面的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异议的内容应当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令第11号)第七条的规定,具体规范异议、投诉和处理行为详见(闽建筑[2012]14号)文。
招投标监督机构:福安市住建局
日期: 2018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