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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川区临江河流域综合治理PPP项目资格预审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永川区临江河流域综合治理PPP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重庆市永川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立项,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授权重庆市永川区环境保护局作为实施机构。项目已具备PPP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与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重庆市永川区,包含五个子项目,具体见下表: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建设内容
实施模式
项目投资
(万元)
1
 
城南污水处理厂工程
城南污水处理厂近期设计处理规模为25000
m3/d,最高日最高时设计流量为1531m3/h,平均设计流量为1041m3/h,污水处理采用CASS工艺,排水水质为一级A标。新建配套管网总长约30.4km,管径从D600-D1650,主要采用双壁波纹管、钢筋混凝土管、玻璃夹砂管等。
BOT
21364
2
城区雨污分流排污管道改造工程
城区雨污分流排污管道改造工程改造管网总长度为22512米,管网主要采用HDPE双壁波纹管,管径DN300-DN1000。检查井采用钢筋混凝土检查井。
BOT
6058
3
城市建成区水环境整治工程
城市建成区水环境整治工程建设内容为:城市建成区临江河及其支流红旗河、跳蹬河、玉屏河、萱花河5条支流以及沿河周边区域125处排污点实施截污,共计26.38公里。
BOT
12236
4
永川区河道清淤工程
永川区河道清淤工程范围为临江河、红旗河、跳蹬河、玉屏河、胜利河、萱花河等河道,清理漂浮物共计约2200 m3,清淤量21.91万m3,垃圾量4657 m3,块石挤淤找平2258 m3。
BOT
4603
5
临江河流域生态修复工程
临江河流域生态修复工程范围为:临江河生态修复长度10.3km,玉屏河约2.4km,跳蹬河约2.26km,红旗河约4.68km,胜利河约1.16km,萱花河0.8km。河流生态修复内容为:河道坝体改造、生态通廊构建、水生植物种植、生态河床塑造、城区污水处理厂尾水深度处理、人工湿地建设等。
BOT
6418
合计(万元)
50679

2.2
PPP项目投资总额
本项目总投资52158万元,其中,建设成本为52038万元(含建设投资50679万元和建设期利息1359万元),铺底流动资金120.00万元。
2.3运作模式
2.3.1 本项目整体采用BOT运作模式,收益来源于使用者付费+可行性缺口补助。
2.3.2 本项目由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授权重庆市永川区环境保护局作为实施机构;重庆市永川区惠永水务有限公司代表政府出资,和社会资本共同出资组建项目公司。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融资、勘察、设计、建设、运营和移交等全过程管理。重庆市永川区环境保护局负责监督项目公司合同履约情况。
2.3.3 本项目资本金约为10431万元,由政府方与社会资本共同出资。政府出资代表和中标社会资本持有项目公司股权比例分别为20%和80%,双方均以货币资金出资。
2.3.4 本项目融资由项目公司解决,若项目公司不能进行融资或融资不足时,由中标社会资本通过向项目公司增信或股东借款等方式解决。
2.3.5 本项目中标社会资本可通过EPC方式推进项目工程建设。
2.4项目合作期
本项目合作期限为15年,其中:城南污水处理厂工程(不含城南污水处理厂建设的征地拆迁)、城区雨污分流排污管道改造工程、城市建成区水环境整治工程、永川区河道清淤工程等2018年及以前建成的子项目,建设期1年,运维期14年;临江河流域生态修复工程等2019年建成的子项目,建设期2年,运维期13年。
2.5招标范围
本项目的勘察、设计、投融资、建设、施工、运营和移交等全部工作内容以及项目公司应承担的所有风险,具体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申请人应具备下列要求:
3.1.1 营业执照
申请人应当是依法成立并有效续存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的企业法人,可以是独立法人,也可以是独立法人组成的联合体。
3.1.2 财务状况
申请人应当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财务状况及相应的偿债能力,净资产不低于5亿元人民币(含5亿元);若申请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牵头人净资产应满足上述要求(以经审计的2016年度财务报表为准)。
3.1.3 资质条件
(1)施工资质条件
申请人应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若社会资本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承担施工工作的成员具备上述资质即可。
(2)设计资质条件
申请人应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若申请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任一成员具备上述资质即可。
(3)勘察资质条件
申请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若申请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任一成员具备上述资质即可。
(4)运维资质条件
申请人应具备省级(直辖市)环境保护产业协会颁发的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服务能力评价证书生活污水处理二级(或乙级)及以上资质。
3.1.4 业绩要求
申请人提供自2012年1月1日起在中国大陆地区至少拥有一个投资、建设、运营(以上三种方式满足一种即可)的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污水处理、中水及再生水利用、生态修复、河道治理、污水及再生水管线工程等)的业绩。若申请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任一成员满足该条件即可。
3.1.5 信誉要求
商业信誉良好,近三年内(2015年1月1日至今),无重大违法记录,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银行和税务信用评价系统无不良记录,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未被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3.1.6 外地企业申请:
(1)外地施工企业申请:按照《重庆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信息报送管理办法》(渝建发〔2016〕22号)的规定,2016年5月1日起,重庆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在申请前必须纳入市城乡建委“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信息库”。该项目所配备的项目经理、主要管理人员应当是已纳入“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信息库”的人员。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原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在有效期内的,该项目所配备的项目经理和质检(量)员、施工员、安全员须是已在分支机构登记备案的人员。
(2)外地设计企业申请:若申请人为重庆市外企业的,按照《重庆市市外勘察设计企业入渝信息报送和动态管理办法》(渝建发〔2017〕19文规定,2017年7月1日起,重庆市外勘察设计企业在申请前必须纳入市城乡建委“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勘察设计行业综合信息平台”。市外企业的原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在有效期内的,提供重庆市市外企业入渝登记备案证及在渝分支机构登记备案的人员名单复印件(拟派本项目人员须是已备案人员);市外企业的原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失效的或新入渝的市外企业提供本单位以及项目所配备的设计从业人员已纳入重庆市城乡建委“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勘察设计行业综合信息平台”且入渝信息有效的截图文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3.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申请,且联合体成员不超过4家;联合体各方都需参股项目公司,且联合体牵头方须为第一大股东。具体详见第二章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4.2条。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资格预审申请者,请于 2018 年 2 月 28 日至 2018 年 3 月21日,在重庆市永川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yczyjy.cn)上直接下载资格预审文件、答疑补遗等相关招标资料。不管申请人下载与否,都视为申请人全部知晓有关资格预审过程和事宜。
5.2本招标项目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申请人在递交申请文件时,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预审文件工本费,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收其申请文件。
5.3本次招标活动不采用邮购方式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5.4本招标项目实行现场报名,申请人在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递交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1.5小时内递交了申请文件,视为获得申请资格。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5.1申请截止时间: 2018 年 3 月 21 日 10 时 00 分。
5.2申请文件递交地点:重庆市永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重庆市永川区人民北路6号,重庆市永川区便民服务中心三楼)。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政府公众信息网、重庆市永川区政府门户网、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重庆市永川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永川日报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重庆市永川区环境保护局         
地   址:重庆市永川区卧龙路477号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代理机构:重庆招标采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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