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服务项目(二次)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微信分享
关注项目
标讯收藏
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认领
立即查看
|
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 服务项目(二次) 批准文件编号: 内财购备字[2018]00073号 采购文件编号: NMCX18Z-0015 2、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的规定; 2、供应商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经授权具有独立承保能力、在内蒙古自治区注册登记的地市级财产保险分公司(须提供财产保险总公司书面授权或批准文件); 3、供应商必须在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上进行过登记注册并入库; 4、供应商必须在内蒙古各旗区设立分支机构(不含代理点、出单点、临时店等),并出具各分支机构营业执照; 5、连续3年内偿付能力充足率大于100%; 6、供应商近三年承保过全区车辆统保项目的业绩; 7、同一保险公司及下设的分支机构(不含代理点、出单点、临时店等)视为同一投标人;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 2018年02月28日 至 2018年03月06日 ,每个工作日上午 8:30— 12:00 时,下午 2:30— 5:00时到内蒙古存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递交报名材料,经初审合格后,填写《报名供应商登记表》。 报名审核合格的供应商可以从 内蒙古存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二部 获取采购文件。 报名时,报告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人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 2、报名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3、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其他材料 <> 4.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企业在内蒙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4.2投标人的营业执照,若为分公司投标需提供财产保险总公司书面授权或批准文件; 4.3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4.4供应商近一年内为企业员工缴纳社保资金的凭证; 4.5供应商近一年内的纳税证明(以税务机关提供的纳税凭证为准); 4.6连续3年内偿付能力充足率大于100%的证明文件; 4.7 供应商近三年承保过全区车辆统保项目的业绩(提供合同书); 4.8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注:(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与税务登记证实行“三证合一”的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5〕50号)。 (2)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在报名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报名时以上资料除说明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外,其余必须提供原件,同时提供以上资料复印件2套(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装订成册,资料不全者视为不合格。 四、采购文件售价 本次采购文件售价为 500 元人民币。 五、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018年03月22日 投标地点: 内蒙古存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室 开标时间: 2018年03月22日 开标地点: 内蒙古存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室 六、联系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