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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宁县际武工业园区3#地块土石方工程的中标候选人公示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招 标 公 告
招标编号:SZJXND招2018-022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寿山白玉皮划艇运动休闲基地公共设施建设工程已由 屏南县发展和改革局文件 以 屏发改投资〔2017〕66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屏南县寿山乡人民政府 ,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招标人为 屏南县寿山乡人民政府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 公开 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屏南县寿山乡白玉村;
2.2. 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建设总投资约3540.84万元。具体内容如下:
2.2.1. 寿山白玉皮划艇运动休闲基地公共设施建设工程范围为白玉村面积约13.6公顷。
(1)夜景工程:包含公路绿地、村庄入口、公共服务设施(建筑)、沿溪两岸景观带等区域;
(2)建筑工程:新建仿古建建筑(3栋),总建筑面积700㎡,立面整治(传统建筑)面积3850㎡;
(3)铺装工程:广场、步道(石材)900㎡,停车场(沥青)面积2000㎡;
(4)绿化工程:园林绿化(含道路和村庄)18800㎡,农业大地景观(四季花田)57480㎡;
2.2.2. 本项目建设总投资约3540.84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789.97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428.98万元,预备费321.89万元。最终费用以经有权单位审核的预算投资额为准,本项目具体工程费用详工程费用条款。
招标范围和内容: 招标范围:《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规定的隶属于本招标项目的施工全过程监理;具体以招标人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招标图纸为依据 。
2.3. 监理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保修期满与结算审核工作结束 ;
2.4. 施工工期:总工期为120日历天;
2.5.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
2.6. 设计单位: / ;
2.7. 监理服务费: 按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发改价格[2007]670号取费标准73.0593万元(下浮)20 % 计取,即58.45 万元。最终以财审后的造价为准,按规定取费下浮20%的总价作为该项目监理服务费。
2.8. 标段划分:不分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监理综合资质或 房屋建筑工程 监理企业 甲 级资质及以上监理资质,具备有效的监理企业资质等级证书。
3.3. 投标人近 五 年来至少完成1项已竣工验收合格的同类、同等或以上的工程项目。
3.4. 拟任总监理工程师近 5 年来至少担任过1项已竣工验收合格的同类、同等或以上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或专业监理工程师。
拟任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专业要求为 房屋建筑工程。
注:“近5年”是指:发布招标公告之起始日起向前顺推5年,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 “同类、同等或以上的工程项目”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58号)》执行,投标人及其拟任总监理工程师的类似工程业绩,可为同一项目。
3.5. 投标人未被依法禁止投标、未存在财产被冻结或接管的情况。
3.6.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7.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售标, 采用 电子投标;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 1月 26 日 8时00分至2018年 1月 30 日17 时30分(含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在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ndggzy.gov.cn:8090/ndztb)采用无记名方式 下载招标文件,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文件,只提供电子招标文件。投标人可登录网站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或利用已经激活的CA登陆到网址:http:// www.ndggzy.gov.cn:8090/ndhy 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标法(电子评标)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的下午6点之前 ;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允许投标人使用现金或银行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年度投标保证金等方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
注:①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前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招标公告中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为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须将投标保证金有关银行汇款单据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与资格审查申请书同时提交;
②根据闽建筑[2014]33号有关规定,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可以采用年度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且在资格审查文件中提供使用期限内的收讫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随资格审查申请函一起递交;
③根据宁建筑〔2015〕34号文有关规定,宁德市建筑企业可采用年度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且在资格审查文件中提供使用期限内的收讫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随资格审查申请函一起递交;
④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形式:已推行工程担保的地区,可采用在本省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的专业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
⑤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形式:投标保证保险的保险条款应当经中国保监会批准或备案。保险公司应通过福建省住建厅政务网站,将保险公司经营单位信息、投保单(范本)以及保险合同含条款(范本)向社会主动公开。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将银行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凭证的原件单独提交给招标人,否则视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
6.3. 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元)。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包括电子投标文件和投标文件光盘(或U盘)和纸质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络递交方式,投标文件光盘(或U盘)和纸质投标文件采用现场递交方式),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 2 月 28 日09时00分;提交平台为:宁德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http://www.ndggzy.gov.cn:8090/ndhy)。投标人必须通过已激活的企业CA网上提交,并在截标前通过现场递交方式提交一份备用的非加密电子版光盘(或U盘)投标文件和纸质投标文件备用。正常情况下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如遇网络通信、供电、系统故障或软件故障等特殊因素导致平台解码故障、专家无法评审的(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除外),平台将在解密截止时间后60分钟内启动补救措施,保障投标解密工作有序进行。若上述情况无法补救解决时,由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系统服务商提供系统故障书面证明,由招标人决定是否启用电子文件(U盘或光盘)投标文件或纸质投标文件进行开、评标。若出现U盘或光盘无法打开的情况(或纸质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则该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投标人应保证网络递交与光盘或U盘或纸质投标文件数据的一致性,如因数据不一致造成投标文件无效的,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7.2. 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登录宁德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http://www.ndggzy.gov.cn:8090/ndhy)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对已投递的电子投标文件撤回、编辑再投递。交易平台以最后一份投递成功的电子投标文件信息为准。逾期递交的或未递交到指定网址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投标人应在招标代理机构开启解密后规定时限内(60分钟)在现场使用与生成电子投标文件的同一把CA锁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解密时因投标人CA锁等问题导致的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其相应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电子投标文件以网络最后上传的一份为准。请企业务必提前做好投标工作,以免因操作失误或其他问题造成自身损失。业务咨询或故障处理请致电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联系电话:4008503300。
7.4. 现场递交: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含电子投标文件备份光盘(或U盘)1份),提交地点为屏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屏南县东环中路159号3层);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到场,开标时总监理工程师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还应随带授权委托书原件) 原件和复印件、总监理工程师的注册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等相关材料到场核验登记。投标人因办理相关注册业务无法提供注册证书原件的,应提供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服务中心出具的《福建省建设类执业资格注册证书有效性证明》复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核验)。否则其投标文件被拒绝不进入资格审查。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www.fjbid.gov.cn)、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ndggzy.gov.cn:8090/ndztb/)、上发布。
注意事项:本工程答疑纪要、补充通知等有关事项,招标人将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www.fjbid.gov.cn)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ndggzy.gov.cn:8090/ndztb/)上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发布的相关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屏南县寿山乡人民政府;
地址:宁德市屏南县寿山村23号
邮编:352300;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 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宁德市塔山路鸿塘新村1号;
联系电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屏南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帐户名称:屏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 号:9060 7100 1001 0000 0730 41。
交易中心名称:屏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屏南县东环中路159号3楼
监督部门或机构名称:屏南县人民政府
地点: 屏南县古峰镇县府路1号
电话: 0593-3322146寿山白玉皮划艇运动休闲基地公共设施建设工程监理补充通知1
招标编号:SZJXND招2018-022
发布媒介: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https://www.fjggfw.gov.cn/)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ndggzy.gov.cn:8090/ndztb/)
各投标人:
寿山白玉皮划艇运动休闲基地公共设施建设工程监理补充通知1作为寿山白玉皮划艇运动休闲基地公共设施建设工程监理(招标编号:SZJXND招2018-022)招标文件的澄清、补充和修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本补充通知及答疑内容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的,以本补充通知及答疑为准。具体内容如下:
1、 招标文件第106页、111页技术文件中:“招标编号:GT宁招[2017]-068号”更正为“招标编号:SZJXND招2018-022”。
2、 招标文件中要求的同类、同等或以上的工程项目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58号)》执行。是指:房屋建筑工程一般公共建筑三级。
3、 投标企业在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ndggzy.gov.cn:8090/ndztb/)上传投标文件时,技术文件1上传技术文件副本。技术文件2中上传空白页即可。
4、   技术文件正本和副本每册封面采用普通白色A4纸,由投标企业自行打印。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登录宁德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http://www.ndggzy.gov.cn:8090/ndhy)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对已投递的电子投标文件撤回、编辑再投递。交易平台以最后一份投递成功的电子投标文件信息为准。逾期递交的或未递交到指定网址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招标单位:屏南县寿山乡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单位: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2018年2月1日
中标候选公示.pdf
 
中 标 候 选 人 公 示
招标编号:SZJXND招2018-022
本工程于2018年2月28日 9时00分在屏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由评标委员会评审并经招标人确认,现将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1、招标项目名称及方式
招标项目名称:寿山白玉皮划艇运动休闲基地公共设施建设工程监理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2、中标候选人及其中标金额
中标候选人:厦门兴海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元    
总监理工程师: 伊海波,35005705   
监理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保修期满与结算审核工作结束
3、投标文件不合格或被确定为无效标、废标的投标人名称及原因、理由与依据:
投标人名称
评审结果
不合格或被确定为无效标、否决投标的原因
 
依据及理由
备注
福州中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废标
技术文件封面招标编号错误
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和标准第2.3款“评标委员会应当审查每一投标文件是否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未能在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作废标处理。”
 
 
 
/

 
4、公示时间: 2018年3月1日至 2018年3月4日
5、联系方式
招标人:屏南县寿山乡人民政府
地址:宁德市屏南县寿山村23号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宁德市塔山路鸿塘新村1号
电话:15960462092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公示期内,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有权向招标人提出疑义或可按《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的相关规定向监管该项目的招投标监督机构进行投诉。
监督部门或机构名称:屏南县人民政府
地点:屏南县古峰镇县府路1号
电话:0593-3322146
日  期:2018年3月1日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寿宁县际武工业园区3#地块土石方工程,建设单位为寿宁县五园工业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招标人为寿宁县五园工业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明信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寿宁县犀溪镇;
2.2.         工程建设规模:   总造价26213800元                        。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土石方开挖及爆破,具体以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内容为准,施工时以调整后图纸施工。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26213800元(含暂列金800000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8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7.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及以上标准 。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叁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为保证建筑业企业资质新标准实施后工程施工招投标能顺利进行,投标人应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建部令第22号)、《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和《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及闽建筑[2015]5号文规定执行。企业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内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贰级 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综合 类。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  /   。
3.8.    其他资格要求:根据闽建筑[2015]35号文《关于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省外建筑业企业须在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登记企业信息。
3.9.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10.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 不采用 电子招投标。
4.2.    本招标项目采用网上发售标书和线下出售标书同时并存、具有同等效力。
    4.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1月 3 日08 时 30 分至2016年11月 9日17时00 分,(不含法定公休日、法定假节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通过寿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 http://snggzyjyzx.4008705191.com 或前往寿宁县行政服务中心平台,点击右上角位置“公共资源交易”进入平台)购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或到寿宁县鳌阳镇胜利街128号县行政服务中心大厅福建省明信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购买招标文件,若购买过程对平台操作有任何疑问,请联系福建随行软件有限公司,联系电话:400-870-5191。
4.4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控制价及图纸电子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汇达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伍拾万元整 。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根据闽建筑[2014]33号有关规定,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可以采用年度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且在资格审查文件中提供使用期限内的收讫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随资格审查申请函一起递交;②根据宁建筑〔2015〕34号文有关规定,宁德市建筑企业可采用年度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且在资格审查文件中提供使用期限内的收讫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随资格审查申请函一起递交。若单项工程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超过投标人缴存的年度投标保证金金额的,按工程项目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予以补足;③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形式:投标保证保险的保险条款应当经中国保监会批准或备案。保险公司应通过福建省住建厅政务网站,将保险公司经营单位信息、投保单(范本)以及保险合同含条款(范本)向社会主动公开;④银行保函形式;⑤现金形式: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 “信德宁招字[2016]第034号”。
7.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网址:http://www.fjbid.gov.cn,下同)、寿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注意事项:本工程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等将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和宁德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公告答疑”上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发布的相关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8.       投标文件的递交
8.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1月 28 日 9 时 30分,提交地点为寿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寿宁县鳌阳镇胜利街128号旧政府一层)。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并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同时提交在寿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购买标书的凭证(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核验)或寿宁县行政服务中心购买标书的收款凭证原件,投标人因办理相关注册业务无法提供注册建造师证书原件的,应提供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服务中心出具的《福建省建设类执业资格注册证书有效性证明》复件印(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核验)。
8.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寿宁县五园工业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寿宁县寿宁县胜利街134号(原税务局五楼)
邮编:355500;
电话:13950555801
联系人:兰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明信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德市蕉城区后岗高科技开发区GJ-14号201室
电话:0593-2536988传真:0593-2536988
联系人:黄先生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寿宁县支行;
帐户名称:寿宁县行政服务中心;
帐    号:35001687507052508744 ;
联系人:王先生;联系电话:0593-5580667 ;
交易中心名称:寿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寿宁县鳌阳镇胜利街128号旧政府一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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