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晋县公安消防大队消防车辆装备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微信分享
关注项目
标讯收藏
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认领
立即查看
|
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宁晋县公安消防大队消防车辆装备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宁晋县公安消防大队消防车辆装备采购
采购计划编号:NJZFCG201802003 项目编号:ZFCG2018015
采购人名称:宁晋县公安消防大队 |
采购人地址:宁晋县 |
采购人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河北信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广安大街美东国际A座11层 |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采购用途:消防车辆装备采购 |
项目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
提交成果期限:按采购人要求 |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 |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在工商局有注册登记且营业范围涵盖本次招标内容,能依法纳税的生产厂家或具有生产厂家授权的代理商均可参加。 投标文件需放置:A、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B、组织机构代码证;C、财务状况报告(上年度末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等相关证明材料);D、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税务登记证和纳税凭证);E、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社会保险登记凭证或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F、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G、法定代表人本人报名时,应提供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人代表报名时,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居民身份证;说明:必须按本文件中要求提供以上证明文件,未按要求提供或不全或无效的均为不合格投标人 |
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8年3月 1日至2018年3月7 日,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
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宁晋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晋县天宝西街方大科技园C6幢2层);联系人:赵高峰;联系电话:0319-5689105. |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直接购买,售后不退。 |
招标文件售价:200元人民币/份 |
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3月22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 |
开标时间:2018年3月22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 |
开标地点:宁晋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晋县天宝西街方大科技园C6幢2层) |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
项目联系人:李世卓 |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传真电话:0311-80872177 |
采购代理机构受理质疑电话:0311-80872199 |
本公告发布媒体:河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