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河】嫩江县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工程(重新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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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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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嫩江县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工程(重新招标)
招投标编码: | SG1105G18001 | 公告发布日期: | 2018-03-01 |
报名开始时间: | 2018/3/1 7:00:00 | 报名截止时间: | 2018/3/7 17:00:00 |
报名地点 | 网上报名 | ||
招标代理机构: | 黑龙江正直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联系电话: | 0456 8228466 | 联系人: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工程概况: | |||
工程名称: | 嫩江县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工程(重新招标) | ||
建设单位: | 嫩江县民政局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工程地点: | 嫩江县嫩江镇立新社区振兴街西侧、前进路南侧 | ||
招标范围: | 施工总承包 | ||
公告说明: | 嫩江县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工程(重新招标)施工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SG1105G18001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嫩江县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工程(重新招标)已由嫩江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嫩江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呈报防灾减灾专项2017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建议计划的请示”(嫩发改呈[2017]7号)文件、“关于嫩江县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嫩发改发[2017]6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嫩江县民政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资金和地方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嫩江县嫩江镇立新社区振兴街西侧、前进路南侧。 2.2建设规模:本项目为嫩江县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工程,总建筑面积800平方米,专用堆场165.6平方米,停车场600平方米,道路400平方米及相应附属设施。 2.3计划投资额:总投资额310万元。 2.4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为2018年04月15日,竣工日期为2018年09月30日,总工期169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签订合同日期为准,工期顺延。 2.5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所包括的全部施工内容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一个标段。 2.7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类似工程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3.4本工程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外省企业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必须到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购买企业锁),请于2018年03月01日至2018年03月07日自行在黑龙江建设网-黑龙江工程招投标网( http://ztb.hljjs.gov.cn/)监管系统内报名,按照招投标监管系统要求的内容如实申报。未在规定期限内报名的企业,投标将被拒绝。 4.2凡未按规定在招标投标监管系统内录入电子投标信息的或招标投标监管系统内投标项目班子成员信息与纸质投标文件不符的,均不得参加所投标工程的评标活动。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投标人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在黑龙江工程招投标网(http://ztb.hljjs.gov.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及图纸等。招标文件及图纸以招标公告附件形式发布。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售后不退。 5.2凡通过网上报名者,请于2018年03月12日至2018年03月13日,上午08时30分至11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到黑龙江正直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嫩江县开发路322号)购买工程量清单光盘(购买光盘时须携带项目班子成员参保社保局全称、社保机构编号及加盖公章身份证复印件一套),工程量清单光盘一正一副,每张售价100元,售后不退。 5.3未购买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光盘的潜在投标人不允许参加投标活动。 5.4招标文件如有答疑、澄清、补充通知等,将在黑龙江工程招投标网(http://ztb.hljjs.gov.cn/)上以补发公告形式发布,投标人自行在网上查阅、下载,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由于投标人未及时下载而影响投标人正常参与投标活动的后果自负。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03月21日上午09时00分,地点为黑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开标大厅(黑河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五楼,黑河市通江路12号)。开标时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到场并查验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原件。证件不符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参加招投标活动的,按自动退标处理。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黑龙江工程招投标网(http://ztb.hljjs.gov.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嫩江县民政局 地 址:嫩江县墨尔根大街33号 邮 编:161400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正直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嫩江县开发路322号 邮 编:161400 联 系 人:孙剑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018年03月01日 | ||
工程描述: | |||
结构形式: | |||
预计合同额(万元): | 310 | ||
公告附件: | 嫩江县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工程招标公告.doc 嫩江县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工程招标文件(定稿).doc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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