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疑公告]关于“永川区临江河流域综合治理PPP项目”资格预审的答疑通知(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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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内容 |
公告标题: | 关于“永川区临江河流域综合治理PPP项目” 资格预审的答疑通知(1) | ||
工程项目名称: | 关于“永川区临江河流域综合治理PPP项目” 资格预审的答疑通知(1)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18-03-06 17:55 | 公示结束时间: | 2018-03-12 17:55 |
公告内容: | 各潜在投标人: 招标人及代理机构就“永川区临江河流域综合治理PPP项目”(项目编号:SG1800360115B)招标文件作出以下答疑: 质疑一:资格预审文件第13页,要求配备质检员、施工员、安全员,没有具体说明数量,是否有数量要求。 回复:本次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无需提供人员信息及数量。 质疑二:资格预审文件第16页“申请人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目前四川省实行的是电子查询,可否作为原件。 回复:申请人按照申请人所在地的相关规定提交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行贿犯罪查询详见补遗六。 质疑三:资格预审文件第21页,包封中只提到了,正本与副本应分开包装,但是没有提电子版本。电子版本是单独包封还是和正本包装在一起。 回复:电子版本装入正本包装中。 质疑四:资格预审文件第12页,该项目所配备的项目经理、主要管理人员应当是已纳入“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信息库”的人员。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原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在有效期内的,人员是已在分支机构登记备案的人员。我单位原入渝备案证已不在有效期内,可否提供“外地施工企业入渝人员信息”网上截图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回复:按照《重庆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信息报送管理办法》(渝建发[2016]22号文)规定,重庆市外建筑企业在投标前必须纳入市城乡建委“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信息库”。市外施工企业的原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在有效期内的提供有效的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并在开标时出示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原件;市外施工企业原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失效的和新入渝的市外施工企业应当提供在“重庆建设工程信息网”上查询结果的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质疑五:联合体各方的相关证照、财务等复印件,需要加盖联合体各方的公章还是联合体牵头人的公章?请明示。 回复: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第34页联合体协议格式中要求“联合体牵头方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项目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并负责合同招标及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因此,除联合体协议须联合体各方签章,其他地方均由联合体牵头方签章。 质疑六:资格审查文件格式中申请人:(盖单位公章)可否只需要加盖联合体牵头人的公章? 回复:见质疑五回复。 本通知与资格预审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资格预审文件与本通知不一致时,一律以本通知为准。 招标人:重庆市永川区环境保护局 代理机构:重庆招标采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一八年三月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