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园区道路工程海安高新区桥港路污水压力管新建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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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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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南通市建设工程海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园区道路工程 (项目名称)施工招标公告 | |||||||||||
(资格后审,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方式) | |||||||||||
1.招标条件 | | ||||||||||
本招标项目海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园区道路工程(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江苏海安县工业园区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建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海安高新区桥港路污水压力管新建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1)工程地点:海安县高新区; | |||||||||||
(2)招标范围:污水压力管道、绿化移栽、场地的恢复等 | |||||||||||
(3)计划开、竣工时间:2018年03月21日到2018年04月30日,工期:40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工日期起算。 | |||||||||||
(4)质量要求:合格 | |||||||||||
(5)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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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含临时)建造师,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
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 |||||||||||
(1)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 |||||||||||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 |||||||||||
(3)企业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或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不受属地管理限制)暂停投标资格或通报并在暂停或通报期内的; | |||||||||||
(4)企业的资格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 |||||||||||
(5)资格审查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 |||||||||||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 |||||||||||
(7)其他报名条件:a.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b. 授权委托代理人和项目负责人的有效劳动合同、首次公告开始之日前一年内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缴费记录(需提供投标人属在地人社部门指定的查询方式,以供备查),若所提供缴费记录起始日至首次公告开始之日不满一年,须同时提供新录用、调入等相应证明材料;招标文件中关于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的要求全部去掉: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备案时,项目经理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 | |||||||||||
(8)其他:(1)取消集中踏勘现场环节;(2)投标人使用企业诚信档案数据库专用CA证书进入南通市网上招投标会员系统直接下载招标文件;(3)每位申请人可申请参与上述1个标段的投标,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 |||||||||||
(9)企业信用评价档案。投标人须持有南通市城乡建设局颁发的《南通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或《南通市建筑业企业(单项投标)信用管理手册》(以下合称为《信用手册》),且《信用手册》未处于在拟投标项目所在地暂停或停止使用状态。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注册建造师的,须将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及执业注册信息录入《信用手册》; 提醒:根据市城乡建设局《南通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南通市建筑业企业信用手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规定,2014年7日31日起建筑业企业原持有的《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将停止在南通市区招标平台使用,请市各建筑业企业及时登录南通市建筑市场监管平台,按照《办法》要求到市建设局驻行政审批窗口申领新证,并申请信用核查。 | |||||||||||
3.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
4.1本工程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的集中踏勘。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3月07日到2018年03月14日09:30前登录南通工程建设网,凭企业CA证书直接下载购买招标文件。 | |||||||||||
4.2 招标文件售价250元/标段,售后不退。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03月14日09:30,文本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南通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信息系统为南通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 | |||||||||||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
6.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本次招标公告发布同时在南通市工程建设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南通市工程建设网是本工程招标文件、图纸、招标控制价、招标文件澄清、中标公示等招标信息约定的唯一公开发布媒介。 | |||||||||||
7.其他事项 (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30000元。 (2)本工程为全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单位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到系统,并携带 CA证书及刻有未加密的投标文件的普通光盘、投标保证金电汇单复印件至开标现场,若不带上传投标文件所用的CA证书导致投标文件将无法解密,按苏建招办(2013)4号文第25条的有关规定,作为投标人放弃投标处理。中标人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一个工作日内提供纸质投标文件叁份、含分析表的电子文件叁份,送至招标代理单位。 (3)软件技术支持电话:4008503300、新点软件公司徐飞翔:15240580971。 (4)本工程采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法。投标人必须为海安县政府投资小型项目和应急项目承包商名录库中的成员单位(海安县政府投资小型项目和应急项目承包商应急库名单详见海安县公共资源交易网“预选承包商”专栏。) | |||||||||||
8. 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海安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关于政府投资小型工程施工及监理招标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的办法(试行) | |||||||||||
9.联系方式 | | ||||||||||
招标人:江苏海安县工业园区发展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建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 址:花园大道66号 | 地 址:海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建达窗口,海安县海安镇镇南路399号 | ||||||||||
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