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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空调采购项目的流标公示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中央空调采购项目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安边防支队,建设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人为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安边防支队,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中央空调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招标编号:RWZB-2018-013;
二、招标项目名称:中央空调采购项目;
三、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四、项目规模:本项目最高控制价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元;
五、招标范围和内容:空调设备采购及设备本体安装、调试、运行,主要含空调设备、室内外机控制线、空调遥控器等,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和施工图纸为依据;
六、招标项目施工工期(交货期):接到招标人书面通知30天内货物到场,安装进度应配合现场施工进度接到招标人书面通知60天内完成全部安装并调试。
七、工程质量要求:符合《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GB50243-2002)及其行业相关规范标准。
八、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的制造厂商或其针对本项目唯一授权。若是代理商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制造商针对本招标工程的唯一授权委托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
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
4、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合格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5、投标人所投空调产品均应符合产品强制性认证要求,并提供相应的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3C证书)(国家有要求需要强制性认证的产品均须提供)。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九、招标货物一览表
    合同包:共分 一 个合同包,主要招标货物如下:
合同包


货物名称
数量
主要技术规格
交货
地点
交付使用期
备注

1
中央空调
一批
详见第三章招标项目内容及要求
招标人指定地点 ,并完成设备本体的安装、调试。
接到招标人书面通知30天内货物到场,安装进度应配合现场施工进度接到招标人书面通知60天内完成全部安装并调试。

注:上述“招标货物一览表”全部空调机组作为一个合同包。投标人投标时必须对合同包中的全部货物进行投标,不得仅对合同包中的部分货物进行投标,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十、 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3月1日至2018年3月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省府路1号金皇大厦15层)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售价:纸质招标文件售价200元人民币、电子版招标文件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本招标代理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纸质招标文件与电子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投标人须在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前以转帐方式或现金方式缴纳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并与招标代理机构书面确认,未缴费购买招标文件和未经书面报名确认的,均视为未报名投标,未报名将导致投标文件被拒收。
    十一、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十二、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北京时间);
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应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帐户汇达本项目指定账户;
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9万元整  ;
    十三、 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3月21日10时00分,提交地点为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法人代表或法人授权委托人应当持法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到场核验登记,否则,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
    十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安边防支队
地  址:平潭县潭城镇龙里路25号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省府路1号金皇大厦15层,邮编:350001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传真:0591-63301266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福建海峡银行东街支行
帐户名称: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
帐    号:1000 2850 0520 0100 01。
注明用途: (应在汇款凭证上注明“RWZB-2018-013投标保证金”,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用途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名称: 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 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商务营运中心7#楼(4层)
 
 
项目终止公告
 
各投标人:
接招标人通知,现终止中央空调采购项目的招标(招标编号:RWZB-2018-013)。在本项目公告期间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可凭已购买招标文件收据自行向招标代理机构申请退回标书费。
特此通知!
 
本文件与招标文件若有不同,以本文件为准。
公示日期为2018年3月5日至2018年3月8日
 
 
 
招标人: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安边防支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
2018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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