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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绿春县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第二批村组道路路面硬化工程(第13~20标段)施工招标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红河州绿春县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第二批村组道路路面硬化工程(第13~20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红河州绿春县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第二批村组道路路面硬化工程(第13~20标段)施工招标fdf043f6-0c4a-4f78-a6ad-9528dde430ac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公路工程 工程类型: 施工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交易地点: 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是否对外发布: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2018-03-05 08:00 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2018-03-09 17:00
备注: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2018年3月5日8:00时至2018年3月9日17:00时),进入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www.hhzy.net/),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建设工程类)进行报名。网上报名成功后,需在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2018年3月5日至2018年3月9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红河州政务服务大楼1楼大厅(红河州蒙自市工业园区8号路红河州政务服务大楼)持下述资料购买招标文件,否则将被拒绝报名。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彩色复印件或打印件;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或加盖单位公章的资质证书彩色扫描件;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彩色复印件或打印件;
(4)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等级证书(或证明)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彩色复印件或打印件;
(5)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经办人社保证明及国家社保网站查询结果的网站截图(截图必须能清晰识别经办人姓名,公司名称,经办人缴纳社保公司名称必须与报名公司名称一致),上述材料加盖单位公章的彩色复印件或打印件;
(6)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上报名成功的网站截图原件加盖单位公章(截图必须能清晰识别公司名称及所投标段名称)。
注意:投标人先网上报名成功后,携带“网上已报名成功截图”及相关资料到指定地点现场报名,各投标人需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同时成功后,才能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4.2招标文件每套(不含图纸部分)售价人民币壹仟元(¥1000.00元),售后不退,不邮寄;招标图纸每套售价人民币贰仟元(¥2000.00元)整,售后不退,不邮寄。在现场报名时缴纳。
4.3投标人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同时成功后登陆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www.hhzy.net/),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建设工程类)进行所投标段的招标文件(格式为*.BZBJ)及参考资料下载。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绿春县扶贫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经办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办公电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移动电话: 13608739038
招标代理机构: 云南盛发工程建设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经办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办公电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移动电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 1
标段编号: GC532531201800011001001
标段名称: 红河州绿春县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第二批村组道路路面硬化工程(第13~20标段)施工招标-第13标段
网上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2018-03-09 17:00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18-03-28 10:00
开标地点: 开标室1(红河州)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见招标文件
本次发包估价: 1200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 详见招标公告附件及招标文件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计划工期(日历天): 365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资质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同时具备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等级叁级(含叁级)以上证书或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等级叁级(含叁级)以上证明。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同时招标的红河州绿春县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第二批村组道路路面硬化工程共20个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
若最终出现一家单位对同一个标段重复报名或者对多个标段报名的情况,则该单位的所有投标按废标处理。
3.4具有投标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提出投标申请,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提出投标申请。
3.5投标人在最近3年(2015年1月1日至今)顺利完成过2个(含2个)以上里程不少于15公里(含15公里)水泥混凝土路面工程(或标段)的公路施工业绩,且每个项目中标金额1000万元(含1000万元)以上。
3.6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含备选)应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取得有效的公路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同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公路工程施工经验5年及以上,近3年(2015年1月1日至今)至少担任过2个(含2个)及以上公路工程项目(或标段)施工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应提供证明材料,且必须有1个路面类型为水泥混凝土路面施工业绩)。
注:公路工程相关专业技术职称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等专业职称。
3.7投标人不曾受到处于有效期内的部级或工程所在地省、市级“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公路建设市场”的处罚。
3.8①投标人在已公告执行的最近一年度“云南省公路建设市场信用等级”或“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等级”未被评为C、D级;②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文件规定,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9按相关文件的规定,投标人须有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查询书面结果,投标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及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含备选)无行贿犯罪记录时才能中标。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查询并将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通知原件扫描附于投标文件中。
3.10本项目要求潜在投标人在2018年3月10日至12日17:30时自行对报名标段进行现场踏勘,并提供现场踏勘后的相关资料(相关资料至少包括①到达相应标段村委会办事处的图片、路线标牌等,②投标人派出现场踏勘人员身份证原件、公司授权书、社保证明及国家社保网站查询结果的网站截图(截图必须能清晰识别现场踏勘人员姓名,公司名称、现场踏勘人员缴纳社保公司名称必须与授权书出具公司名称一致))到绿春县交通运输局综合规划股(绿春县民族风情园4楼,联系电话:0873-4221409)办公室开具现场踏勘证明。参加现场踏勘人员和提供的图片资料必须真实有效,经核查,人员和资料虚假的将不予出具现场踏勘证明。现场踏勘证明原件随投标文件一同递交,原件扫描件按要求附于投标文件中,无现场踏勘证明的其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
3.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5年第24号)》第十八条规定,本项目招标文件项目概况、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要求、评标办法、招标人联系方式等内容已上传至《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n/)、《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www.hhzy.net/),潜在投标人可自行上网查看。
拟派项目经理最低资格等级: 二级
拟派项目经理专业: 公路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其他:
是否缴纳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银行转账
投标保证金金额: 10 万元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2018-03-28 10:00
标段 2
标段编号: GC532531201800011001002
标段名称: 红河州绿春县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第二批村组道路路面硬化工程(第13~20标段)施工招标-第14标段
网上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2018-03-09 17:00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18-03-28 10:00
开标地点: 开标室1(红河州)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见招标文件
本次发包估价: 2400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 详见招标公告附件及招标文件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计划工期(日历天): 365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资质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同时具备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等级叁级(含叁级)以上证书或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等级叁级(含叁级)以上证明。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同时招标的红河州绿春县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第二批村组道路路面硬化工程共20个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
若最终出现一家单位对同一个标段重复报名或者对多个标段报名的情况,则该单位的所有投标按废标处理。
3.4具有投标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提出投标申请,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提出投标申请。
3.5投标人在最近3年(2015年1月1日至今)顺利完成过2个(含2个)以上里程不少于15公里(含15公里)水泥混凝土路面工程(或标段)的公路施工业绩,且每个项目中标金额1000万元(含1000万元)以上。
3.6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含备选)应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取得有效的公路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同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公路工程施工经验5年及以上,近3年(2015年1月1日至今)至少担任过2个(含2个)及以上公路工程项目(或标段)施工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应提供证明材料,且必须有1个路面类型为水泥混凝土路面施工业绩)。
注:公路工程相关专业技术职称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等专业职称。
3.7投标人不曾受到处于有效期内的部级或工程所在地省、市级“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公路建设市场”的处罚。
3.8①投标人在已公告执行的最近一年度“云南省公路建设市场信用等级”或“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等级”未被评为C、D级;②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文件规定,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9按相关文件的规定,投标人须有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查询书面结果,投标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及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含备选)无行贿犯罪记录时才能中标。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查询并将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通知原件扫描附于投标文件中。
3.10本项目要求潜在投标人在2018年3月10日至12日17:30时自行对报名标段进行现场踏勘,并提供现场踏勘后的相关资料(相关资料至少包括①到达相应标段村委会办事处的图片、路线标牌等,②投标人派出现场踏勘人员身份证原件、公司授权书、社保证明及国家社保网站查询结果的网站截图(截图必须能清晰识别现场踏勘人员姓名,公司名称、现场踏勘人员缴纳社保公司名称必须与授权书出具公司名称一致))到绿春县交通运输局综合规划股(绿春县民族风情园4楼,联系电话:0873-4221409)办公室开具现场踏勘证明。参加现场踏勘人员和提供的图片资料必须真实有效,经核查,人员和资料虚假的将不予出具现场踏勘证明。现场踏勘证明原件随投标文件一同递交,原件扫描件按要求附于投标文件中,无现场踏勘证明的其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
3.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5年第24号)》第十八条规定,本项目招标文件项目概况、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要求、评标办法、招标人联系方式等内容已上传至《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n/)、《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www.hhzy.net/),潜在投标人可自行上网查看。
拟派项目经理最低资格等级: 二级
拟派项目经理专业: 公路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其他:
是否缴纳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银行转账
投标保证金金额: 10 万元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2018-03-28 10:00
标段 3
标段编号: GC532531201800011001003
标段名称: 红河州绿春县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第二批村组道路路面硬化工程(第13~20标段)施工招标-第15标段
网上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2018-03-09 17:00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18-03-28 10:00
开标地点: 开标室1(红河州)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见招标文件
本次发包估价: 2400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 详见招标公告啊附件及招标文件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计划工期(日历天): 365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资质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同时具备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等级叁级(含叁级)以上证书或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等级叁级(含叁级)以上证明。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同时招标的红河州绿春县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第二批村组道路路面硬化工程共20个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
若最终出现一家单位对同一个标段重复报名或者对多个标段报名的情况,则该单位的所有投标按废标处理。
3.4具有投标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提出投标申请,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提出投标申请。
3.5投标人在最近3年(2015年1月1日至今)顺利完成过2个(含2个)以上里程不少于15公里(含15公里)水泥混凝土路面工程(或标段)的公路施工业绩,且每个项目中标金额1000万元(含1000万元)以上。
3.6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含备选)应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取得有效的公路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同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公路工程施工经验5年及以上,近3年(2015年1月1日至今)至少担任过2个(含2个)及以上公路工程项目(或标段)施工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应提供证明材料,且必须有1个路面类型为水泥混凝土路面施工业绩)。
注:公路工程相关专业技术职称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等专业职称。
3.7投标人不曾受到处于有效期内的部级或工程所在地省、市级“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公路建设市场”的处罚。
3.8①投标人在已公告执行的最近一年度“云南省公路建设市场信用等级”或“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等级”未被评为C、D级;②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文件规定,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9按相关文件的规定,投标人须有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查询书面结果,投标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及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含备选)无行贿犯罪记录时才能中标。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查询并将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通知原件扫描附于投标文件中。
3.10本项目要求潜在投标人在2018年3月10日至12日17:30时自行对报名标段进行现场踏勘,并提供现场踏勘后的相关资料(相关资料至少包括①到达相应标段村委会办事处的图片、路线标牌等,②投标人派出现场踏勘人员身份证原件、公司授权书、社保证明及国家社保网站查询结果的网站截图(截图必须能清晰识别现场踏勘人员姓名,公司名称、现场踏勘人员缴纳社保公司名称必须与授权书出具公司名称一致))到绿春县交通运输局综合规划股(绿春县民族风情园4楼,联系电话:0873-4221409)办公室开具现场踏勘证明。参加现场踏勘人员和提供的图片资料必须真实有效,经核查,人员和资料虚假的将不予出具现场踏勘证明。现场踏勘证明原件随投标文件一同递交,原件扫描件按要求附于投标文件中,无现场踏勘证明的其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
3.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5年第24号)》第十八条规定,本项目招标文件项目概况、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要求、评标办法、招标人联系方式等内容已上传至《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n/)、《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www.hhzy.net/),潜在投标人可自行上网查看。
拟派项目经理最低资格等级: 二级
拟派项目经理专业: 公路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其他:
是否缴纳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银行转账
投标保证金金额: 10 万元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2018-03-28 10:00
标段 4
标段编号: GC532531201800011001004
标段名称: 红河州绿春县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第二批村组道路路面硬化工程(第13~20标段)施工招标-第16标段
网上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2018-03-09 17:00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18-03-28 10:00
开标地点: 开标室1(红河州)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见招标文件
本次发包估价: 1200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 详见招标公告附件及招标文件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计划工期(日历天): 365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资质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同时具备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等级叁级(含叁级)以上证书或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等级叁级(含叁级)以上证明。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同时招标的红河州绿春县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第二批村组道路路面硬化工程共20个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
若最终出现一家单位对同一个标段重复报名或者对多个标段报名的情况,则该单位的所有投标按废标处理。
3.4具有投标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提出投标申请,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提出投标申请。
3.5投标人在最近3年(2015年1月1日至今)顺利完成过2个(含2个)以上里程不少于15公里(含15公里)水泥混凝土路面工程(或标段)的公路施工业绩,且每个项目中标金额1000万元(含1000万元)以上。
3.6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含备选)应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取得有效的公路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同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公路工程施工经验5年及以上,近3年(2015年1月1日至今)至少担任过2个(含2个)及以上公路工程项目(或标段)施工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应提供证明材料,且必须有1个路面类型为水泥混凝土路面施工业绩)。
注:公路工程相关专业技术职称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等专业职称。
3.7投标人不曾受到处于有效期内的部级或工程所在地省、市级“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公路建设市场”的处罚。
3.8①投标人在已公告执行的最近一年度“云南省公路建设市场信用等级”或“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等级”未被评为C、D级;②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文件规定,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9按相关文件的规定,投标人须有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查询书面结果,投标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及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含备选)无行贿犯罪记录时才能中标。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查询并将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通知原件扫描附于投标文件中。
3.10本项目要求潜在投标人在2018年3月10日至12日17:30时自行对报名标段进行现场踏勘,并提供现场踏勘后的相关资料(相关资料至少包括①到达相应标段村委会办事处的图片、路线标牌等,②投标人派出现场踏勘人员身份证原件、公司授权书、社保证明及国家社保网站查询结果的网站截图(截图必须能清晰识别现场踏勘人员姓名,公司名称、现场踏勘人员缴纳社保公司名称必须与授权书出具公司名称一致))到绿春县交通运输局综合规划股(绿春县民族风情园4楼,联系电话:0873-4221409)办公室开具现场踏勘证明。参加现场踏勘人员和提供的图片资料必须真实有效,经核查,人员和资料虚假的将不予出具现场踏勘证明。现场踏勘证明原件随投标文件一同递交,原件扫描件按要求附于投标文件中,无现场踏勘证明的其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
3.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5年第24号)》第十八条规定,本项目招标文件项目概况、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要求、评标办法、招标人联系方式等内容已上传至《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n/)、《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www.hhzy.net/),潜在投标人可自行上网查看。
拟派项目经理最低资格等级: 二级
拟派项目经理专业: 公路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其他:
是否缴纳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银行转账
投标保证金金额: 10 万元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2018-03-28 10:00
标段 5
标段编号: GC532531201800011001005
标段名称: 红河州绿春县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第二批村组道路路面硬化工程(第13~20标段)施工招标-第17标段
网上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2018-03-09 17:00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18-03-28 10:00
开标地点: 开标室1(红河州)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见招标文件
本次发包估价: 2100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 详见招标公告附件及招标文件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计划工期(日历天): 365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资质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同时具备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等级叁级(含叁级)以上证书或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等级叁级(含叁级)以上证明。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同时招标的红河州绿春县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第二批村组道路路面硬化工程共20个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
若最终出现一家单位对同一个标段重复报名或者对多个标段报名的情况,则该单位的所有投标按废标处理。
3.4具有投标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提出投标申请,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提出投标申请。
3.5投标人在最近3年(2015年1月1日至今)顺利完成过2个(含2个)以上里程不少于15公里(含15公里)水泥混凝土路面工程(或标段)的公路施工业绩,且每个项目中标金额1000万元(含1000万元)以上。
3.6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含备选)应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取得有效的公路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同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公路工程施工经验5年及以上,近3年(2015年1月1日至今)至少担任过2个(含2个)及以上公路工程项目(或标段)施工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应提供证明材料,且必须有1个路面类型为水泥混凝土路面施工业绩)。
注:公路工程相关专业技术职称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等专业职称。
3.7投标人不曾受到处于有效期内的部级或工程所在地省、市级“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公路建设市场”的处罚。
3.8①投标人在已公告执行的最近一年度“云南省公路建设市场信用等级”或“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等级”未被评为C、D级;②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文件规定,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9按相关文件的规定,投标人须有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查询书面结果,投标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及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含备选)无行贿犯罪记录时才能中标。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查询并将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通知原件扫描附于投标文件中。
3.10本项目要求潜在投标人在2018年3月10日至12日17:30时自行对报名标段进行现场踏勘,并提供现场踏勘后的相关资料(相关资料至少包括①到达相应标段村委会办事处的图片、路线标牌等,②投标人派出现场踏勘人员身份证原件、公司授权书、社保证明及国家社保网站查询结果的网站截图(截图必须能清晰识别现场踏勘人员姓名,公司名称、现场踏勘人员缴纳社保公司名称必须与授权书出具公司名称一致))到绿春县交通运输局综合规划股(绿春县民族风情园4楼,联系电话:0873-4221409)办公室开具现场踏勘证明。参加现场踏勘人员和提供的图片资料必须真实有效,经核查,人员和资料虚假的将不予出具现场踏勘证明。现场踏勘证明原件随投标文件一同递交,原件扫描件按要求附于投标文件中,无现场踏勘证明的其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
3.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5年第24号)》第十八条规定,本项目招标文件项目概况、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要求、评标办法、招标人联系方式等内容已上传至《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n/)、《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www.hhzy.net/),潜在投标人可自行上网查看。
拟派项目经理最低资格等级: 二级
拟派项目经理专业: 公路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其他:
是否缴纳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银行转账
投标保证金金额: 10 万元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2018-03-28 10:00
标段 6
标段编号: GC532531201800011001006
标段名称: 红河州绿春县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第二批村组道路路面硬化工程(第13~20标段)施工招标-第18标段
网上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2018-03-09 17:00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18-03-28 10:00
开标地点: 开标室1(红河州)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见招标文件
本次发包估价: 2200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 详见招标公告附件及招标文件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计划工期(日历天): 365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资质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同时具备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等级叁级(含叁级)以上证书或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等级叁级(含叁级)以上证明。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同时招标的红河州绿春县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第二批村组道路路面硬化工程共20个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
若最终出现一家单位对同一个标段重复报名或者对多个标段报名的情况,则该单位的所有投标按废标处理。
3.4具有投标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提出投标申请,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提出投标申请。
3.5投标人在最近3年(2015年1月1日至今)顺利完成过2个(含2个)以上里程不少于15公里(含15公里)水泥混凝土路面工程(或标段)的公路施工业绩,且每个项目中标金额1000万元(含1000万元)以上。
3.6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含备选)应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取得有效的公路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同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公路工程施工经验5年及以上,近3年(2015年1月1日至今)至少担任过2个(含2个)及以上公路工程项目(或标段)施工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应提供证明材料,且必须有1个路面类型为水泥混凝土路面施工业绩)。
注:公路工程相关专业技术职称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等专业职称。
3.7投标人不曾受到处于有效期内的部级或工程所在地省、市级“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公路建设市场”的处罚。
3.8①投标人在已公告执行的最近一年度“云南省公路建设市场信用等级”或“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等级”未被评为C、D级;②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文件规定,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9按相关文件的规定,投标人须有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查询书面结果,投标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及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含备选)无行贿犯罪记录时才能中标。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查询并将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通知原件扫描附于投标文件中。
3.10本项目要求潜在投标人在2018年3月10日至12日17:30时自行对报名标段进行现场踏勘,并提供现场踏勘后的相关资料(相关资料至少包括①到达相应标段村委会办事处的图片、路线标牌等,②投标人派出现场踏勘人员身份证原件、公司授权书、社保证明及国家社保网站查询结果的网站截图(截图必须能清晰识别现场踏勘人员姓名,公司名称、现场踏勘人员缴纳社保公司名称必须与授权书出具公司名称一致))到绿春县交通运输局综合规划股(绿春县民族风情园4楼,联系电话:0873-4221409)办公室开具现场踏勘证明。参加现场踏勘人员和提供的图片资料必须真实有效,经核查,人员和资料虚假的将不予出具现场踏勘证明。现场踏勘证明原件随投标文件一同递交,原件扫描件按要求附于投标文件中,无现场踏勘证明的其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
3.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5年第24号)》第十八条规定,本项目招标文件项目概况、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要求、评标办法、招标人联系方式等内容已上传至《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n/)、《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www.hhzy.net/),潜在投标人可自行上网查看。
拟派项目经理最低资格等级: 二级
拟派项目经理专业: 公路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其他:
是否缴纳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银行转账
投标保证金金额: 10 万元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2018-03-28 10:00
标段 7
标段编号: GC532531201800011001007
标段名称: 红河州绿春县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第二批村组道路路面硬化工程(第13~20标段)施工招标-第19标段
网上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2018-03-09 17:00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18-03-28 10:00
开标地点: 开标室1(红河州)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见招标文件
本次发包估价: 1900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 详见招标公告附件及招标文件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计划工期(日历天): 365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资质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同时具备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等级叁级(含叁级)以上证书或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等级叁级(含叁级)以上证明。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同时招标的红河州绿春县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第二批村组道路路面硬化工程共20个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
若最终出现一家单位对同一个标段重复报名或者对多个标段报名的情况,则该单位的所有投标按废标处理。
3.4具有投标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提出投标申请,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提出投标申请。
3.5投标人在最近3年(2015年1月1日至今)顺利完成过2个(含2个)以上里程不少于15公里(含15公里)水泥混凝土路面工程(或标段)的公路施工业绩,且每个项目中标金额1000万元(含1000万元)以上。
3.6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含备选)应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取得有效的公路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同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公路工程施工经验5年及以上,近3年(2015年1月1日至今)至少担任过2个(含2个)及以上公路工程项目(或标段)施工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应提供证明材料,且必须有1个路面类型为水泥混凝土路面施工业绩)。
注:公路工程相关专业技术职称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等专业职称。
3.7投标人不曾受到处于有效期内的部级或工程所在地省、市级“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公路建设市场”的处罚。
3.8①投标人在已公告执行的最近一年度“云南省公路建设市场信用等级”或“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等级”未被评为C、D级;②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文件规定,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9按相关文件的规定,投标人须有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查询书面结果,投标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及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含备选)无行贿犯罪记录时才能中标。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查询并将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通知原件扫描附于投标文件中。
3.10本项目要求潜在投标人在2018年3月10日至12日17:30时自行对报名标段进行现场踏勘,并提供现场踏勘后的相关资料(相关资料至少包括①到达相应标段村委会办事处的图片、路线标牌等,②投标人派出现场踏勘人员身份证原件、公司授权书、社保证明及国家社保网站查询结果的网站截图(截图必须能清晰识别现场踏勘人员姓名,公司名称、现场踏勘人员缴纳社保公司名称必须与授权书出具公司名称一致))到绿春县交通运输局综合规划股(绿春县民族风情园4楼,联系电话:0873-4221409)办公室开具现场踏勘证明。参加现场踏勘人员和提供的图片资料必须真实有效,经核查,人员和资料虚假的将不予出具现场踏勘证明。现场踏勘证明原件随投标文件一同递交,原件扫描件按要求附于投标文件中,无现场踏勘证明的其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
3.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5年第24号)》第十八条规定,本项目招标文件项目概况、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要求、评标办法、招标人联系方式等内容已上传至《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n/)、《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www.hhzy.net/),潜在投标人可自行上网查看。
拟派项目经理最低资格等级: 二级
拟派项目经理专业: 公路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其他:
是否缴纳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银行转账
投标保证金金额: 10 万元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2018-03-28 10:00
标段 8
标段编号: GC532531201800011001008
标段名称: 红河州绿春县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第二批村组道路路面硬化工程(第13~20标段)施工招标-第20标段
网上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2018-03-09 17:00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18-03-28 10:00
开标地点: 开标室1(红河州)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见招标文件
本次发包估价: 2400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 详见招标公告附件及招标文件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计划工期(日历天): 365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资质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同时具备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等级叁级(含叁级)以上证书或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等级叁级(含叁级)以上证明。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同时招标的红河州绿春县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第二批村组道路路面硬化工程共20个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
若最终出现一家单位对同一个标段重复报名或者对多个标段报名的情况,则该单位的所有投标按废标处理。
3.4具有投标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提出投标申请,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提出投标申请。
3.5投标人在最近3年(2015年1月1日至今)顺利完成过2个(含2个)以上里程不少于15公里(含15公里)水泥混凝土路面工程(或标段)的公路施工业绩,且每个项目中标金额1000万元(含1000万元)以上。
3.6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含备选)应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取得有效的公路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同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公路工程施工经验5年及以上,近3年(2015年1月1日至今)至少担任过2个(含2个)及以上公路工程项目(或标段)施工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应提供证明材料,且必须有1个路面类型为水泥混凝土路面施工业绩)。
注:公路工程相关专业技术职称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等专业职称。
3.7投标人不曾受到处于有效期内的部级或工程所在地省、市级“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公路建设市场”的处罚。
3.8①投标人在已公告执行的最近一年度“云南省公路建设市场信用等级”或“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等级”未被评为C、D级;②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文件规定,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9按相关文件的规定,投标人须有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查询书面结果,投标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及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含备选)无行贿犯罪记录时才能中标。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查询并将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通知原件扫描附于投标文件中。
3.10本项目要求潜在投标人在2018年3月10日至12日17:30时自行对报名标段进行现场踏勘,并提供现场踏勘后的相关资料(相关资料至少包括①到达相应标段村委会办事处的图片、路线标牌等,②投标人派出现场踏勘人员身份证原件、公司授权书、社保证明及国家社保网站查询结果的网站截图(截图必须能清晰识别现场踏勘人员姓名,公司名称、现场踏勘人员缴纳社保公司名称必须与授权书出具公司名称一致))到绿春县交通运输局综合规划股(绿春县民族风情园4楼,联系电话:0873-4221409)办公室开具现场踏勘证明。参加现场踏勘人员和提供的图片资料必须真实有效,经核查,人员和资料虚假的将不予出具现场踏勘证明。现场踏勘证明原件随投标文件一同递交,原件扫描件按要求附于投标文件中,无现场踏勘证明的其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
3.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5年第24号)》第十八条规定,本项目招标文件项目概况、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要求、评标办法、招标人联系方式等内容已上传至《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n/)、《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www.hhzy.net/),潜在投标人可自行上网查看。
拟派项目经理最低资格等级: 二级
拟派项目经理专业: 公路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其他:
是否缴纳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银行转账
投标保证金金额: 10 万元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2018-03-28 10:00
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 文件名 创建时间
1招标公告.pdf2018-03-05 09:58:13
2招标公告附件.pdf2018-03-05 09:58:14

温馨提示: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3)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投标人还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开标现场递交刻录投标文件的光盘,详细要求见招标文件说明。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光盘),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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