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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狮市中医院建设项目设计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答疑
  
石狮市中医院建设项目设计
2018年01月05日

招标编号:狮设计招〔2018〕001号
开标时间:2018-01-29
所属行业:
标讯类别:
资金来源:
招标代理:福建中融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黄先生
所属地区: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石狮市土地整理开发有限公司受石狮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的委托代建石狮市中医院建设项目设计招标,招标编号为狮设计招〔2018〕001号的石狮市中医院建设项目设计已由石狮市经济局以狮经计〔2017〕165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石狮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代建单位(招标人)为石狮市土地整理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中融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选定设计单位。
2.    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石狮市中医院建设项目设计  ;
2.2建设地点:石狮市香江路812号石狮市医院旧院区 ;
2.3工程建设规模:项目拟在原有石狮市医院的基础上,将其改造为石狮市中医院,主要拟对医技楼、门诊楼、综合楼及病房楼的内外进行装修改造,总建筑面积为24742平方米,其中包括:1栋医技楼1987.03平方米;1栋门诊楼3538.59平方米;1栋综合楼9986.7平方米;1栋病房楼9229.68平方米。改造完成后,规划新增病房数为290 张,新增医务人员255人。  
2.4投资总额:约人民币15000万元;其中:本次设计的工程费用:人民币4086.55万元。
2.5招标类型:实施性方案设计及施工图设计招标。
2.6招标范围和内容
2.6.1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所需的测量工作、建筑结构检测、配合施工图审查,以及施工期间指导和配合服务、竣工验收及竣工图审核等后续设计服务。
2.6.2内容: 1、建筑安装工程、室外总体工程等,其中建筑安装工程包括医技楼、门诊楼、综合楼及病房楼的室内外装修工程、建筑电气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给排水工程、消防设施工程、通风与空调工程、电梯工程、夜景工程、医学设备工程等业主要求的所有专业工程施工所需的图纸设计,室外工程包括室外总体、景观、园林绿化、室外雨污水工程及泛光设计等;2、绿色工程设计;3、建筑结构加固设计;4、其他与本项目有关的配套工程图纸设计。
备注:①若中标人无专项深化设计、绿色工程设计及建筑结构检测相关资质,应将该部分内容分包给经招标人书面认可的有资质的单位,并承担相应费用;②中标后,中标人应对招标人提供的资料进行核实确认,如招标人所提供的资料无法满足设计条件,中标人需自行完善资料,并承担相应费用。
2.7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本工程计划于2018年 8 月开工,工程建设周期 18 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一级国家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且为本单位员工。
3.3.    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4.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3.5.    投标人及拟派的主要设计人员均应不属于《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法〔2007〕15号)中从业限制的法人和自然人。
3.6.    投标人及拟派的主要设计人员在投标时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或限制投标。
3.7.    投标人均非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获取招标文件
4.1发售时间: 2018年 1 月 5 日8:00至2018年 1 月 9  日17:30(北京时间)。
4.2获取方法。以不记名方式登录“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 www.qzzb.gov.cn)获取招标文件,每份提交 50 元人民币。并打印”报名回执”,须自行保存好电脑随机生成的“报名号”及密码。在后续阶段可通过网上提交质疑书及下载答疑纪要;操作方法详见网站下载专区中的相关操作指南。
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具体操作方法详见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 www.qzzb.gov.cn)下载专区中的相关操作指南。
5.    评标办法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记名投票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投标保证金为叁万元人民币,投标申请人应于截标前,由企业法人所在地基本帐户开户行汇往(以银行实时对账单为准)招标人指定账户:
账户名称:石狮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开户行(一):中国农业银行石狮市支行,账号:13540101040006473
(2)开户行(二):兴业银行石狮支行营业部,账号:158300100100038732
(3)开户行(三):中国建设银行石狮市支行,账号:35001658107050001824
以上账户任选一个汇入。汇款凭证上用途栏应注明本招标工程名称或招标编号,要求受理银行录入凭证,并于交标时提供复印件一张,否则投标人将承担由此造成投标保证金不能及时退回的责任。
投标保证金应由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主办方)汇出。
注:若潜在投标人为龙头企业可以采用年度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使用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龙头企业须在资格审查文件中提供使用期限内的收讫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随资格审查申请函一起递交。具体事项详见省住建厅《关于实施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的通知》(闽建筑[2014]33号,投标人可自行到www.fjjs.gov.cn下载)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人应于2018年 1 月 29 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及投标报名回执递交到石狮市东港路行政服务中心二层招标代理处,逾期将不予接受。
7.2.    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拟担任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持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和身份证(均须原件)到场验证登记。如设计项目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由该投标单位技术负责人代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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