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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湘市6501景区建设项目(EPC)工程(第二次)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1. 招标条件
临湘市6501景区建设项目(EPC)工程(第二次)已由临发改招[2017]247号文批准招标,建设资金为单位自筹,招标人为临湘市美临文化旅游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现对本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临湘市6501景区建设项目(EPC)工程(第二次)
2.2建设地点:临湘市6501景区及周边区域。
2.3建设规模和内容:景点连接主干道36km、游步道30km,游客服务中心3个,建筑面积16000㎡;管理及辅助用房、生态停车场5个,集散广场5处,总建筑面积35000平方米;服务设施、环保厕所28个,建筑面积840㎡;垃圾转运设施14个,建筑面积560㎡;污水处理及配套15km,电力设施及线路、标识标牌500块,自驾游服务计划建设3个自驾游营地,建设面积33000㎡;智慧旅游系统、安防消防设施、环境整治及其他设施。本项目总投资为48465万元。
2.4招标范围:工程概况所包括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服务。
2.6工期要求:30个月。
2.7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内容和深度应符合和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施工阶段工程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质量验收规范标准,达到合格要求。
2.8保修要求:按照国家建设部第80号令保修。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明(处于有效期内);
3.2施工资质要求:施工单位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设计资质要求:设计单位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市政工程)和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3.4拟任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和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一名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和一名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其注册单位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且无在建工程。拟任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或建筑工程专业高级职称。
3.5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要求: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满足湖南省建设厅“湘建建〔2015〕57号”文件要求配备项目负责人1人(或2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3人、安全员3人、质量员3人,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并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一年内连续六个月的社保证明,且不得有在建项目和在建信息,严格按照要求在施工期间到岗履职;项目关键岗位人员一经报名不允许更换,否则按不合格处理。
3.6拟任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国家贰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且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需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近6个月社保证明)
3.7本项目接受由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单位作为牵头人组成的设计施工总承包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由1家施工单位和1家设计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由施工企业为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和协议中承担的义务和法律责任;联合体投标人除了需满足上述要求以外,同时需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1)联合体各成员都必须是财务自主、独立核算、有独立的经营权和决策权的独立法人;
(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及责任;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联合体各方拟承担工作量的内容和比例,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都应在联合体协议书上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3)联合体各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否则,其所有投标无效;
(4)联合体协议书中必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双方成员负责本工程投标活动,并处理与投标和中标有关的一切事务。本项目的法人授权委托书须由联合体各方的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5)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6)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8投标人应由当地行政主管部门出具(2017年1月-2017年12月)年度内无较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证明;
4.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定标。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入围投标人产生办法为合格入围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和澄清答疑发布
1)请从2018年01月05日~2018年01月11日节假日休息,每天上午8:00-11:30分,下午14:30-17:30 止由牵头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拟投入本项目建造师持法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包括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单位社保登记证或单位近6个月养老保险缴纳证明、联合体企业参与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备查)、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资质证件到我公司报名购买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以上资质复印件加盖公章后交代理公司留存,其它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3)为防止投标单位一证多用,请各投标单位在报名时将关键岗位人员(本项目共11人(或12人))的证件原件交代理公司留存,未中标的证件将于开标后当日退还。
6.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捌拾万元(800000.00元)
6.2缴纳时间:2018年2月5日中午12时前(含)(北京时间),以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支付系统到账时间为准。
6.3缴纳方式: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人银行账户转账等非现金形式递交。
账户名: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投标人在网上可自行选择保证金专户银行账户。
账  号:投标人随机获取对应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
(1)投标人在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ggzy.yueyang.gov.cn)选择“投标单位登入”(首次登入需注册,完成注册并绑定投标人CA等相关手续后进入交易系统),投标人选择对应项目进行投标操作,生成对应本项目(标段)的投标保证金子账号。该账号为投标人缴纳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请注意保密。(投标人必须办理湖南CA数字证书才能完成登入及后续操作)。
(2)投标人在提交保证金时,应按照随机获取的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准确填写银行账单(投标保证金只能从投标人的银行基本户转出),投标人可通过登入系统查询保证金到账及退还情况)。
(3)CA数字证书办理
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04室(岳阳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4楼)电话:0730-8181828。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8年2月6日下午14:30,地点为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岳阳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投标人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建造师亲自到场参加投标。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须由联合体牵头方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亲自到场参加投标,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临湘市招标投标办公室、临湘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临湘市美临文化旅游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临湘长盛西路68号(交警一中队四楼)
联系人:凌敏           联系电话:0730-3563999  138084038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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