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530000HT201707300昆明骏美彩色印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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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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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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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合同须加盖甲乙双方骑缝章有效 | ||||||||||||||||||||||||||||||||||||||||||||||
云南省省级政府采购 | ||||||||||||||||||||||||||||||||||||||||||||||
(入围采购) | ||||||||||||||||||||||||||||||||||||||||||||||
合 | ||||||||||||||||||||||||||||||||||||||||||||||
同 | ||||||||||||||||||||||||||||||||||||||||||||||
书 | ||||||||||||||||||||||||||||||||||||||||||||||
签订地点: 云南省昆明市 | ||||||||||||||||||||||||||||||||||||||||||||||
签订日期:201 年 月 日 | ||||||||||||||||||||||||||||||||||||||||||||||
云南省财政厅 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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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体育彩票管理中心2017年网点代销证单页
印制采购合同
甲方 (采购人) : 云南省体育彩票管理中心
乙方(成交人): 昆明骏美彩色印务有限公司
1、合同标的和合同价格
序号 | 货物名称 | 工艺及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 总价 | 交货期 |
6 | 网点代销证单页 | 尺寸:A4 工艺:防伪底纹水印、金属线开窗、彩印打码 | 7000张 | 4.00元 | 28000元 | 定稿后3日历日完成交货 |
人民币贰万捌仟元整(¥28000.00元)
2、交货方式和交货地点
1)、交货方式:按照甲方提供的128个县级接收点进行分装打包。
2)、交货地点:甲方指定的昆明市内物流接收地址。
3、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
乙方必须提供原装、全新产品,并且符合国家以及该产品的行业标准。字迹要清晰,套印准确,不能出现重页、空白页、缺页、掉页、倒装等问题。若产品出现字迹不清晰、套印不准确、重页、空白页、缺页、掉页、倒装等问题,乙方必须无条件更换,补齐印刷数量,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4、包装、运输、保管
成交供应商所供的产品必须为原厂包装,包装质量符合国家或行业相关标准,产品的包装均应有良好的防湿、防锈、防潮、防雨、防腐的措施,产品要求有包装材料保护运至现场。凡由于包装不良导致产品缺页、撕页、霉烂等现象的损失,由此产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5、验收
验收结果经双方确认后,双方代表必须按规定的验收交接单上的项目对照本合同填好验收结果并签名盖章。
6、付款方式
验收合格后,甲方一次性付清货款。
7、双方权利义务
1)、乙方向甲方提供设计制作稿,并由乙方打样后提供给甲方签字认可,签字样稿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及签字样稿进行印刷。
2)、乙方保证印装质量符合国家印刷行业相关标准,图片、文字清晰,色彩效果还原,偏色照片纠正。
3)、印品出现印装质量的问题,由乙方负责解决处理,产生的一切损失与甲方无关,同时乙方须赔偿因印装质量问题给甲方带来的损失。如乙方连续两次出现印品质量不合格,甲方可以单方面终止解除合同,并由乙方全额返还甲方已经支付的款项(若有)及按合同总金额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4)、乙方为甲方进行设计的,其著作权属于甲方,乙方的设计内容不可侵犯第三方权利,否则产生的责任由乙方承担;若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负责赔偿。
8、知识产权:
乙方须保障甲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指控。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与甲方无关,乙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责任与一切费用。如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的,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9、违约责任
10、未按期交货的违约责任
1)、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按时足额交货和的(不可抗力除外),在乙方书面同意支付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条件下,甲方有权选择同意延长交货期还是不予延长交货期,甲方同意延长交货期的,延期交货的时间由双方另行确定。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支付甲方有权从未付的合同货款中扣除。延期交货违约金比率为每迟交 1 天,按迟交货物金额的1%。
若乙方逾期交货达30天(含30天)以上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仍应按上述约定支付延期交货违约金,并全额返还甲方已经支付的款项(若有)。若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甲方所受的损失。
2)、如果乙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交货,每逾期 1 天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 200元违约金,若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甲方所受的损失。
3)、甲方逾期付款的(有正当拒付理由的除外)应按照逾期金额的每日1%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11、违约终止合同
1)、如果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或双方另行确定的延期交货时间内交付合同约定的货物。
2)、乙方未能履行合同项下的任何其它义务。
12、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以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本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等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者控制的事件。
13、合同纠纷处理方式:因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事项发生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应向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4、其他约定
1)、本采购项目的竞争性谈判文件、成交人的谈判申请文件以及相关的澄清确认函(如果有的话)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补充。
3)、本合同一式四份,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