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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塔区不动产统一登记存量(房地)数据整合服务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红塔区不动产统一登记存量(房地)数据整合服务项目(二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玉溪大地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受玉溪市国土资源局红塔分局的委托,就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竭诚欢迎具有相关资质、具备履约能力的单位前来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
2.1招标编号:YXDD2017-ZB0522
2.2项目名称:红塔区不动产统一登记存量(房地)数据整合服务项目(二次)
2.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2.4项目地点:红塔区行政区域内
2.5招标内容:(1)以一个不动产单元为单位,整合红塔区土地和房产存量数据并提交入库(含建立原房产和土地电子档案)约170000宗房产档案和150000宗土地档案。(2)不动产整合数据的补录。(3)实际实施视财政资金到位情况确定具体实施的范围及工作量。最终结算以实际完成的单元按实结算。红塔区范围内土地和房产登记数据的土地房产数据整合入库(以一个不动产单元为单位),具体内容为:
序号
项目内容
备注
1
土地、房产等权源资料(档案资料)收集、档案查找、分析、录入
依据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部门颁发的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的登记系统查询对应宗地和房产发证信息,查找对应档案记录材料,分析宗地和房产由来以及同幢房屋同户型结构不同建筑面积的问题,宗地及房产权属信息、权利人信息、四至关系等,录入宗地及房屋最近发证信息。
2
实地调查
对土地、房屋等不动产单元的坐落、楼幢、楼层、单元号、户号、独用面积、土地分摊面积、建筑面积(含专有建筑面积和分摊建筑面积)等情况进行实地调查核查,包括因面积问题而导致的重测修正。
3
土地登记数据落宗
根据查找出的档案绘制地图、录入宗地权属信息、权利人信息等
4
房产登记数据落幢
创建自然幢,编辑逻辑幢幢号、房屋用途等信息,创建楼盘表,数据整合关联。
5
宗地图制作
根据矢量数据库生成各户宗地图,编辑宗地图、生成宗地图(矢量数据),并转换为JPG格式上传至对应户上
6
房产图制作
根据房产数据库查找各户房产数据、房屋分户图,生成对应户信息的房产分户图(矢量数据),注记房屋编号、标明户范围及各功能区名称,并转换为JPG格式上传至对应户上。
7
质检、入数据库及权籍库;推送至发证系统
自检、交叉互检、复核、登录权籍数据库及权籍库、数据入库,由权籍数据库推送至发证数据库、检查是否正确入库及退送。
8
土地、房产档案资料扫描
按要求对土地、房产档案进行合并整理后进行电子扫描(从第一手资料开始扫描);完成扫描档案进行电子档案数据整理;电子档案数据整理后进行档案补录,根据实物档案信息,补录相关信息达到电子档案化数据关联。项目内容如下:
1、扫描内容:土地使用证、地籍调查表、土地登记申请书、审批表、房产证、房屋测绘报告、完税凭证、房产登记申请表及审批表、存根等登记的相关资料(档案扫描要求详见《玉溪市不动产登记档案管理规范(试行)》)。根据档案幅面的大小(A4、A3、A0等)选择相应规格的扫描仪或专业扫描仪(如工程图纸可采用0号图纸扫描仪)进行扫描。
2、图像处理:完成扫描后应按照图像数据检查、纠偏、去污、图像拼接等处理扫描的档案。
3、图像存储:电子档案扫描后以PDF格式存储并按照相关规范文件进行档案文件命名。
4、档案补录:扫描完成恢复装订后应进行档案补录,凡是数据整合未能覆盖的不动产最后一手以前的产权人、身份证号、坐落、产权证号等关键信息都应该补录档案信息,补录信息的内容以档案业务表格为主。通过实物档案信息补录,达到电子档案化数据关联。
5、电子文件库建立:扫描、补录后的电子档案文件应建立电子文件库,满足不动产数据库关联同时满足电子档案化管理。
9
整合成果数据合并、归档、提交
将生产出的数据以地籍区-地籍子区-宗地-幢-层-户的逻辑关系归档至对应目录下,整理、提交。
2.6工期要求:(1)2018年7月30日以前完成中心城区及招标人指定的交易量大的区域。(2)2018年11月30日前完成全部存量房地数据整合工作。
2.7采购预:采购预算总价约2380万元,招标人设上限控制单价为140.00元/单元(含建立原房产和土地电子档案),投标人的报价不得高于此上限控制单价,否则其投标视为无效投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基本条件
3.1.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以营业执照为准)。
3.1.2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以近一年(2016年或2017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和审计报告为准,若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验资报告)。
3.1.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7年任意3个月完税证明和社会保险费缴纳凭证)。
3.1.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投标人作出声明或提供由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函(有效期内))。
3.1.5无重大违法失信不良信用记录。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的信用记录,由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信用记录,并将查询结果截图打印)。
3.2资格要求
3.2.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并持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
3.2.2投标人须具备国家测绘主管部门颁发的乙级以上(含乙级)测绘资质(要求含不动产测绘专业地籍测绘、房产测绘专业子项以及地理信息系统工程专业地理信息数据采集、地理信息数据处理、地理信息数据系统及数据库建设专业子项);
3.2.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测绘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资格;
3.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次招标属于玉溪市电子化平台试运行阶段,必须同时进行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只有现场报名和电子报名两种方式完成者才算报名成功。
4.2报名时间:2018年1月17日至2018年1月24日(法定节假日及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2:00时至5:30时(北京时间,下同),逾期恕不受理,纸质报名在玉溪大地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玉溪市红塔区许家湾路49-7号)购买招标文件。
4.3报名同时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为¥600.00元,售后不退(已参加过第一次投标的除外)。电子招标文件由投标人在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60.160.190.130:8001/)规定时间内自行获取。
4.4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携带按本章“3.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材料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到玉溪大地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或将资料扫描件发至邮箱(yxdadizb@163.com)报名参与投标(即接受网上报名)。同时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5.投标保证金:¥100000.00元。投标保证金应于2018年2月8日17:00前(必须到账)交纳,按招标文件中附有的玉溪市红塔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通过公司基本账户转账或电汇方式交纳,并向玉溪市红塔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示进账单或电汇单,领取保证金收据(保证金收据复印件或汇款凭证复印件须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6.开标
6.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8年2月9日08:30时~09:00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8年2月9日09:00时。
6.3地点:玉溪市红塔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玉溪市红塔区秀山西路1号滇中万商汇17幢3楼)。
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携带身份证原件、用于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数字证书)出席开标仪式。
7.发布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同时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yngp.com/)、玉溪市政府采购网(http://zfcg.yuxi.gov.cn/)、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ynggzyxx.gov.cn/)和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60.160.190.130:8001/)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玉溪市国土资源局红塔分局
招标代理机构:玉溪大地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玉溪市红塔区许家湾路49-7号
邮政编码:653100                联系人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传真: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日期:2018年1月17日
备注:
1、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1)企业需在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凭企业数字证书(CA)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3、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3)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后,投标人还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开标现场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及刻录投标文件的光盘,详细要求见招标文件说明。
4、技术支持:系统操作:0877-6694256(信息科)
400-9618-998(北京筑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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